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作業指導文件:培訓積分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更好的做好培訓管理,有序的統籌安排培訓課程,建立培訓檔案,促進培訓工作的開展,特制定《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3.定義
無
4.職責
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積分的管理工作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培訓積分的計算方法
5.1.1職員需參加經公司人事部認可的培訓課程,出勤時間超過課程總時數80%以上方可得到該培訓課程的培訓積分。
5.1.2結業證書的獲得
公司組織的在職培訓,部分重要課程將對參加者頒發結業證書,職員參加培訓獲得結業證書的條件是:出勤率至少達到各項培訓凈課程時數的80%;并考試成績合格。
5.2培訓積分系數確定原則
由于培訓課程內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據授課時間及舉辦規格層次,用一定系數進行積分調整。課程積分系數分為三個檔次,分別是1.0、2.0、0.5。積分系數及檔次列表如下:
5.2.1培訓時間小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1.0 。
5.2.2培訓時間大于等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2.0。
5.2.3培訓時間大于等于10天的,培訓積分為0.5。
5.2.4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類:其積分也列入培訓積分管理辦法。職員返回原崗位或回國后提交雙向交流報告或出國考察報告,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2.5自修、業余攻讀學位與參加外部培訓:可根據員工自愿提供之證明材料列入積分,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3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
5.3.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職員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職員晉升和獲獎的參考條件。
5.3.2職務晉升積分
職員職務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需獲得一定的上年度培訓積分。
職員升主管:36分以上
主管升經理助理:24分以上
經理助理升副經理:24分以上
5.3.3積分基本要求的調整
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課程和內容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職員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將不定期進行調整和公布。
5.4培訓積分的填報、核定、公布和存檔
5.4.1所有人事關系隸屬天津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由辦公室統一為其建立培訓積分檔案。
5.4.2各部門及管理處負責填報、核定,辦公室對全體職員的培訓積分進行定期(年度)公布和存檔管理。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2-Z01-02-F1《職員考核積分匯總表》
TJzzWY6.2-Z01-02-F2 《職員月度積分通知單》
篇2:XC物業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1.目的
為更好的做好培訓管理,有序的統籌安排培訓課程,建立培訓檔案,促進培訓工作的開展,特制定《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3.定義
無
4.職責
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積分的管理工作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培訓積分的計算方法
5.1.1職員需參加經公司人事部認可的培訓課程,出勤時間超過課程總時數80%以上方可得到該培訓課程的培訓積分。
5.1.2結業證書的獲得公司組織的在職培訓,部分重要課程將對參加者頒發結業證書,職員參加培訓獲得結業證書的條件是:出勤率至少達到各項培訓凈課程時數的80%;并考試成績合格。
5.2培訓積分系數確定原則由于培訓課程內容和要求程度不一,所以根據授課時間及舉辦規格層次,用一定系數進行積分調整。課程積分系數分為三個檔次,分別是1.0、2.0、0.5。積分系數及檔次列表如下:
5.2.1培訓時間小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1.0 。
5.2.2培訓時間大于等于4小時的,培訓積分為2.0。
5.2.3培訓時間大于等于10天的,培訓積分為0.5。
5.2.4雙向交流和出國考察類:其積分也列入培訓積分管理辦法。職員返回原崗位或回國后提交雙向交流報告或出國考察報告,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2.5自修、業余攻讀學位與參加外部培訓:可根據員工自愿提供之證明材料列入積分,系數的確定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5.3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
5.3.1培訓積分的多少是衡量職員個人學習進步的標尺之一,將作為職員晉升和獲獎的參考條件。
5.3.2職務晉升積分
職員職務每晉升一個職級,原則上需獲得一定的上年度培訓積分。
職員升主管:36分以上
主管升經理助理:24分以上
經理助理升副經理:24分以上
5.3.3積分基本要求的調整由于培訓將不斷發展,培訓課程和內容會繼續豐富,因此關于職員培訓積分的基本要求將不定期進行調整和公布。
5.4培訓積分的填報、核定、公布和存檔
5.4.1所有人事關系隸屬天津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由辦公室統一為其建立培訓積分檔案。
5.4.2各部門及管理處負責填報、核定,辦公室對全體職員的培訓積分進行定期(年度)公布和存檔管理。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VKWY6.2-Z01-02-F1《職員考核積分匯總表》
TJVKWY6.2-Z01-02-F2《職員月度積分通知單》
篇3:縣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干部培訓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訂實施全縣干部教育的政策、規劃,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對全縣干部培訓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統一管理,協調、指導、檢查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制定干部培訓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好縣管干部和農村干部的各類培訓。
四、做好中央、省、市有關部門舉辦的干部培訓班的人員選調工作。
五、整合全縣培訓資源,積極探索陵川特色培訓的有效途徑。
六、做好縣委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