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鳥小學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方案
為了保障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落實上級公平教育的精神,嚴禁在職教師進行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重申有關中小學招生、補課和收費等行為的若干規定》、寧教字8號文件《關于禁止教師有償家教、違規補課和索拿卡要等行為的實施辦法》、z縣《教師師德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與要求和學校現實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二、家教家養與有償輔導管理條例
1、家教家養是指老師受家長委托,收受費用,組織學生長時間在教師家里寄養,或放學后、節假日帶學生在家里進行課后作業輔導的行為;有償輔導是指老師受家長委托,收受輔導費用,組織學生在課余、課后或假期進行輔導、培訓的行為。
2、學校原則上禁止任何老師進行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任何有家教家養和有償輔導行為的老師將予以就地解聘的處理(如果有教師有親戚需要帶養,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特殊處理)。
3、教師有親戚需要帶養必須先報學校備案,經學校審核同意后才能進行,每位教師帶養親戚不超過1人,并在每月的過程考核中扣5分/人,同時,教師須對帶養的親戚的學習、生活、安全等方面負全面責任,與家長簽訂好書面協議,協議一式三份,交一份到學校備查,如果發生事故或糾紛,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帶養親戚的老師在學校工作中必須落實公平教育的精神和要求,不得因為帶養的親戚而在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對待學生的不公平現象,一經發現,則按上級相關規定、要求和學校相關制度進行嚴厲處置;
百鳥小學
篇2:清華物業有償服務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體系文件
文件編號:Q/QHPM-GLZD-0212
文件名稱:日常辦公管理制度
內容: 有償服務管理制度
清華物業有償服務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服務秩序,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益,利用小區資源,在條件允許的基礎上,努力開展各項便民利民有償服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有償服務應從業主的實際需要出發,保證服務質量,不違反服務規定。
二、服務中心有償服務屬于特約服務范圍,按照物業管理規定,應當收取相應的勞務費、成本費和技術費等,但本著方便住戶、為民服務的原則,應當在價格上優惠。
三、按規定對有償服務年內容、收費標準、服務質量進行公示,并依據此進行服務收費,客戶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
四、當客戶需要提供有償服務時,接待人員應熱情細致、耐心了解客戶的信息和服務要求、詳細說明服務的流程和收費標準和原則,作好詳細記錄,避免服務后因收費而產生的不必要的麻煩。
五、當一時無法滿足客戶的服務要求時,應向客戶做好解釋、并表示歉意,視情況積極為客戶聯系外來單位進行服務。
六、當無法確定服務費用時,應由維修和房管人員配合到現場查看,并向就客戶詳細說明。
七、服務人員應在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提供有償服務,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安排。
八、服務人員在提供有償服務時,應詳細了解客戶的要求等服務信息,并就服務的注意事項和實施步驟告之客戶,征求業主同意后,方可實施,不得自作主張。
九、服務人員在完成服務項目后,應把現場整潔清理干凈,并請業主進行驗收。
十、經客戶驗收合格,在有償服務申請派工單確認簽字后,由服務人員依照所列服務費用現場收費。
十一、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開具規定收據,嚴禁收錢不開票或打白條,所收款項最遲在次日上繳財務部門,不得挪用。
十二、員工不得私自承攬有償服務,不得直接或變相索要小費,嚴禁接受紅包、禮品,否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篇3:物業管理處有償服務收費制度
物業管理處有償服務收費制度
1、公司開展有償服務活動,以提高服務水平,便民利民為宗旨,不以贏利為目的。
2、收費的原則是保本微利、略有盈余,其收入能保證維持服務機構正常動作,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添置設備,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提高服務水平和檔次。
3、做到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服務質量“三公開”自覺接受住戶監督和上級檢查。
4、服務人員在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開具統一的發票,嚴禁收錢不開票或打白條,所收款項最遲在次周周一上午繳財務部,不得挪用。
5、接受有償服務的業主,有權監督公司收費標準的執行,如果交款后不開發票的,業主有權拒絕交費或向公司投訴。
6、嚴禁服務人員直接或變相索要小費,嚴禁收受紅包、禮品,否則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7、業主提出有關服務的要求時,如果是屬于有償服務方面的,公司必須向業主解釋清楚收費的原則,避免服務后因收費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8、公司設立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接受業主舉報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