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是國際標準化住址指定的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物業管理指對住宅區各類房屋及配套的公共設施、設備、公共場地和住宅區的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使之保持正常狀態的行為。
1、ISO14000的產生
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發表了《里約熱內盧宣言》,世界各國及地區根據《宣言》的原則和要求,紛紛制定加強環境管理的法規和標準,推出包括環境標志、環境審核等在內的一系列技術措施,掀起了全球性加強環境管理,改善環境質量,實施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熱潮。為適應和推動全球性的環境管理需求,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1993年10月成立了ISO/TC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積極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和工具方面的標準化,通過制定和實施一套環境管理的國際標準來協調處理全球的環境行為,達到有效改善環境和保護環境的目的。ISO/TC207成立后即著手研究和制定環境管理系列國際標準,標準編號由ISO14001---ISO14100,統稱為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1996年9、10月先后頒布了ISO14001、ISO14004、ISO14010、ISO14011和ISO14012等五個有關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審核的國際標準,從此拉開了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的序幕。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頒布后,立即引起世界各國的極大重視,各國家顯示了極大的熱情,投入較大的力量予以實施。甚至有些世界著名大公司也都積極參與ISO14000系列標準的實施。自ISO14000系列標準推行以來,以取得顯著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環境保護領域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
2、實施ISO14000的根本目標是促進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思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提出的環境管理思想相一致。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最先從資源和環境問題提出,在尋求實施人類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法中,人們進行另外各種各樣的探討和嘗試,逐漸在環境管理方面產生了ISO14000這一套國際標準,并被世界各國普遍接受。
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旨在要求企業通過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并予以有效實施,在生產的全過程中加強環境管理,引導企業從被動接受環境監督,到主動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持續改進環境狀況。
環境問題有一定的區域性,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情況和要求不同,各國都有自己的特點,實施ISO14000國際系列標準必須結合各自的國情,結合各國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和經濟條件進行。發達國家應充分利用自己的技術和經濟有時,治理污染,節能降耗,并幫助發展中國家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發展中國家應通過實施ISO14000的措施,逐步將高投入高消耗的發展模式轉變成資源節約型的發展模式,通過生產模式和生產方式的改變,避免走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老路。實施ISO14000系列標準即使在同一國家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我國幅員遼闊,企業管理、技術條件和發展水平在不同地區相差較大,對不同地區,要從地區、企業發展的需要、技術水平和經濟條件出發,適時、穩妥地推行ISO14000系列標準。如上海、廣東、北京等發達地區,可以提出較高的要求,積極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注重環境保護,節約資源,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和資源的義務。
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是可持續發展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措施,企業通過建立和有效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加強環境管理,持續改善環境行為,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在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和開展體系認證的過程中,企業應始終把握可持續發展這一大目標,不能把推行ISO14000作為一種形式,把認證作為目的,為認證而認證,這樣就會失去實施ISO14000的根本目的,失去這一工作的實際意義。只有結合可持續發展這一根本目標,才能正確認識ISO14000的意義和作用,才能處理好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和實施體系認證的關系,使推行ISO14000系列標準的工作健康發展。
3、ISO14000在物業管理中的實施
深圳處于我國gg開放的前沿,物業管理方面在廣東甚至全國都處于領先地位。1996年9月國際標準化組織公布了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深圳部分物業公司意識到環保
篇2:公司ISO14000手冊:固體廢物管理程序
公司ISO14000手冊--固體廢物管理程序
編號-EP10EMS程序文件
1目的
對各類固體廢棄物進行管理,明確各種廢棄物的收集,處理方法,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條件下,以實現各類固體廢棄物的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處理,從而達到節約資源和控制環境污染的目的。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和處置。
3職責
3.1各部門對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按其性質分類、收集、堆放到指定的場所。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分類的廢棄物進行收集、清理,對無回收價值的固廢的處置。
3.2技術質量科負責對全公司可回收的固廢的處置。
4程序
4.1公司內固體廢物分類:公司內的固體廢物分為危險廢物和一般廢物(可回收、不可回收)。分類情況如下:
4.1.1一般廢棄物的分類:
a.塑料類
b.金屬類
c.棉線類
d.紙箱類
e.生活類
f.筒管類
g.其它類
4.1.2有危險性廢棄物的分類:
a.液體類
b.固體類
c.容器類
d.其它類
4.2綜合辦公室應在辦公樓、每個車間各放置適量的固體廢物收集桶,各固廢收集桶應按危險廢物(紅色標識)、可回收廢物(綠色標識)和一般廢物做好標識。固狀的危險廢物可用原料桶或其它容器收集(化學染料包裝物集中堆放并有標識),液體及揮發性危險廢物應用原包裝桶收集,并緊閉桶蓋。固廢收集桶的放置要求如下:
a、垂直放置,禁止倒臥;
b、有防雨水措施,遠離下水道入口;
c、蓋好容器蓋;
d、禁止露天放置。
4.3各部門對產生的固廢應按《固體廢物分類表》分類收集,并存放在相應的固廢收集桶內。
4.4綜合辦公室派人每天對固廢收集桶的固廢收集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及時將桶內的固廢轉移到廠部內的固廢堆放場。
4.5可回收固廢由設備部負責處置,可回收廢物由相應的廢品回收部門回收處理;不可回收廢物由綜合辦公室聯系環衛部門統一填埋處理。其中危險廢物處置應委托有資源的單位進行處理,,并應確保對方不將回收的危險廢物再轉移。除不可回收的一般廢物外,其余固廢的處置均應做好記錄。
4.6綜合辦公室每季對固體廢物的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執行《環境監測與測量控制程序》,出現不符合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執行。
4.7處置廢棄物過程中,遇油類或其它粉狀、液體類危險固廢泄漏地面時,應立即用抹布等擦拭或吸干凈,抹布作為危險廢棄物處理。
4相關文件
4.1《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
4.2《環境監測與測量控制程序》
4.3《食堂廢物管理規程》
6記錄
6.1《固體廢物處置登記表》
6.2《固體廢物分類表》(EP10-EP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