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廣場租戶二次裝修工程區域安全協議書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貫徹市防火安全委員會九九年工作要求及遵守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確保一方平安,我**房地產有限公司-[**廣場]物業管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樓層單元的裝修項目施工單位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安全、消防協議:
甲方:
1.依據消防局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事宜。
3.負責向乙方介紹與工程有關的大廈消防設施和有關規定。
4.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電、用水和動火事宜。
5.對乙方施工早上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利,在發現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進行處罰。
乙方:
1. 負責樓層單元乙方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 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后三日內提交甲方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 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4. 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4.1 電氣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并將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填寫正式或臨時用電申請表,由甲方工程人員檢查其配電箱合格后在指定的開關處送電,負責界面以甲方出線開關下口為界,開關以上由甲方負責,開關以下由乙方負責。
4.2 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進行。
4.3 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得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人員應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5.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時,須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應有專日呈報甲方,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帶入,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宜太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易燃品帶離施工現場。
7.施工區域禁止吸煙,并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8.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1只/50m2。
9.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打碎報警器(或撥打119)進行報警,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清理完畢,特別是刨花鋸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
11.施工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規范,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電線和違章操作機械,使用和鋪設臨時電氣必須符合國家“低規”要求。
12.乙方應教育施工人員愛護消防設備和器材,損壞者按價賠償,如若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動用消防器材,應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補充。
13.在裝修施工現場發生火險火警事故,將按有關消防法規處理裝修項目之主要責任者及相關人員,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14.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與裝修施工無關之樓層。
15.乙方如需有人值班過夜,必須先行到甲方管理部申辦有關手續,由甲方審批后方可進行(當值管理員對其單元每隔一小時進行檢查)。
16.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開窗的,必須到甲方填寫開窗申請,由甲方審批后交當值管理員執行。如發生高空墜物,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7.乙方人員在日常出入廣場時,必須隨身攜帶施工出入證,專人專用,并主動出示,一旦發現未帶和遺失,不得進入廣場,施工 出入證需由施工負責人至管理部辦理。
18.乙方施工人員下班時,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警隱患,人員離開時需將電器設備電源切斷。
19.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妨按,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得到批準后再施工。
20.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服從,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承包商):
日期:日期:
蓋章:蓋章:
篇2:W科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W科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一、總則:
為加強對管理服務區域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或租、住戶)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業主公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裝修人、裝修單位和管理處各執一份,《項目裝修注意事項 》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責任范圍:
1、業主(或租、住戶)選擇的裝修單位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或租、住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業主(或租、住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管理處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裝修圖紙,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經審查并取得《裝修許可證》、施工人員辦理《人員臨時出入卡》方可開始施工,且施工前須將裝修事宜告知鄰里。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在戶門外張貼,將本協議書張貼在裝修戶門內?!堆b修現場監控記錄表》由管理處裝修巡查人員張貼于戶門內,用于裝修巡查記錄,裝修完工后業主須帶此表辦理裝修檢查手續。
3、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大廈)應佩帶《人員臨時出入卡》,否則管理處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大廈)施工。
4、裝修前業主(或租、住戶)和裝修單位各交納裝修保證金元,施工人員《人員臨時出入卡》工本費按元/張的標準收取,業主(或租、住戶)交納裝修管理服務費元。
5、裝修施工內容、施工期限應與業主(或租、住戶)簽字確認的《裝修申請表》相符,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管理處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及入伙六個月后的裝修按管理處統一規定執行。
6、裝修完畢,業主(或租、住戶)驗收合格后,由業主(或租、住戶)向管理處提出檢查申請,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可在裝修檢查合格7個工作日后退還裝修保證金。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
三、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1、所有裝修活動必須遵守《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所規定之條款,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或租、住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須報政府部門審批并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建筑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如隨意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理石和大型吊燈等);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門窗;
(3)未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雨篷、遮陽篷、花架等),改變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或破壞毛坯房防水層的保護層及防水涂膜;
(7)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
(8)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修材料和設備;
(9)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
2、裝修毛坯房或裝修時確需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訂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時閉水試驗。
3、確需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4、經批準的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應按管理處統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顏色等)進行,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5、裝修使用的材料和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生產、商業用途的房屋裝修必須使用不燃、難燃材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修材料和設備。
6、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及其它未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的所有保證金外,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還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7、有線電視、寬頻網、電話線路及插座改造須事先咨詢服務提供商并在其指導下施工。
8、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列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在陽臺上堆放裝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5)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6)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
(7)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地面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8)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9)嚴禁將電源線直接連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屋內嚴禁抽煙、使用電爐或生火做飯;
(10)施工人員不得在裝修戶內過夜留宿。
9、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至少兩個),并制定落實防火措施。
10、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操作,須事先報消防機關審批,將審批文件提交管理處備案,并附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落實消防措施,在監護人監護下方可施工。
11、商戶裝修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應報消防機關審核,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對經營過程中會產生油煙、噪音的商戶應要求(來自:www.fdcew.com)其安裝油煙處理設施和進行降噪處理,保證油煙的排放和噪音音量達到環保部門的要求。商戶裝修完工申請檢查時,需由商戶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需環保部門驗收的項目應提供相應的環保驗收證明。
12、裝修時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13、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知會管理處。
14、其它應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的要求。
四、裝修垃圾的清運及處置:
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管理處有權責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時清理由管理處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損壞磨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由管理處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
(2)
(3)
五、違約責任:
1、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3、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移交公安機關。
4、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須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5、如業主(或租、住戶)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應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管理處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不承擔由雙方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六、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裝修人和裝修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管理處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予以處罰。
2、管理處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提示:裝修管理過程中,對裝修人簽發的所有書面材料,加蓋管理處公章方為有效。
裝修房號:業主(租、住戶)簽字:
裝修單位負責人簽字:
深圳市V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蓋章)
年月 日
篇3: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物業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一、總則
為加強對物業服務區域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或租、住戶)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中山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和管理規約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協議書一式三份,裝修人、裝修單位和物業服務中心各執一份,《項目裝修注意事項》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二、責任范圍
1、業主(或租、住戶)選擇的裝修單位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或租、住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業主(或租、住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物業服務中心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裝修圖紙,交驗裝修單位《承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經審查并取得《裝修申報登記證》、施工人員辦理《人員臨時出入卡》方可開始施工,且施工前須將裝修事宜告知鄰里。施工時須將《裝修申報登記證》復印件在戶門外張貼,將本協議書張貼在裝修戶門內?!堆b修現場監控記錄表》由物業服務中心裝修巡查人員張貼于戶門內,用于裝修巡查記錄,裝修完工后業主須帶此表辦理裝修檢查手續。
3、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應佩帶《人員臨時出入卡》,否則物業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施工。
4、裝修前每戶應交納裝修保證金元,由業主(或租,住戶)和裝修單位各交納元,施工人員《人員臨時出入卡》工本費按元/張的標準收取。
5、裝修施工內容、施工期限應與業主(或租、住戶)簽字確認的《裝修申報表》相符,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物業服務中心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節假日及交付交個月后的裝修按物業服務中心統一規定執行。
6、裝修完畢,業主(或租、住戶)驗收合格后,由業主(或租、住戶)向物業服務中心提出檢查申請,如無違章裝修行為,可在裝修檢查合格7個工作日后退還裝修保證金。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
三、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1、所有裝修活動必須遵守中山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和建設部頒布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之條款,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或租、住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須報政府部門審批并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許可證),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超過建筑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如隨意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理石和大型吊燈等);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門窗;
(3)未經市規劃國土部門批準,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雨篷、遮陽篷、花架等),改變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或破壞毛坯房防水層的保護層及防水涂膜;
(7)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
(8)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修材料和設備;
(9)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
2、在裝修前應測試各排水管道是否暢通,有堵塞情況的須在裝修前報物業服務中心;裝修毛坯房或裝修時確需改動衛生間、廚房間防水層的,應當按照防水標準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時閉水試驗。
3、確定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4、經批準的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應按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款式(包括材料和顏色等)進行,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5、裝修使用的材料和設備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生產、商業用途的房屋裝修必須使用不燃、難燃材料,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修材料和設備。
6、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及其它未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的所有保證金外,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單位還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7、有線電視、寬頻網、電話線路及插座改造須事先咨詢服務提供商并在其指導下施工。
8、裝修單位負責人必須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列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在陽臺上堆放裝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5)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6)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裝修施工時必須關閉房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7)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地面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8)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9)嚴禁將電源線直接連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屋內嚴禁抽煙、使用電爐或生火做飯;
(10)施工人員不得在裝修戶內過夜留宿。
9、裝修單位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至少兩個),并制定落實防火措施。
10、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操作,須事先提供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落實消防措施,在監護下方可施工。
11、商戶裝修餐飲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場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應報消防機關審核,經批準后方可施工。對經營過程中會產生油煙、噪音的商戶應要求其安裝油煙處理設施和進行降噪處理,保證油煙的排放和噪音音量達到環保部門要求。商戶裝修完工申請檢查時,需由商戶提供消防驗收合格證;需環保部門驗收的項目應提供相應的環保驗收證明。
12、施工過程中,裝修單位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人,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知會物業服務中心。
13、其它應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文件的要求。
四、裝修垃圾的清運及處置。
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物業服務中心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責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時清理由物業服務中心代為清理,費用由裝修單位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損壞縻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由物業服務中心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________
(2)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單位負責修復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2、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3、施工人員不得在本管理服務區域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移交公安機關。
4、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檢查,如發現有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須按責任照價賠償。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5、如業主(或租、住戶)與裝修單位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應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物業服務中心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不承擔由雙方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六、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裝修人和裝修單位應承擔違約責任,物業服務中心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按照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珠海市家庭居室裝修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單位進入住宅區裝修。
裝修房號:________業主(租、住戶)簽字:________
裝修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珠海市V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服務中心(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