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工程類項目變更及簽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工程類項目施工管理和投資控制,規范工程變更及簽證管理,嚴格控制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依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國家、省、市發改委、教育局及學院立項批準的工程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簽證。
第三條 本辦法工程類項目是指我院新建、擴建、改建、技術改造及維修工程等項目。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變更是指由于施工圖設計的漏項、錯誤及矛盾等原因;使用方、設計方、施工方等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提出的方案變更、功能變化、材料變化等原因,由設計單位對原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和完善。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簽證是指施工圖紙及工程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現場確需發生事項的記錄和核定。
第六條 所有工程變更及簽證實行事前審批、規范實施原則。在保證質量、功能的前提下,盡量避免和減少工程變更及工程簽證,保證工程投資合理可控。
第七條 工程變更應遵循必要性、合理性、經濟性的原則。
(一)要尊重施工圖設計,盡量保持設計文件的穩定性和完整性。在確保技術標準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確因有利于降低工程造價、加快施工進度、滿足使用功能及便于維護等特殊情況,方可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優化與變更。
(二)工程變更必須嚴格遵守“先審批,后變更;先變更,后施工”的規定。未依規定程序而自行實施的工程變更,由變更行為主體自行承擔責任。
(三)所有工程變更申報及批復均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無書面形式確認的變更,一律視為無效,不得實施。
(四)工程變更中的設計變更圖原則上由原設計單位編制。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工程類項目變更及簽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副組長:學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長
成 員:后勤基建處、紀檢監察室、計劃財務處、項目使用等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工程類項目變更及簽證的審批及決策。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后勤基建處,主任由后勤基建處處長兼任,負責項目變更及簽證相關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九條 學院后勤基建處是學院工程類項目的管理部門。
第十條 后勤基建處負責工程類項目工程變更及簽證相關工作。
(一)負責組織技術方案論證;
(二)負責工程概算的初審;
(三)組織相關會議進行決策;
(四)組織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協調并按照變更及簽證內容施工。
第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室(審計處)作為審計監督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委托第三方專業審核機構對工程變更及簽證的成本進行審核。
第十二條 學院計劃財務處是項目建設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對項目建設資金進行核算管理,實施會計監督,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實效。
(二)依法使用工程類項目建設資金,防范財務風險;合理編制資金預算,加強預算審核,嚴格預算執行。
第四章 變更簽證程序及權限
第十三條 工程變更及簽證程序。
(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工程變更及簽證需追加預算資金的,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設計或造價咨詢單位編制項目概算。
(二)相關單位提出書面變更簽證事項內容、原因及成本概算,領導小組專題會議進行技術方案論證和成本概算審核,相關專題會議進行決策。
第十四條 工程變更及簽證的審批權限劃分如下:
(一)工程項目變更需要追加項目預算資金的,累計追加金額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的,由后勤基建處審批,提出變更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地代表、項目總工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后附相關資料報計劃財務處、紀檢監察室備案。
(二)工程項目變更需要追加項目預算資金的,累計追加金額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報學院分管領導簽批,相關資料必須附學院領導批示,并報計劃財務處、紀檢監察室備案。
(三)工程項目變更需要追加項目預算資金的,累計追加金額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由學院院長審批,相關資料必須附院長批示,并報計劃財務處、紀檢監察室備案。
(四)工程項目變更需要追加項目預算資金的,累計追加金額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不含30萬元)的,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相關資料必須附院長辦公會會議紀要,并報計劃財務處、紀檢監察室備案。
(五)工程項目變更需要追加項目預算資金的,累計追加金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由學院黨委會專題會議集體研究決定,相關資料必須附黨委會會議紀要,并報計劃財務處、紀檢監察室備案。
單獨招標的工程項目累計變更簽證追加金額原則上應嚴格控制在合同價10%范圍內。變更簽證追加金額超出合同價金額10%的項目,應重新立項審批。
第五章 紀律與責任
第十五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上述工程變更及簽證相關規定,不得將同一事項分次辦理工程變更及簽證,不得故意肢解項目以達到變更及簽證的目的。
第十六條 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的部門和個人,學院紀檢監察室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違紀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學院設立或指定其它部門承擔某項工程類項目任務,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遵守本辦法。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上級單位另有規定的按上級單位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后勤基建處負責解釋。
附件:XX學院工程類項目變更(簽證)審批單
篇2: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合同,為規范與該合同有關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下簡稱"變更""簽證")的管理工作,分清責任,提高結算效率,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對于甲方正式發出的變更、簽證,應及時、完整地的執行,并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要求;甲方應按照變更、簽證的內容及其完成情況及時、足量地支付乙方變更簽證的價款。
第二條:關于變更、簽證辦理的約定
(一)甲方發出的變更、簽證通知單,應加蓋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則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結算價款的變更、簽證單,如果沒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將不予結算費用。
(二)甲、乙雙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樣如下:
(甲方印章式樣) (乙方印章式樣)
(三)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填制的變更、簽證通知單都應使用本協議后附的標準表格,否則甲方可以不予審核費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甲、乙方均應對變更、簽證通知單分專業連續編號、妥善保存;甲、乙雙方都應設置變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交付對方單據時應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第三條 關于變更、簽證計價及結算的約定
(一)變更、簽證的計價嚴格執行與其相關的主合同的經濟條款,執行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或套用相同的定額、取費標準、材料調差方式。當沒有合適的定額套用時,雙方可以按當時當地的市場合理低價協商確定。
(二)在雙方核對變更、簽證的價款時,乙方負責事先就每張變更、簽證通知單做一份完整結算書,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以匯總方式編制的多項變更、簽證事項的結算書。
(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若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____%,將把最終審定價的降低____%;結算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①結算總費用;②原合同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③套用定額編號的直接費計價表;④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的取費表;⑤綜合調差系數和主材調差依據;⑥定額以外項目的工料機分析;⑦變更簽證單原件及所有相關的往來函件、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
(四)乙方接受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單后,應立即組織計算變更費用,最遲在該變更內容全部施工完畢后10日內(從監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變更費用計算;每遲報一天,將扣除最終審定價的____%。
(五)原則上甲乙雙方應在每項變更簽證實施前,商談確定總費用;特急變更簽證也應在施工后10天內談定價款;乙方提交的變更簽證結算書,應與事先商談的價格一致。
(六)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協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取定的人工單價(是綜合單價,已含管理費和利潤)。
(七)當變更、簽證的工作內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時督促監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否則甲方可以不予審核費用。對于隱蔽工程和事后無法計算工程量的變更和簽證,必須在覆蓋或拆除前,會同監理、現場工程師、成本人員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確認和費用談判,否則甲方可以不計價款。
(八)因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涉及到可重復利用的材料時,應在拆除前與甲方談定材料的可重復利用率,否則視為乙方100%的回收利用。
(九)雙方核定變更、簽證事項的價格后,應在結算書上注明最終審定價格,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每月5日前,甲、乙方應就截止上月末已確定最終費用的變更、簽證的費用結算書,進行綜合性核對,并形成核對與商談記錄清單。甲方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
第四條 其他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條款與本協議有矛盾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
時間:________時間:________
篇3:某地產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規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制定本管理辦法。
2.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各房地產公司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管理。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成本管理中心負責本辦法的制訂、修改、解釋、指導、監督檢查。
3.2集團所屬各分公司有關部門、人員(包括經辦、審批、資料管理等)負責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要嚴格執行以下原則:
4.1.1權力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管理實行嚴格的權限規定,不在權限范圍之內的簽字一律無效,如對公司造成損失,追究越權簽字人的責任。
4.1.2時間限制原則:公司對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及其結算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禁止事后補辦。
4.1.3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應編制一份結算單,且對應一個工程合同。
4.1.4一月一清原則:每月10日前,發包單位、承包單位應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續完備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核清造價并簽字確認,交部門領導復核。
4.1.5完工確認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完工后,發包方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在完工后5日內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來自:m.dewk.cn)必須在其覆蓋之前簽字確認。
4.1.6原件結算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的依據。
4.1.7多級審核原則: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造價結算至少要經過二級以上的審核。
4.1.8法律約束原則:50萬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署工程合同的同時,應與承包單位另行簽訂《關于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的協議》,作合同補充協議,供雙方執行。50萬以下的工程合同應有符合本管理辦法的相應條款。
4.1.9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規定的標準表格。
5.設計變更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設計變更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5.1.1設計變更是對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一般需要設計單位的簽字、蓋章,或者發包單位的有關職能部門(設計部、工程管理部)代簽。
5.1.2設計變更的主要類型:
◆由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出現錯、漏、碰、缺等情況,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發包單位設計部改變建設標準、結構功能、使用功能、增減工程內容,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工程管理部、項目部、監理單位、承包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或其他技術措施等,而導致做法變動、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由于銷售部、客戶服務中心、業主要求提出變更,而導致做法變更、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5.1.3所有設計變更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5.1.4同設計院對接的部門和經辦人員應要求設計院按規定的統一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如設計院未按規定格式填寫或另有附圖,經辦人員應另行按規定格式填寫設計變更單作內部審批、結算用,設計院的文件只能作為附件。
5.1.5所有設計變更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5.1.6發包單位自行提出的設計變更是否需要設計院蓋章簽字,由各公司根據當地具體規定執行,如果無須設計單位確認,則由發包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簽字確認。
5.1.7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設計變更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5.2設計變更辦理一般流程:
5.2.1對于設計院發出的結構專業或安裝專業的變更指令,在本流程圖中是按與工程管理部對接考慮,若結構、安裝設計管理人員的編制在其它部門則相應修改。
5.2.2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應根據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門經理或其授權人簽署。非設計院提出的重大設計要求應按當地主管部門的規定,由設計院發出。設計變更若涉及到需要重新報建的需知會相關部門;如涉及到對客戶銷售承諾的改變需知會營銷部。
5.2.3設計部、工程部在填寫設計變更單時,若因本專業變更導致其它專業需要一同變更的,應發相關知會。(如因墻體位置改變導致水電管線移位)
5.2.4成本部在對變更費用進行估算時,應對措詞不清,結算時易引起分歧、糾紛的變更單退回,要求提出部門表達清楚,不致引起歧義。
5.2.5一般來說,工程師確認時只需要按照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而不需要確認具體的工程量。但當無法根據設計變更文件直接計算出工程量,或者相應設計變更文件的某條或某幾條只完成一部分時,監理工程師及項目部現場工程師應直接在設計變更單中確認相應的工程量。
5.2.6對于造價調減的設計變更,發包單位現場工程師要及時跟蹤、落實、核定減少的具體數額,并與承包單位形成書面記錄,防止因漏報而給公司造成損失。
5.2.7項目經理部應嚴格按變更金額簽發的權限報批,為提高效率,公司領導、職能部門經理可根據實際需要,在自身職能范圍內,對下屬職員作書面授權,但授權人仍為責任人。
6.現場簽證的內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現場簽證的內容及格式要求
6.1.1現場簽證是指對施工管理中發生的零星事件的確認,例如:因設計變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礙的清除遷移、現場簡易通道的搭建、臨時用工等。
6.1.2現場簽證的主要類型:
◆因設計變更導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設計變更編號);
◆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種技術措施處理;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條件變化、地下狀況(土質、地下水、構筑物及管線等)變化,導致工程量增減,材料代換或其他變更事項;
◆發包單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單位施工的2萬元以內的零星工程;
◆合同規定需實測工程量的工作項目;
◆紅線外施工道路的修補(紅線內的施工道路修補宜在合同中包干)。
6.1.3所有的現場簽證單都必須使用公司規定的標準表格(見附件),并明確以下內容:編號、工程名稱、發生的時間、(來自:m.dewk.cn)發生的部位或范圍、變更簽證的內容做法及原因說明、增加的工程量、減少的工程量、相關圖紙說明。
6.1.4關于臨時用工的簽證事項,雙方應在簽證通知單上洽商確定以下問題: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單價(如屬綜合單價,則包含間接費、管理費和利潤,并明確是否包含稅金)。
6.1.5所有現場簽證單只有加蓋《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協議書》中留有印樣的專用章"或發包單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單位也應加蓋有效印章。
6.1.6發包單位、承包單位均應對現場簽證單進行編號(可按歸屬合同連續編號,總承包合同還應分專業連續編號),并整理歸檔、妥善保存;雙方都應設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事項的單據交付記錄,即交付對方單據時要求對方簽收,接受方不得拒簽。
6.2現場簽證的一般辦理流程
6.2.1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在簽證前必須認真核對簽證工程的施工時間、工作內容、發生原因、發生的工程量、工日數、 機械臺班數以及簽證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何方負擔等。特別是對發生的原因以及責任單位的交代應詳細、明了。
6.2.2對于措詞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簽證,現場工程師在簽署時應征求成本人員意見,成本人員審核重大簽證費用也應避免用詞不準在結算時造成經濟糾紛。
6.2.3簽證內容完成后,工程師應避免簽署類似"情況屬實"或"工程量屬實"等模糊性內容,而必須實度實量后簽字確認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實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質和規格、工日數、機械臺班等。原則上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在簽證上簽認有關單價或總價。所有的確認和簽證單都需經項目部負責人核準后方為有效。
6.2.4如果簽證單附有交工圖紙,則監理及項目部工程師應審核圖紙是否與實際施工結果相符,并在圖紙上簽字確認,此時可以不對工程量進行確認,由成本部按照圖紙核算工程量。
6.2.5項目經理部對簽證單上直接簽定的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6.2.6如簽證單涉及到隱蔽施工、金額、工日、機械臺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復核的項目時,則應由項目部工程師及成本部工程師共同現場認定。
7.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辦理時間的規定
7.1正常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應在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完成,并與承包單位核定費用后,才通知承包單位開始實施。特急類(指如果不立即實施將造成更大損失的簽證)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可以先實施再核定費用;如屬隱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復核的工程,則必須要求承包單位在隱蔽部位覆蓋之前或拆毀前提出預算并對清工程量。
7.2對于費用未核定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發包單位項目部必須督促承包單位盡快計算變更簽證費用,最遲在變更簽證內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內(自監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向甲方報送完整的變更結算。設計變更單由成本管理部負責10日內核定其工程量,審核完變更結算;現場簽證由項目經理部初審,成本管理部終審。
7.3合同中應規定"承包方違反變更簽證結算上報時間的違約條款"。如:每拖延一天,則扣減上報結算總價的5%,扣完為止。
7.4監理、現場工程師應在變更簽證內容完成的5個工作日內在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單上對完成時間和完成情況進行說明。
7.6承包方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已經核完費用的變更簽證單作一份匯總表上報給發包方,發包方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同期支付。成本管理部應將變更、簽證發生的情況分析匯總,報送公司領導、設計部、項目經理部、工程管理部,并進行數據綜合分析,提出相應的管理建議。
8.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結算書的格式要求
8.1變更簽證的結算書應包括:變更或簽證單原件以及與變更簽證相關的所有往來函件、結算書、(監理審核意見)、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內容的綜合單價、費率合同或合同缺項時應附取費表、材料調差依據、不執行定額的應附工料分析表、其他需要說明的與造價有關的問題等。
8.2成本管理部內部審核不得少于兩級審核。
8.3變更簽證結算書的內容必須完整、準確,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單位高估冒算的約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約定:變更結算報價超過最終審定價10%,將把最終審定價降低一定比例。
8.4雙方核定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的造價后,應在變更簽證單上注明核定費用,并由雙方責任人簽字、蓋章。
集團所屬各分公司務必嚴格執行本管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編寫具體的操作細則,并不得與本管理辦法相沖突。各公司編制的《實施細則》,報集團財務部成本審算中心核實,經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
9.表格
**有限公司設計變更單
**有限公司現場簽證單
10.支持文件
《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