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轄區電梯困人處理規程
1目的
為規范電梯困人處理程序,確保及時安全的進行援救,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因停電、設備故障等造成電梯困人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管理處負責電梯困人救援的組織協調。
3.2維修組負責實施困人救援工作。
3.3保安部負責對救援工作進行配合。
4操作規范
4.1當發現電梯關人時,發現人員應立即通知消監控中心,或消監控中心收到被困人員的求救電話時,消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工程部、保安部進行救援,并通過通話裝置安慰被困人員,及時就救援情況與被困人員保持聯系。
4.2電梯困人救援由維修組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保安配合,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4.2.1確認故障電梯轎廂位置
在進行救援被困乘客時,首先應確保自身安全,由機房控制轎廂位置指示燈確認轎廂位置。(在停電狀態時,因轎廂位置指示燈無效,要確認轎廂位置,必須用電梯專用廳門鑰匙小心開啟廳門,再用隨身照明探知電梯轎廂位置。)
4.2.2確保切斷電源
為防止在進行救援的過程中轎廂突然移動而造成危險和人身傷害,應先將該電梯的機房總電源切斷,并保證不會有其他人員失誤操作。
4.2.3救援步驟
當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小于500mm時,救援步驟如下:
a)用專用廳門鑰匙小心開啟廳門;
b)用力將轎廂門開啟;
c)協助被困人員離開轎廂;
d)確認轎廂內無人后,將廳門完全關閉;
e)完成救援工作后,通知專業人員前來檢修。
4.2.4當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大于500mm時,必須依下述步驟移動轎廂并直至符合轎廂地坎與廳門地坎距離相差小于500mm的條件時,方可依照4.2.3條款的步驟進行救援。
移動轎廂步驟:
a)通知轎廂內乘客保持鎮定,不能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轎廂之外,以免發生危險,并說明將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同時,如轎廂門處于半開閉狀態時,則應將其完全關閉;
b)進入機房,切斷該故障電梯的總電源;
c)在控制柜上,將開門區感應開關(DOORZONEBZ-ON)上扳,控制柜內蜂鳴器將發出聲音;
d)機房內至少應有4人進行手動操作,至少兩人盤車,一人松開抱閘,一人監護并注意曳引鋼絲繩上的平層標記;
e)一人將制動松閘桿放入制動器上下,將制動臂扳開,兩人用手動盤車將電梯轎廂移至最近層平層處,然后將剎車恢復到制動狀態;
f)確認制動可靠后,放開盤車手輪。
4.3注意事項
4.3.1如遇有其他情況,如安全鉗動作或鋼絲繩移位等重大故障,應等待電梯人員處理。
4.3.2在救援過程中,管理處、消監控中心、維修組、保安部應保持密切聯系。
4.4維修在救援結束后,應及時、如實地將電梯困人情況記錄在《電梯困人記錄》內。
5記錄
《電梯困人記錄》
篇2:電梯工培訓:電梯困人的處理方法
電梯工培訓:電梯困人的處理方法
凡遇故障,應由電梯工依下列步驟先行釋放被困乘客,同時通知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立即來現場檢查處理。
(1)轎箱停于接近電梯口的位置時:
1)確定轎箱所在位置(根據落層燈指示或小心開啟外門察看);
2)關閉機房電源開關;
3)用專用外門鑰匙開啟外門;
4)用人力開啟轎廂門(要慢、用力不要過大);
5)協助乘客離開轎廂;
6)重新將外門關好(人在廳門外不能用手打開為止)。
(2)轎箱停于遠離電梯口的位置時:
1)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轎廂內的乘客保持鎮靜,并說明轎廂可能隨時移動,不必驚慌,同時如轎廂門處于半關閉狀態,則應先行將其完全關閉;
2)進入機房,關閉該故障電梯的電源開關;
3)拆除電機之軸端蓋(如有),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救援人員用力把持住旋柄,另一救援人員,手持掣動釋放桿,輕輕撬開掣動,注意觀察平層標志,使轎廂逐步移動至最接近的電梯門口。
5)確認剎車制動無誤,放開盤車手輪。
6)然后按上述(1)的步驟救出乘客;
(3)遇到其他復雜情況,應及時報告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處理。
(4)此規程如與個別電梯實際不相符,則以該梯的困人救援程序為準。
篇3:電梯困人應急處理預案
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1.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和發現時間。
2.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了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匯報,請求派人或聯系工程物料部前往解救。
3.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了解被困人員的情緒和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匯報。
4.工程物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若工程物料部和電梯維修公司都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了,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和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征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6.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物料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9.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和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和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和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和被送往的醫院。
10.工程物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和修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