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公有住房文明公約
為創(chuàng)造一個舒適的居住環(huán)境,讓入住教師公寓的教師及家屬們生活愉快、工作順心,特制定本公約,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互讓互諒,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系,積極營造歡樂氣氛,積極參與“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
二、愛護公共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食品包裝袋(盒)等垃圾;不往走廊、樓道、院坪等公共場所丟廢棄物及堆放雜物,各住戶要落實門前三包工作。
三、維護公共秩序,盡量減少躁音,特別是休息時間,不要放大音響、大聲喧嘩并教育孩子不要在樓上蹦跳,活動要輕,不在公共區(qū)域嬉戲打鬧。
四、注意安全,防火、防盜,晚上和離家時要鎖好門、窗,保護財產(chǎn)安全;不要在陽臺、護欄等高處擺放花盆等物件,以免墜落造成傷害;教育孩子不攀爬欄桿、扶手,避免受傷。
五、保持走廊和樓道等公共區(qū)域的暢通,自行車、摩托車等要整齊停放,舊家具勿隨意丟棄擺放在走廊和樓道等公共區(qū)域。
六、為防止蚊蟲滋生,預防傳染病病傳播,請勿在陽臺、花圃等公共區(qū)域種菜;請勿在教師公寓及公共區(qū)域飼養(yǎng)寵物及家畜。
七、節(jié)約水電,愛護公共設施,不故意損壞門窗玻璃及宿舍內(nèi)各種設施,設施設備故障的,請及時向物業(yè)報修。
八、嚴禁將教師公寓租給或轉(zhuǎn)借他人居住或用于從事其它活動。
后勤管理處(宣)
篇2:學院教職工公有周轉(zhuǎn)住房分房方案
學院教職工公有周轉(zhuǎn)住房分房方案
根據(jù)《XX學院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明院辦發(fā)〔20**〕8號),制訂以下分房原則。
一、租房申請
公有周轉(zhuǎn)住房只作為教職工過渡房使用,凡是在市區(qū)無住房的本校在職、在編教職工均可申請租用學校公有周轉(zhuǎn)住房。但在XX市區(qū)有房產(chǎn)交易的教職工,申請租用學校公有周轉(zhuǎn)房,需經(jīng)XX學院公有住房領導小組研究通過。
二、選房原則(順序)
符合條件的原住戶原則上可以優(yōu)先選擇已經(jīng)居住現(xiàn)房,再申請或首次申請學校公有周轉(zhuǎn)住房,原則上按以下分數(shù)排序,從高到低優(yōu)先選房。
1.基本分
(1)學歷和學位分
學歷和學位計分,應當以學歷和學位證書為依據(jù)。
①大學本科(含函本)以下學歷:10分;
②大學本科(含函本)學歷:15分;
③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20分;
④博士學位:30分。
(2)職稱分
職稱計分,應當以職稱證書為依據(jù),從取得該職稱當年算起,每多一年(不及半年計為0年,超過半年為1年)加0.5分,但最高不能高于高一職稱分數(shù)。
①中級以下職稱:15分;
②中級職稱:20分;
③副高職稱:25分;
④正高職稱:30分。
(3)職務分
職務計分,應當以組織任命的文件為依據(jù),從取得該職務當年算起,每多一年加0.5分,但最高不能高于高一職務分數(shù)。
①副科以下職務:10分;
②副科級職務:15分;
③正科級職務:20分;
④副處級職務:25分;
⑤正處級職務:30分;
2. 校齡分
按校齡計分,每年加1分。
3.統(tǒng)分方式
(1)單職工,總分=基本分+校齡分
(2)雙職工,夫妻雙方分別單獨統(tǒng)計分數(shù),總分=夫妻一方分數(shù)+另一方分數(shù)的20%。
4.其他
分數(shù)相同的,以抽簽方式?jīng)Q定選房順序。
篇3:學院公有住房周轉(zhuǎn)房超年限基本租金繳交申請表
學院公有住房(周轉(zhuǎn)房)超年限基本租金繳交申請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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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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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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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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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時間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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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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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住公有住房房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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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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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門意見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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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意見 |
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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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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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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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信息必須如實填寫,如有作假,后果自負;
2、申請人需提供三明市區(qū)無房證明(證明開3個月內(nèi)有效);
3、已婚教職工必須附上配偶的無房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并如實填寫配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