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篇2:外國語學院教學質量考核一票否決制細則
根據教育部文件《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4號)中“教師以育人為天職,教學工作的好壞是衡量教師工作的主要標準,也是考核教師工作和教師職務聘任的關鍵條件。在教師職務評聘中,實行教學考核一票否決權制”精神以及《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1號)文件精神,為強化約束機制,加強教學管理,充分調動我院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教學考核一票否決權制”實施細則。
一、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實行“教學質量考核一票否決制”
1、在教學中散布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言論,有違備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
2、無故不承擔教學任務和其它教學相關任務,教學工作量沒有達到要求,又不接受教學任務的教師;
3、教學態度不端正,教學工作不認真,師德、師風方面表現差的教師;
4、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兩次不合格,不能達到教師素質要求的教師;
5、不能積極參加學院、教研室組織的教學活動和教學改革的教師;
6、教師指導的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中出現大面積抄襲。
7、學校年終綜合考核為“不稱職”的教師;
8、教學效果差,學生意見較大的教師。
9、未獲批準,教師擅自停課、缺課、調課一次、請人代課或教師上課中途離開課堂從事與教學無關的事情超過15分鐘;
10、在教學環節中出現其他重大失誤【因教師錯誤指導或擅離崗位,造成教學場所財產損失或在教學過程(含實驗教學、實習指導等)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者】。
二、“教學質量考核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內容
1、一年內不能申報晉升高一級職稱;
2、一年內不能按時聘任有關職稱;
3、個人二年內不能參評各級各類先進;
4、取消個人校內崗位津貼,直至下一次評審考核合格止;
5、受到“教學考核一票否決”的教師要限期整改,由本院黨政領導對本人進行談話教育,定期考核其整改情況。整改效果差的,學校可令其停課,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教師任用資格。
三、此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篇3:教學質量監控中心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部門職責
教學質量監控中心是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從事教學工作的督導、監控和評估工作的機構,具有學術研究、咨詢參謀、信息傳遞、情報服務等業務職能。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執行上級關于教育工作的各項指示,參與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強化對我校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機制,進一步使我校的教學督導與教學評估工作規范化、科學化、合理化,促進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2、根據學校制定的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制定教育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及進一步完善學校各教學環節的評估指標,具體實施教學質量的監控與評估;
3、制定和完善教學督導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督導機制,負責與教學督導的聯系、協調和服務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和反饋教學質量評估和教學督導工作信息,建立教學質量評估檔案,為教師的評先、評優、晉級等提供支撐;
4、及時掌握全校教育教學動態,總結教學督導與評估工作,對學校的人才培養質量提出分析性建議和對策研究;不定期向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教學簡況或調研、考察報告等,為學校教學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參考;
5、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教學監控、教學督導和教學質量評估等方面的政策與理論研究,匯集校內高等教育研究情報、信息資料,并及時整理、編輯,建立信息庫,為學校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各學院提供改進教學工作的信息咨詢服務;
6、參與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水平的評估和教學方面的評審、評先、評優工作;
7、開展學校授權和委托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