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作業指導文件:職員外派培訓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外派培訓管理,合理使用費用并保障培訓效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屬全體職員外派培訓的管理。
3. 外派培訓原則
3.1在公司培訓計劃內的培訓項目將不予安排外派培訓(公司級講師、課程開發人員除外)。
3.2優先保障公司級講師、課程開發人員及培訓專員、管理人員、特崗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3公司未轉正的新員工原則上不參加外派培訓。
3.4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外部培訓信息的收集,鼓勵公司員工提供有關信息。
4.培訓內容范圍
企業經營發展戰略、運作與管理
業界新信息新動態
行業崗位資格證
其它急需的業務技能、技術等
5.參加外派培訓人員責任
5.1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代表著zz的整體形象,在培訓中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和儀表,不得出現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并自覺維護公司聲譽;注意保守商業機密。
5.2須按時、全程、積極參加培訓,中途不得遲到、早退和更換人員。
5.3參加培訓人員應了解培訓公司的講師授課水平及整體實力,并將培訓公司情況反饋給辦公室培訓專員。
5.4參加培訓人員,須與工作臨時接替者做好交接工作,保證公司的正常運作不受到影響;
5.5培訓結束后須對本部門相關人員進行傳授(傳授形式不限,可根據培訓內容采取口頭報告、交流、討論、講授等方式)。
5.6培訓結束后須將培訓資料(教材、錄音帶、錄像帶等)交辦公室存檔以供內部員工共享,辦公室培訓專員負責培訓資料的保管及借閱手續的辦理。
5.7外派培訓監控及效果考核
5.7.1培訓結束后,參訓員工需要寫培訓總結,其中培訓時間8小時以內培訓總結內容不少于1000字,培訓8小時以上不少于3000字;其直屬上級簽署意見,并需要得到辦公室培訓專員認可。之后在全公司范圍進行宣傳與共享。
5.7.2 參加外派培訓及交流兩天以上(含)的員工,需要在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公司內部同內容培訓的授課,該培訓由辦公室提供組織和后勤工作。
5.7.3需進行考試取證的必須通過考試并取得相應證書。
5.7.4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全程參加培訓的(缺課超過兩小時),須提前或在培訓后一天內提交由直屬上級簽字的情況說明,報辦公室培訓專員備案。
5.7.5員工參加外派培訓的效果考核由其直屬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培訓負責人共同進行。
5.7.6對于考核不合格或缺課超過兩小時但未按規定時間說明、被批準的人員,將不給予報銷培訓費用及停止其當年參加外派培訓資格的處罰。
5.8外派培訓機構資質確認
5.8.1使用萬科總部提供的培訓機構。
5.8.3公司自行選擇的培訓機構和課程由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內容:課程內容適合程度、師資水平、組織水平、硬件設施等。
5.9外派培訓申請
5.9.1申請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填寫《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連同培訓介紹材料、課程安排至少在培訓開始前5天提交辦公室審批。政府部門緊急培訓至少提前2天申報到辦公室,未事先申報的不予批準。
5.9.2審批部門對《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及相應資料進行審核,之后交由分管負責人及總經理復核批準,辦公室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相關人員答復并將審批結果及培訓介紹材料留存一份備案。
5.10外派培訓服務協議
5.10.1參加外派培訓者須與公司簽定《外派培訓服務協議》,公司與本人各持一份:
5.10.2按費用:培訓費用在2000元以下者,無須簽協議;
培訓費用在2000-3000元間者,應簽訂至少一年的服務協議;
培訓費用在3000元以上者(包括外送考察交流 ),應簽訂至少二年的服務協議;
按萬科系統:萬科系統內部培訓、交流、會議等15天內,無須簽協議;
15-30天者,應簽訂至少一年的服務協議;
30天以上者,應簽訂至少二年的服務協議;
5.10.3簽定《外派培訓服務協議》時,如果勞動合同期限小于服務期限的,應先到辦公室續簽勞動合同。
5.10.4按相應培訓時間情況和培訓積分管理制度給出外派學員培訓積分。
5.11培訓費用審核和報銷
5.11.1外派培訓人員的住宿和交通,由學員根據有關通知和具體課程安排自行解決,也可由辦公室幫助聯系,費用和手續自行處理。
5.11.2培訓組織方統一安排食宿,費用包含在培訓費中的,公司派出
人員服從統一安排。5.11.3培訓組織方沒有統一安排或費用不包含在培訓費中的,公司派出人員根據公司有關出差制度執行,費用劃歸差旅費。
5.11.4外派培訓人員將取得證書的原件、經審批的《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及報銷單據,經部門/管理處經理簽字后,交由辦公室登記費用,并經辦公室經理復核簽字后,交由相關人員審核簽字后報銷。
5.12不出席外派培訓課程人員處罰辦法
5.12.1對有正當理由,并且在付出培訓費前通知辦公室的學員免于處罰。
5.12.2對在公司付出培訓費后通知辦公室的學員,由辦公室負責調換人選。
5.12.3對公司已付出培訓費,但無正當理由缺席的學員,公司辦公室將從其工資中扣除等額費用。
6.支持性文件
無
7.質量記錄表格
TJzzWY6.2-Z02-F2《職員外派培訓審批表》
TJzzWY6.2-Z02-01-F1 《外派培訓服務協議書》
篇2:地產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北京ZZ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
第三條 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ZZ集團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第四條 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第五條 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
第二章 外派培訓人員資格
第六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
第七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條 根據外派項目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于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
第三章 外派培訓處理程序
第九條 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
第十條 對于ZZ集團具有培訓考核資格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到ZZ集團外參加培訓,凡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培訓通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
第十一條 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外派(來自:m.dewk.cn)培訓申請表(附《招生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并簽定員工培訓協議書。
第十二條 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后,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合同執行。
第十三條 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 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后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 外派培訓工資
第十五條 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發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
篇3:X港務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
**港務有限公司員工外派培訓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廣東**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培訓目的:通過外派培訓,使公司人員學習業界先進技術、專業技術技能。
第三條 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粵電集團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鑒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海外交流考察;國內外MBA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第四條 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第五條 外派培訓計劃: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應于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并報批核準。臨時外派項目,申請人需按正規的程序提出申請,經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
第二章外派培訓人員資格
第六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系應在本公司。
第七條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條 根據外派項目的具體要求,制定對外派人員關于學歷、能力等方面的資格要求,必要時進行考試選擇。
第三章外派培訓處理程序
第九條 外派培訓人員分為指定、推薦及個人申請三種情況。
第十條對于粵電集團具有培訓考核資格的培訓,原則上不得到集團外參加培訓,凡參加外派進修培訓人員均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培訓通知),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
第十一條 學歷教育須根據公司人才培訓計劃和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或相關專業的原則,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外派培訓申請表(附《招生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及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方可報名參加,并簽定員工培訓協議書。
第十二條 外派培訓人員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后,其人事關系歸人力資源部管理,工資待遇按合同執行。
第十三條 外派培訓結束后,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個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 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后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外派培訓工資
第十五條 進修人員若申請半脫產、全脫產進修,期間的薪金發放標準依公司相關薪金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