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
序號:
一、總則
為加強對小區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業主(或租、住戶)合法權益,根據《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業主臨時公約規定,凡業主(或租、住戶)申請裝修經管理處審批同意后,由業主(或租、住戶)、裝修施工隊、管理處三方簽訂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并共同遵守。
二、責任范圍
1、業主(或租、住戶)選擇的裝修施工隊承接其家居裝修工程,必須持有市主管部門頒發的《承建資格證書》。如業主(或租、住戶)違反本規定,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業主(或租、住戶)在房屋裝修前,必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施工隊向管理處申報登記,如實申報裝修項目、標準、施工人數、擬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內容,并提交裝修合同復印件,交驗裝修施工隊《承建資格證書》原件。
3、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筑物結構和使用安全,并嚴格按照業主(或租、住戶)申請的項目進行,嚴禁下列行為:
1)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2)在承重墻、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門窗;
3)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墻、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4)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墻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5)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7)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確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業主(或租、住戶)應委托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對于以上行為和其它不經批準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者,除恢復原樣,扣除業主及裝修隊的所有保證金外,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施工隊還應該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4、樓頂、平臺、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須保證建筑物外觀的協調統一,選擇管理處指定的樣式。如有違反,除恢復原樣外,扣除業主(或租、住戶)及裝修施工隊的所有保證金。
5、嚴禁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6、裝修施工隊應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交驗施工人員有效證件,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出入卡》和《裝修許可證》。
7、裝修施工隊領取《裝修許可證》、《出入卡》之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時須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裝修戶門外,將本協議復印件張貼于裝修戶門內,以便于管理處監管和巡查。
8、裝修施工人員應佩帶《出入卡》,以便于管理處進行出入管理。凡未辦理《裝修許可證》和《出入卡》而擅自施工者,將按違法行為處理。
9、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長時間,否則管理處有權采取措施責令停工。
10、根據《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住宅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11、裝修施工隊負責人必須教育工程人員遵紀守法,嚴禁下列行為:
1)嚴禁用磚頭或其他物品頂住電梯、防盜門;
2)嚴禁將裝修垃圾、各類膠、漆等雜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嚴禁騷擾其他住戶或影響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戶投訴和財產損失;
4)嚴禁在其他住戶門前逗留、休息;
5)嚴禁在規定的裝修時間外施工;
6)嚴禁擅自進入地下室和天臺,嚴禁在天臺或樓邊等公共場所加工作業。
7)嚴禁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
8)嚴禁將電源線直接接在漏電開關上,裝修房間內嚴禁抽煙或使用電爐。
12、裝修過程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操作,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附有操作人員的合法有效操作證件,方可施工。
13、裝修施工人員必須愛護公共設施,對于違反操作規定破壞公共設施(包括樓道、墻面、天臺等)的行為,按責任照價賠償。
14、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均由裝修隊負責修復并賠償全部損失。
15、裝修垃圾須及時入袋搬運,并按照管理處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對違章堆放、拋棄裝修垃圾者,管理處有權責令限期清理。不及時清理由管理處代為清理者,費用由裝修施工隊承擔。裝修垃圾在搬運過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損壞磨花,不得損壞電梯等公用設施,否則將按責任給予處罰。(以下填寫裝修垃圾清運具體規定)
1)
2)
3)
16、裝修施工隊應加強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規定,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有效滅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管理處可提供租用滅火器服務)
17、施工過程中,裝修施工隊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管理處。
18、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有吵架、斗毆、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亂紀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19、裝修時必須關閉戶門,避免灰塵或噪音影響公共環境。
20、裝修完畢,業主(或租、住戶)驗收合格后,由業主(或租、住戶)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
21、經管理處驗收后,如無違章裝修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
業主(或租、住戶)及施工隊憑收據退回裝修管理保證金。如有以上行為,按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從裝修保證金中扣除,多退少補。裝修驗收時間為每周,退保證金時間為每周。22、在裝修期間,若需搬運任何物資出小區,請提前與管理處聯系,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經管理處確認后,方可放行。
23、如業主(或租、住戶)與裝修施工隊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雙方按照《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自行協調解決。管理處無權處理雙方的糾紛,也無權代其中一方對他方履行約束或追繳行為,且也不承擔由雙方的糾紛產生的任何后果。
三、處罰辦法:
1、對違反本協議書的任何違章裝修行為,管理處均有權制止、責令改正,并報請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2、管理處有權視違章情節輕重,拒絕裝修施工隊進入住宅區裝修。
3、違反以上條款者,將按照《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物業名稱:
裝修房號:業主(租、住戶):
聯系電話:年月日
裝修單位名稱及裝修施工隊負責人:
聯系電話:年月日
****物業管理處
負責人:年月日
篇2: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社區,方便社區業主的裝修材料搬運、廢舊物品的及時處理,方便客戶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維持良好的環境秩序,杜絕因違規操作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損壞,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進入甲方所管理的zz項目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zz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廢舊物品回收服務,時間為壹年,即從20**年04月01日至20**年03月30日止,服務進場時間為早上08:30-中午12:00;下午14:00-20:00;其中18:00-20:00為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二、甲方承諾在協議期內,不接待與乙方同行業人員、機構進入社區進行相同服務的活動(業主、裝修負責人帶進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堆放所需的工具、材料。
四、甲方因業主的投訴、或對乙方的業務活動提出異議,需要解除與乙方合作協議的,甲方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的當月最后一天退場(陽歷計算),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且當月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向甲方繳納一年秩序維護、清潔、場地使用費共計¥元,費用在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否則不予簽訂協議。
六、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須交保證金¥元;保證金在協議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無重大違規行為給與全額退還(不計利息)。
七、乙方按甲方指定地點、路線、約定項目開展服務,未經業主、裝修負責人邀請,不得擅自進入住宅樓層,和以上門服務為理由尋找客戶資源或派發宣傳單張、在公共部位張貼、噴繪廣告宣傳內容。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影響、騷擾業主的正常生活或正常的裝修施工,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每次扣除¥元作為處罰,同時要求乙方主管人員進行工作整頓;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場,所繳交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八、乙方需自覺遵守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小區內的環境及其它公共設施,保持服務區域的公共衛生(沙子進場必須袋裝化,廢品回收必須打包),做到文明服務,禮貌服務。每次服務結束后,乙方人員必須自覺清潔服務區域的衛生。
九、乙方須固定人員在zz開展服務工作,在zz服務的工作人員必須著統一佩戴經客戶服務中心配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場。
十、乙方人員進入社區服務,必須規范著裝,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一、乙方服務人員只能在指定區域休息,不得有礙瞻仰、不文明行為。
十二、乙方工作人員進入zz時,需出示臨時出入證件配合門崗的詢問登記工作。
十三、乙方需提供在zz開展服務的工作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張,甲方給予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元一張,出入證押金合并在保證金內。
十四、乙方需要更換在社區的服務人員時,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并將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兩張提供給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
十五、乙方不得進行強買強賣,強行搬運,不得與客戶爭吵,如發生強買強賣或強行搬運事件,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元經濟處罰,影響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清場并扣除全部保證金及未到期的場地使用費。
十六、乙方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進入樓層遭到業主投訴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立即無條件退場,所繳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十七、乙方違規使用甲方設施設備或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的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八、本協議期滿,乙方需要繼續合作時,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十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3: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編號:ZJWY/KF/BG-014版本:A/0序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給廣大業主/住戶營造一個舒適,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維修公共利益及保證工程質量與財產安全,依照建設部(第1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申報登記工程開工前五天業主向甲方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二、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相關費用:裝修保證金:2000元/戶(業主繳1000元,裝修公司繳1000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裝修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人。(注:初檢合格后可申請退還業主保證金1000元,復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退還裝修公司保證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出入證進出本小區,否則甲方有權不允許其進出小區及施工現場。
四、裝飾裝修內容:
施工期間,須將服務中心簽發的《裝飾裝修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門外,業主/住戶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應進行現場監理,以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裝修手冊及政府相關規定,并且必須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進行規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須事先報甲方處審批,經甲方出具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裝修期限:
裝修時間:中小工程為45天,較大工程為60天,最好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延期,應到甲方辦理延期手續。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節假日除保證無噪音、無難聞氣味的作業經z客戶服務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準施工。
六、搬運規定:搬運裝修材料、工具等,要愛護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公共部分整潔,損壞賠償并扣款,運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須用袋裝好,并不能影響業主/住戶的正常出入,未經甲方同意,電梯不得運送裝修材料和貨物工具等。
七、遵守規定:
1、裝修期間不得占用樓梯、過道、天臺、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為加工場地;
2、施工現場保持物品整潔、擺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高聲喧嘩,不準煮食留宿,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4、有動火施工項目的必須填寫《臨時動火申請表》,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施工;
5、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標準為4公斤2支),并且須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裝修期間住戶大門必須關閉,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必須按甲方安排。
7、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位的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如超容量用電必須與甲方協商,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則承擔。
8、改動衛生間、廚房及排水渠等必須按規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閉水試驗。
9、易燃易爆的裝修材料及垃圾要當日清理離場。
八、禁止行為:
1、不能改變住宅外立面形狀、規格及顏色。
2、不能改變住宅設計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安裝防盜門、防盜網及安裝空調機且安裝位置錯誤而損壞小區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內不整改的,由甲方統一進行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500元。
4、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住宅原有設計的智能化系統、給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的,限期清理,修復損壞下水道,扣除裝修保證金30%為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
九、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協議,配合和接受z客戶服務中心或安管的檢查、監督,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者,要求乙方予以糾正或恢復,對于不聽勸告的,服務中心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處理。乙方要承擔違章裝修造成的損失,嚴重者甲方向市有關部門報告,裝修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若因本裝飾裝修問題對其他業主,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分等損害或損失,乙方須承擔一切相關責任及賠償費用。
十一、驗收:業主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務中心與服務中心約定初次驗收時間驗收,初次驗收合格日起三個月后再次約定時間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憑收據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z小區期 幢 座 號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