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程序文件
--物業公司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管理程序
1.0目的
明確制定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方法和步驟,以確保環境/安全目標、指標得以實現。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和控制
3.0 職責
3.1 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并評審環境/安全管理方案。
3.2 總經理負責批準《環境/安全管理方案》。
3.3 各部門經理組織《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實施。
3.4 品質部負責《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實施的跟蹤驗證及組織方案修改的評審。
4.0 工作程序
4.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制訂與評審
4.1.1 由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委員會依據環境目標、指標,結合所確定的重大環境因素組織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編制,并對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包括對技術可行性、成本、效益、改進環境表現等進行分析評價,評價過程記錄在《環境/安全目標、指標評審記錄表》中。
4.1.2 通過評審的環境/安全管理方案應提交總經理批準。
4.2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要求
4.2.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要保證環境目標、指標的有效完成,應確定完成這些任務、行動措施的順序、時間、人員職責和具體方法,必要時可包括實施方案的預算。
4.3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發放管理
4.3.1 經總經理批準的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由品質部受控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4.3.2環境/安全管理方案是動態文件,當環境/安全目標、指標發生更改時,有新技術、新材料問世時,或執行中有重大問題時,應對環境/安全管理方案重新評審、修訂,修訂后的管理方案應履行原審批手續,進行發放。
4.4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
4.4.1 各部門負責根據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4.5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跟蹤驗證
4.5.1 品質部每月定期對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并將詳細情況記錄在《環境/安全方案實施跟蹤記錄表》中,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必要時啟動《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5.2管理者代表負責將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執行情況提交管理評審。
4.6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的修改
4.6.1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及時的調整、修訂:
a. 公司物業管理服務作業狀態發生變更;
b.公司環境/安全管理目標和指標發生重大變化;
c.增加新的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d.由于管理評審或審核要求;
e.其他因素影響。
4.6.2 《環境/安全管理方案》需要修訂時,公司品質部對相關部門和管理處提出要求,或直接由相關部門和管理處進行修改,由公司管理委員會評審,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準后執行。
5.0 相關文件
5.1《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ZH*-TP-11)
6.0 質量記錄
6.1《環境/安全管理方案》(ZH*-EP-02-1/A)
6.2《環境/安全管理方案評審記錄表》(ZH*-EP-02-2/A)
6.3《環境/安全方案實施跟蹤記錄表》(ZH*-EP-02-3/A)
6. 4《環境/安全目標、指標評審記錄表》(ZH*-EP-02-4/A)
篇2:電影總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
> 某電影總公司辦公環境安全管理規定一、為確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安全,根據《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二、辦公大樓的“四防”保衛工作,由辦公室和值班人員共同承擔,實行24小時值班;各實體的“四防”工作,由實體經理負責。
三、對進入辦公大樓的外來人員,值班員必須驗證,問明來意,方可放行,不允許委托外單位人員來辦公樓取物品。
四、禁止收舊貨、推銷物品等閑雜人員進入辦公區;從辦公樓內取走物品,值班人員應索取放行憑據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員最后離開辦公室、會議室者,應隨手關閉冷、暖氣、電燈、電扇、電腦,切斷電源,鎖門。
六、認真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不許在辦公室使用電爐及超負荷電器;
2、不許自裝電源插座,自接電源;
3、不許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帶入辦公室;
4、辦公室內的各種電器暫不使用時,要切斷電源,妥善保管;
5、會議室、辦公室的空調機、熱水器等電器,下班或會后,使用人要負責切斷電源;
6、不得隨意搬動滅火器材。
七、三木內不許存放“三密”文件和現金,凡屬“三密”文件,應送機要室保存;嚴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資料、文書檔案,及時妥善處理打印廢紙。
八、財務室保險柜內,不得存放大量現金和有價證券。
九、各部門、各實體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辦公室每半年組織一次檢查,每年進行一次評比。
十、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發生事故的,要逐級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篇3: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1)
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一)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