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類物業管理招標評分辦法及定標原則
一、評標委員構成
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招標項目
評標委員構成如下:評標委員共5名,其中招標方代表2名,另3名從
市物業管理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選產生。
二、評標辦法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招標評標項目分為:投標文件、投標報價兩大項,分別按百分制計分,各項目占投標總分權重依次為80:20。
1、投標文件(滿分100分,占投標總分的80%):
評委根據投標人投標文件評分標準評出評分等級,依此統計匯總作為投標人投標文件得分。
投標文件評分標準為::
(1)、對項目的認識、管理服務定位、管理服務目標及整體設想(12分)。
(2)、組織架構、人員配備、培訓及管理(10分)。
(3)、擬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計劃及物資配備計劃(4分)。
(4)、管理服務體系(6分)。
(5)、企業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公眾制度(3分)。
(6)、前期管理服務,接管驗收管理。(14分)。
(7)、日常管理服務方案、服務質量標準及其措施(20分)。
(8)、管理服務重點、難點及其措施。(8分)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3分)。
?。?0)、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測算合理性(20分)。
2、投標報價(滿分100分,占投標總分的20%):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百分制)
1、投標報價以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報價為評價指標。
2、投標報價評分以中準價作為評分標準,其扣分原則為:按百分制計,"偏離中準收費水平百分率"每偏"中準收費水平"0.5%扣1分;"偏離中準收費水平百分率"的百分位四舍五入后,十分位數字≥5且≤9的,十分位上的賦分均按0.5%標準扣分。
3."中準收費水平"由所有投標人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綜合收費水平報價"算術平均得出;"綜合收費水平報價"=(小高層投標報價×小高層建筑面積+商業投標報價×商業建筑面積)÷各類物業服務費收費總面積。
4、"偏離中準收費水平百分率"=("綜合收費水平報價"-"中準收費水平")÷"中準收費水平"×100%(計算結果保留到十分位,百分位四舍五入)。
三、定標原則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核定原則
1、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投標報價分兩項加權總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薦不超過三名中標候選人。
2、若出現加權總分相同不能順序確定中標人時,則以投標企業投標文件評分高者為先。
3、招標人按照中標候選人綜合得分的排序確定第一中標侯選人為中標人,若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4、在投標過程中有違反招標文件規定,或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一經查實,取消投標資格。
篇2:醫院招標管理規定(9)
醫院招標管理規定(九)
一、 醫療設備采購招標管理規定
(一)科室(部門)需購置的醫療設備,由科室(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報請主管部門、主管副院長簽署意見后轉交設備科。
(二)設備科負責將科室購置設備申請,報主管設備副院長簽署意見之后,再將全院各科申購的計劃匯總,呈報有關領導審批。
(三)購置大型醫療設備,必須做好可行性論證,要進行市場調查、資料分析、檢索專利標準、廠家對比、質量價格優選。必要時由院領導組織進行實地考察,在此基礎上,參考三個品牌制定招標技術參數。
(四)預算在一萬元以內的醫療設備,由主管設備副院長審批,設備科負責購買。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院長審批,設備科負責購買。
(五)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項目,必須經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院長審批同意后,呈報區衛生局審批,同意后再由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組織招標采購,區衛生局派人監督招標全過程。
(六)十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是列入年度計劃內項目)經院長審批同意后,報區衛生局、區計劃局、區財政局審批通過,由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或委托)公開招標。
(七)設備科按中標通知書辦理合同及相關手續。
(八)設備到貨后,由設備科組織使用科室負責驗收并辦理入出庫和財務手續。
(九)萬元以上醫療設備,由設備科專人負責建立專件檔案。
(十)大型醫療設備實行問責制,認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報告。
二、藥品招標管理規定
(一)新藥購進
1、新藥是指在我院沒有使用過的藥品。
2、新藥申請購進時必須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請的臨床科室充分討論,科主任簽名后向藥劑科提交書面申請,需有詳細的申請理由,包括與同類藥品的比較信息。
3、藥劑科負責對申請購進的新藥進行書面評價,并將申請書匯總提交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討論。
4、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對決定購進的新藥以書面形式呈報院長審批,同意后向藥劑科下達《新藥購進通知》。
5、藥劑科按《新藥購進通知》進行采購,并通知提出申請的臨床科室。
6、申請購進的新藥若屬緊急用藥(指急救用藥、特殊用藥,包括保健用藥),按特殊情況審批:一萬元以內由分管藥事副院長審批;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內由院長審批。之后,由藥劑科立即進行采購。
(二)藥品招標根據當時國家、省、市出臺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基建招標管理規定
(一)科室(或部門)需裝修改建的項目,由科室(或部門)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報請主管部門、主管副院長簽署意見后轉交總務科基建辦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員做出預算后,報主管基建副院長審批或簽署意見,再呈報有關領導審批。
(三)預算在一萬元以內的零星項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長審批落實;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院長審批;五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經院基建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討論,院長審批同意后,再呈報區衛生局審批。
(四)區衛生局審批同意后,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醫院基建委員會組織招標,參加招標的工程隊必須有三個建筑裝飾公司以上。二十萬元以上(含二十萬元)項目,必須報區衛生局委托區采購中心進行招標。
(五)基建和財務部門必須認真做好各個項目的預結算工作,特別要避免超預算施工的現象。
(六)基建項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組織相關科室對工程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協助辦理財務手續。
四、供應商評估準則
(一)目的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以確保采購工作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多次為我院提供供應服務的供應商及人員。
(三)職責
1、供應商應認真執行投標中的服務承諾,做到服務態度誠懇,供應及時,數量準確。
2、使用科室應對物資的質量實行監督,及時提出質量意見。
3、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對供應商的服務質量和其供貨的準確性、及時性進行監督和信息分別反饋于科主任和供應商。
4、采購員每季度負責收集匯總供應商的服務情況,并進行原因。
5、 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綜合供應商情況,及時向院領導匯報和與供應商溝通。
(四)工作程序
1、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應設立供應商名冊登記及溝通制度。
2、采購人員和倉庫管理人員如發現供應商不能按時提供服務或服務態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時匯報。
3、采購人員應向供應商提出具體要求,規定供貨商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藥劑/設備/總務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有關人員對供應商進行服務評估,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和與供應商進行溝通。
5、供應商如在年內出現供貨不及時或服務態度不好者,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違反規定一次者給予批評教育。
(2)違反規定二次者給予警告。
(3)違反規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標資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1、驗收登記本。
2、供應商服務評估表。
3、供應商名冊。
篇3:醫院招標人員守則
招標人員守則(醫院)
1、恪盡職守,勤奮工作,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本職工作,以維持國家,集體利益為最高目標。
2、依法招標,實事求是。招標人員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在招標工作中堅持程序合法,內容合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不得接受投標企業或相關人員的吃請,不得收受投標企業或相關人員的送禮,做到“兩袖清風,一身正氣”。
4、謙虛謹慎,平等待人,招標人員在招標活動中說話和氣,態度誠懇,虛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正確處理好各投標單位的關系。
5、努力學習,積極進取。招標工作是一項新的事業,如何搞好招標工作,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經驗,努力學習,實踐,增長才干,促進招標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