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是公司依法設立的監督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具體內容見附件1"授權管理"中的1-3)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對公司的重大生產經營活動行使監督權;
(2)對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對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予以糾正;不予糾正的,有權向股東大會報告;
(4)經監事會監事表決同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篇2:房地產企業監事會職權
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明確監事會是公司依法設立的監督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具體內容見附件1"授權管理"中的1-3)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的財務,對公司的重大生產經營活動行使監督權;
(2)對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對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予以糾正;不予糾正的,有權向股東大會報告;
(4)經監事會監事表決同意,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列席董事會會議;
(6)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