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考勤辦法
一、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打卡和到崗簽到二種考勤制度。
2、嚴禁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違者罰款50元,此行為將引起被解除合同(或協議)之后果。
3、員工上崗前必須更換好工作制服,準時參加班前會交班手續。上下班考勤計時,以班前會為準。打卡時間只作為員工進出苑區的時間。
4、員工遲到、早退一次扣罰10元,超過半小時作半天事假處理,以此類推。
5、因公晚到和早退需在簿上說明。
二、工作用餐時間。
1、日班工作人員用膳時間為11:30-12:00
2、翻班人員用膳時間為午餐11:00-12:00,晚餐17:30-18:30,半夜餐24:00-1:00
3、員工用膳由當值帶班安排輪流進行,用膳時間為半小時。
三、請假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正確注明假別及請假日期,必要時須提供相關證明、部門主管及總經理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2、員工請假期間應將經辦事務委托給主管指派的其他同事,不得因請假而影響工作,公司保留對員工休假(除病假之外的假期)的批準權。
3、員工請事假(除病假之外的假期)在1天以內的必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請假3天以上的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
4、員工請假在1天以內的由主管批準;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主管請假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因急病或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公司上班,須在當班時前一小時內通知當值主管,并于復工后第一天辦理補假手續,逾期m.dewk.cn不辦者,按曠工處理。
6、請假未按手續辦理按曠工處理。
四、假期規定
1、休息日
員工每周工作時按國家規定享受休息日。該休息日由部門按工作需要預先安排(特殊崗位工種,特殊情況按公司制定的排版表)。
2、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以下10天之有薪法定節假日:
元旦(公歷1月1日)共一天
春節(農歷年初一、二、三)共三天
勞動節(公歷5月1、2、3)共三天
國慶節(公歷10月1、2、3)共三天
五、病假
1、員工請病假必須提供公司指定醫院(華山醫院、靜安區中心醫院、曹家渡地段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并附個人病例卡,辦理請假手續。
2、員工因病住院必須憑醫院的住院通知書及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并開具《住院憑證》。
3、員工因本人違反勞動紀律或從事違法、具危險性的活動而導致傷病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試用期員工病假按事假處理。
5、正式員工病假期間基本工資按日工資的20%扣除;崗位工資按1/10天扣除,扣完為止。
六、事假
1、員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事假必須事先填寫書面申請,其他請假方式公司將不予承認。
3、員工在試用期請事假一天按二天扣。
4、公司正式員工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按1/30天扣除,崗貼按1/10天扣除。
七、公假
1、凡經總經理,部門主管批準,員工因公外出、培訓等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2、員工因國m.dewk.cn家征用土地以致員工房屋搬遷,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公假1天。
八、加班調休
1、員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經主管批準后可作為加班。加班時間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不計。連續加班12小時按二天計。
2、員工加班一般情況可發補休單,由主管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補休時間,員工不得拒絕,不服從者作為自動放棄。
3、員工補休必須事前通知主管,得到批準后方可補休,每天補休以半天(4小時)起計,一天以下有主管批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4、員工遲到、早退不得用補休來充。
九、曠工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員工無故不來上班,不辦理請假或補假手續;
假期已滿,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準擅自不上班的;
不考慮工作需要,未經領導批準請事假,調休或休假的;
虛擬申請事假或偽造請假證明的;
不服從分配,拒絕接受任務或消極怠工的;
因打架斗毆并非正當理由而不能上班的;
當值員工遲到二小時以上的;
2、每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按三天事假處理)。
3、累計三天以上作終止合同處理。
十、工傷
1、公司員工因公致傷,經其它當事人證實并提供指定醫院有關證明,經總經理審批后可認作工傷。
2、員工工傷期間醫藥費按國家規定給予報銷,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扣,車、飯貼按1/30天扣除。
3、因搶救國家財產和他人致傷,除按工傷規定辦理外,公司將給予營養費和獎勵。
篇2: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十五)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十五)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的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1、集團公司機關各部門和駐公司機關大樓內各子(分)公司所有員工(除下列人員外),上下班均需打卡考勤。
①公司總監以上領導
②公司司機
③總經理批準的特殊情況者
2、員工作息時間及打卡時間:
冬季:8:00----12:0013:30----17:30
夏季:8:00----12:0014:00----18:30
打卡時間
早上:8點以前
晚上:17:20(18:20)以后
作息時間如有調整,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
3、員工每天打卡兩次,公司員工未按規定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員工遲到一次罰款5元;第二次以上罰款10元;當月累計5次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4、員工請假必須嚴格執行請假手續。集團公司員工請假一至二天需經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三天需經集團公司行政總監批準;請假三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各子公司人員請假需經各子公司經理批準)。請假條必須及時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未執行公司請假手續,又未打卡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辦法處理。
5、如員工按時到崗漏打考勤或員工直接因公外出未能打卡,應及時報告其所在部門領導,經核實后,填寫考勤調整表。但每位員工每月調整不得超過三次,三次以上必須經主管副總審批。考勤調整表應在當日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6、員工因出差、業務外出等原因,未能回公司打卡,需填寫考勤調整表由主管副總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
7、對于公司規定的節假日與公休日仍上班的員工,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副總或子公司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給予計算考勤或安排輪休。
8、公司將員工遲到、早退次數作為公司人才儲備、人才晉升晉級的一項考核項目。3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超過15次,取消本人公司儲備干部評選資格。3個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20次,在公司的晉升晉級及工資調整時取消資格。
9、遲到罰款將直接在本人工資中予以扣除。罰款總額的30%作為公司獎勵基金,由人力資源部建立臺帳,用于獎勵勞動紀律好的單位。其余70%由各單位集中管理,可視本人下月表現依據公司紀律銀行管理辦法返還本人,亦可作為各單位的活動經費,由各單位自行支配。
10、本辦法自10月1日起執行。
篇3: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7)
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七)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隨意離崗。
2.按規定時間打卡,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為遲到。
3.中途離崗超過10分鐘須向管理批準,否則視為早退。
4.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下班后30分鐘內打好考勤卡,提前打卡視為早退,公事外出時,在門衛處作了登記,由門衛代打。
5.有事必須先請假,寫了請假條,無請假條視為曠工,請假條一律交廠部存檔。
6.每月遲到累計達到2小時作曠工天,早退累計達2小時作曠工半天。
7.考勤卡不準隨意打,不準他人代打(公事外出者除外)代打無效,門衛作好記錄。
8.考勤卡、考勤表、請假條每月由廠部統計匯總,交財務部存檔,作為工資結算處罰依據。
二、考勤獎罰規定
為了更好地執行考勤制度,嚴肅廠紀廠規,體現有獎有罰,使大家優質高效地完成任務,制定本規定。
1.部門主管、組長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勤,以便上級主管部門督查不嚴或作假考勤者,將追究部門主管、組長的責任。
2.每位員工每月無曠工、無遲到、無中途離崗現象,所有請假時間每月總和不超過4小時,視為全勤,全勤獎勵30元/月。
3.員工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罰款5元,超過30分鐘罰款10元,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罰款30元,連續曠工3天或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
4.打卡人員嚴禁為他人代打,一經發現,罰款50元。
5.門衛督查打卡,發現有人代打卡,應及時扣留打卡人的考勤卡和代卡人,并報廠部處理。
6.員工上下班時出廠,門衛憑主管以上簽字的請假條或出門單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