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辦理房屋裝修操作程序
一、目的
確保客戶在裝修改造過程中的管理工作處于受控狀態。加強房屋裝修的管理和監督,有效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戶主的生活秩序,使住戶安居樂業。
二、范圍
入住**園住戶房間內的裝修改造工程申請、審批、施工及檢驗管理。
三、職責
1、客戶服務部負責接收客戶申請裝修改造的相關資料,同時發放有關戶內施工管理規定,并協助其到相關部門辦理。
2、工程部負責審批、備案裝修圖紙,辦理施工通知單及對裝修施工過程中的檢查、控制。
3、保安部負責客戶裝修消防方面的審批、裝修單位人員進場臨時出入證的辦理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4、保潔部負責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垃圾和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5、物業部負責對住戶裝修圖紙的備案,施工人員出入證的辦理。
四、程序
1、物業部
1)業主本人或業主委托人持業主書面委托書在物業部申報,并填寫《裝修申報表》、《裝修管理協議書》
2)業主本人確定裝修方案,選定施工單位。
3)業主本人或業主委托人將裝修方案交予工程部審批、備案。
4)業主或裝修公司在財務部交裝修押金一萬元整。
5)裝修作業人員,憑身份證或暫住證等有效證件到物業部辦理裝修出入證,填寫《施工人員登記表》、《裝修費用清單》。
6)裝修工程完工后,經物業公司復驗,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發生,物業公司退回全部押金(三個月)。否則,要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處理。
2、保安部
1)收到物業部開出《物業部鑰匙領用條》后,請鑰匙領用人在保衛部登
記備案、發放鑰匙,抵押其有效證件,直至鑰匙歸還為止。
五、記錄表格
1、《物業部鑰匙領用條》
2、《施工人員登記表》
3、《裝修費用清單》
篇2:成都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2000年修)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0年4月21日
(1999年12月28日成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竣工交付或投入使用的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城市房屋,包括住房和營業用房、辦公用房及其他民用非住房。
本規定所稱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是指因裝修拆改房屋的墻、梁、板、柱、基礎、屋蓋等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以下簡稱房屋結構)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工作。
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范圍內民用非住房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m.dewk.cn。五城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住房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龍泉驛、青白江區及縣(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工作。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必須保證房屋原有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結構,不得因裝修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六條房屋使用人出資裝修,需要拆改房屋結構,必須征得房屋所有人的書面同意。使用人變更時,對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設施設備不得拆除。
第七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確需拆改房屋結構,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提出書面申請,并交驗下列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后,方可裝修。
(一)房屋權屬證明文件;
(二)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裝修設計方案、施工圖;
(三)實行物業管理的,應提交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意見;
(四)使用人裝修的,應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裝修的書面文件;
(五)房屋出租的,應交驗房屋租賃證;
(六)審批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發放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
(一)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有爭議的;
(二)房屋嚴重損壞或有險情未經修繕加固處理的;
(三)屬于危險房屋的;
(四)房屋在拆遷封戶范圍內的;
(五)未按第七條要求交驗有關資料的。
第九條五城區范圍內的城市房屋裝修,需要拆改房屋結構,屬民用非住房的報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所屬的房屋安全管理機構審批;屬住房的報所在區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房屋在其他區(市)縣的,由所在區(市)縣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參照前款規定審批。
第十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自收到房屋裝修申請之日起(來自:m.dewk.cn),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的,發給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從事房屋裝修的設計、施工單位和個人必須具有相應資質等級和上崗證、方可承接裝修工程。
第十二條房屋裝修設計、施工、應當符合房屋結構有關規范和裝修工程質量標準,選用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原材料和配件。
第十三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拆改房屋結構,未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的,施工單位和個人不得施工;從事施工的單位和人個應當按照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裝修設計方案及施工圖進行施工。
第十四條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應在施工現場公開張貼。
裝修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按《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在房屋結構拆改完畢采取加固措施后七個工作日內,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房屋裝修結構安全驗收。
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自接到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繼續裝修或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房屋裝修結構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
房屋所有人、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對房屋裝修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有權予以制止,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監督舉報。受理舉報的部門或單位對舉報人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八條房屋所有有或使用人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可視情節輕重,對裝修住房的處以八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裝修民用非住房的處以三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領取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
(二)未按批準的裝修設計方案,拆改房屋結構的;
(三)未按規定
本文提要: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申請房屋結構安全驗收的;
(四)房屋結構安全驗收不合格繼續裝修或投入使用的。
第十九條從事房屋裝修的施工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施工,并可視情節輕重按裝修工程造價的1%~5%處以罰款。
(一)明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取得房屋裝修結構安全批準書而施工的;
(二)未按批準的裝修設計方案施工,拆改房屋結構的。
第二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拒絕、阻礙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單位和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指導,發現審批或驗收工作確有錯誤的,應予以糾正。
第二十三條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秉公執法;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相當的賠償責任。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裝修拆改房屋結構損壞毗鄰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因裝修拆改房屋結構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2000年7月1日施行
篇3:房屋裝修工程保修協議范本
房屋裝修工程保修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裝潢公司
鑒于乙方承包裝修之甲方某**號房屋工程已于*年*月*日交付使用,有關細項質量需進一步觀察,目前有關工程細項已需維修養護,故甲、乙雙方就工程的保修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工程保修期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內工作范圍為:
就裝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項目(以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預算明細表及 年 月日簽署的裝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列明為準)的損壞或質量問題進行更換或修復。如木門變形、裂縫,所有漆面脫落、起皮、鼓包,壁紙鼓包、脫落,房頂出現脫落,所有器具因質量原因出現的損壞及其他質量問題。屬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問題及乙方責任:(例如)
3.1 花崗巖地面有5塊有1/3空鼓,1塊4cm缺角,1塊1/3斷裂,若在保修期內有空鼓的花崗巖出現斷裂,乙方應予更換,材料費及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或由乙方返還斷裂部分的材料費及相應各項取費。
3.2 護墻板的板面目前變形較重,乙方應于*年*月份前進行更換或整修。
3.3 木門現已變形,乙方應于*年*月份前進行整修。
3.4 壁紙卷邊,乙方應于*年*月份前進行整修。
3.5 廚房洗菜盆下水管無反水彎,乙方應于*年*月份前新購反水彎并進行更換。
3.6 前述各項問題的整修或更換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發現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并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后7日(節假日包括在內)內,乙方須安排熟練的技術工人帶料完成整修或更換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5.法律責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無故拖延達14個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換的,甲方有權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幣***元;若甲方因該質量問題造成其他損失,甲方除有權扣除工程尾款外,還可采取法律許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結算
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或雖出現質量問題但乙方整修及時并令甲方滿意,保修期結束后七日內,甲方將尾款如數結算予乙方(*年*月份乙方將第3條所述問題整修結束后,若甲方感到滿意,可以結算)。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 ?? ?? ?? ?? ?? ?? ? 乙方:**裝潢公司
代表:? ?? ?? ?? ?? ?? ?? ?? ?? ?? ?? ?代表:
注:本文轉自新浪樂居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