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樓下空調吵,老漢拒交物業費,法院審理認為———
樓下飯店空調太吵,王老漢一氣之下一年多沒交物業費。
結果,物業公司將王老漢告上法庭,究竟誰對誰錯?
日前,法官對此做出評判:王老漢錯怪了物業公司,因為樓下空調太吵,物業確實管不著!
樓下噪音不管理 老漢拒交物業費
“三臺空調外掛機就在我家臥室下面,天天‘嗡嗡’到半夜,我們老兩口根本沒法睡覺!”
年近古稀的王老漢和老伴兒無奈地表示。
王老漢家住阜新市海州區某小區的三樓,樓下一二層的門市房是開飯店的,3臺空調外掛機的“嗡嗡”聲吵得王老漢一家睡不著覺。
“找過飯店很多次,他們態度倒挺好,總是道歉,但空調機器還是照樣響個不停!”王老漢實在沒辦法,只能找物業幫著解決。
“這個事兒不歸我們物業管,人家是門市房,有權利合法經營,咱們不能不讓人家用空調啊。”物業公司給出了這樣的答復。
這下可氣壞了王老漢! “這就是你物業公司不管理造成的,不解決這事兒,我就不交物業費!”王老漢為此1年多沒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無奈之下,將王老漢告上法庭。
法官評理這事兒真不怨物業
日前,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這事兒真不能怪物業公司,王老漢不交物業費是不對的!”法官認為,飯店空調吵擾王老漢一事上,飯店與王老漢是相鄰的法律關系。
如果王老漢認為樓下飯店空調噪音超標,可起訴飯店業主侵權,若確實超標,可要求法院判令飯店業主改正、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
而物業公司與王老漢之間是物業合同關系。相鄰關系的內容是法律規定的,而物業關系的內容是物業合同約定的。
因此,解決噪音擾民問題,不是物業公司的服務內容,不能成為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抗辯理由。“王老漢是混淆了相鄰關系和物業合同關系,怪錯了對象。”法官表示。
經過法庭調解,王老漢同意補交欠下的物業費。
篇2:酒店(賓館飯店)執行總經理崗位工作職責
酒店(賓館、飯店)執行總經理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領導下,貫徹執行董事會決議,負責領導、管理本酒店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本酒店年度、季度總體經營規劃,制定營銷策略、措施,并安排組織實施;
3、負責酒店年度、季度財務預算決算及相關重大財務費用開支計劃的審批;
4、負責安排行政/財務、業務副總經理工作,明確其職責、權限、并監督、檢查、管理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5、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提出決策性意見;
6、負責上報材料總結、報告的政策性把關審核及上下行文的簽發。主持向有關部門,機構的工作匯報;
7、負責制訂本酒店的企業文化建設,戰略規劃、戰略方針。
篇3:酒店(賓館飯店)行政財務副總經理崗位工作職責
酒店(賓館、飯店)行政、財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工作計劃、報告、總結、通知等文件的起草、審核、批閱工作;
2、負責組織管理人事調配、勞動合同簽訂、勞動紀律、工資福利、考核獎懲工作;
3、負責酒店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購置、調配和管理工作;
4、負責酒店各種稅費使用的審核工作;
5、負責組織、檢查、管理酒店的安全、保衛、消防、防汛工作和商品防損、防盜工作;
6、負責組織、管理酒店的基建工程和水、電、暖及商業設備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保養工作;
7、負責督促、檢查酒店公共衛生、員工后勤保障的管理工作;
8、負責非經營性對外聯系、接待的組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