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管理處工作目標
1、內外部有效投訴次數≦1次/月
說明:
a、指標闡釋:有效投訴是指因管理處工作人員失職而導致的公司內外部投訴。
b、數據來源:考評小組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并經核實的數據;
c、未達標處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門負責人100元,扣除部門績效200元,同時記差錯一次。
2、管理費收費率≧95%(截止當月最后一天);管理費收費率≧99%(截止次月10日)
說明:
a、指標闡釋:收費率指當月在大廈正常辦公業戶的費用收繳率。當月大廈內空置物業、發展商物業、公司領導同意暫不收取管理費的物業除外,酒店、夜總會等重點業戶由部門領導負責催繳,考核指標見第3項;
b、數據來源:由財務部在上述收費率截止日后二天內(節假日順延)對上月費用收繳率進行核算統計報公司審核后為準。
c、未達標處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除管理處主管領導200元、扣除管理處主任連帶責任100元、扣除部門績效400元;次月10號前未達到99%,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除管理處主管領導200元、扣除管理處主任連帶責任100元、扣除部門績效400元,連續三個月未達標管理處主管領導降一級工資、管理處主任連帶降半級工資、扣除部門績效600元。
3、重點業戶當月收費率≥50%(截止當月最后一天);重點業戶次月10日前上月收費率≥80%(截止次月10日);次月20號前上月收費率=100%(截止次月20日)
說明:
a、指標闡釋:重點業戶指拉斯維加斯、格蘭德假日酒店。該指標對管理處主任、副主任考核;
b、數據來源:由財務部在上述收費率截止日后二天內(節假日順延)對上月費用收繳率進行核算統計報公司審核后為準。
c、未達標處理:月底達50%,未達扣除管理處主管領導200元、扣除管理處主任連帶責任100元;下月10號前80%,未達扣除管理處主管領導200元、扣除管理處主任連帶責任100元;下月20號前100%,降低一個百分比扣除管理處主管領導200元、扣除管理處主任連帶責任100元。
4、環境保潔不符合≦7處/月
說明:
a、指標闡釋:環境保潔符合標準為:消防通道無明顯泥沙、灰塵;公共地面煙頭、紙屑不超過3個;垃圾筒身清潔無污垢、 周邊無垃圾堆放、無異味;垃圾站清潔無污垢、周邊無垃圾堆放、無異味、無積水;電梯、玻璃、欄桿無手印、灰塵;公共洗手間無痰跡、污跡、雜物、異味;噴泉池底無明顯泥沙;設備、設施無灰塵,紙巾抹擦60公分無明顯污跡;公共區域無蚊蠅、老鼠、蟑螂、綠化帶無老鼠洞、公共區域無蛛網等;(詳見作業標準)
b、數據來源:考評小組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并經核實的數據;
c、未達標處理:每增加一處扣除管理處主任100元、扣除部門績效200元。
5、環境綠化不達標≦2處/月
說明:
a、指標闡釋:環境綠化達標標準為:綠化地每處裸露黃土.枯萎面積直徑不超過50公分; 綠化地目視無明顯雜草,草坪純度在90%以上;草坪夏季長不超過8厘米,冬季長不超過12厘米 ,邊/角整齊;每棵綠化樹木枯枝不超過2枝,樹木、苗底下土面層不結塊,透氣良好。(詳見作業標準)
b、數據來源:考評小組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并經核實的數據;
c、未達標處理:每增加一處扣除管理處主任100元,扣除部門績效200元。
6、各項工作差錯數≦5次/月
說明:
a、指標闡釋:工作差錯指是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中按時指按本部門工作流程及作業指導書中規定的時間完成工作或工作交辦者(公司領導)的要求時間完成工作;按質指按相應的工作標準或工作交辦者(公司領導) 的要求完成工作;按量指按交辦的數量完成工作。
b、數據來源:考評小組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并經核實的數據;
c、未達標處理:每增加一次扣除部門負責人100元,扣除部門績效200元。
7、部門成本控制率=(部門實際可控費用金額-部門計劃可控費用金額)/部門計劃可控費用金額*100%
說明:
a、指標闡釋:部門計劃可控費用金額,由各部門成本計劃員編制出當月費用計劃清單報至成本控制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匯總、歸類后,編制出各部門月計劃指標,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下發。
b、數據來源:財務部成本控制中心核算結果。
c、處理辦法:獎罰金額=(各部門實際可控費用金額-各部門計劃可控費用金額)×20%(正數時為懲罰金額,負數時為獎勵金額),其直接加、減至本部門當月的績效工資,如懲罰金額超過當月績效工資,則當月績效工資扣完為止。
特別說明:上述每項指標累計處罰金額超過績效工資時,則當月績效工資扣完為止。
篇2:物業公司項目管理處管理服務目標責任書
20**年物業公司項目管理處管理服務目標責任書
甲方:湛江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湛江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管理處)
為進一步提高湛江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服務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確保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理順物業公司各部門之間的權責利關系,逐步形成科學的管理體系,公司對各部門或管理處實行經營管理服務目標責任制。依據各部門管理服務情況,現簽訂20**年度經營管理服務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生產管理(占20%)
見附件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
二、經營指標 (占40%)
(一)主營業務收入占40%
(二)成本控制占30%
(三)已入伙管理費收繳率占10%
(四)未入伙管理費收繳率占10%
(五)欠費追繳率占10%
考核標準見附件二
具體成本及收入指標見附件八 ;
三、管理指標(占40%)
(一)行政管理指標10%
1、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30%
2、及時上報;20%
按時報送各類文件、報表;
報送資料(內容、表格)完整、準確;
重大事項及時上報;
3、配合完成公司品牌建設;30%
公司創優、外審等重點工作的積極配合;
積極完成公司網站、刊物等的投稿;
積極參加公司品牌建設和宣傳活動;
4、積極完成交辦的其它任務;20%
考核標準見附件三。
(二)人力資源管理指標20%
1、積極推進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50%
制定合適的崗位工作目標;
績效考評的有效開展;
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績效面談;
績效獎懲的有效實施;
2、梯隊人才建設;10%
3、嚴格執行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30%
4、及時上報;10%
及時、準確報送人事變更及異動等相關信息;
積極配合完成人事類事務性工作;
考核標準見附件四。
(三)員工關系管理指標10%
1、嚴格執行公司員工關系管理制度;20%
2、團隊建設;10%
有效開展部門團隊建設和員工關系建設工作;
3、員工流失率;30%
有效控制部門內本年度員工流失率,不得超過上年度流失率;
4、員工滿意率;20%
(1)對部門負責人滿意率不低于80%;
(2)對部門整體滿意率不低于80%;
5、員工投訴;20%
無本部門員工直接或間接的不良投訴;
考核標準見附件五。
(四)品質管理指標40%
1、日常品質檢查。占40%
2、業主滿意率**%。占40%
3、物業管理與服務現場實施的效果占10%
4、安全管理占10%
考核標準見附件六
(五)員工培訓管理指標20%
相關考核指標和考評細則見附件七。
四、其他事項
1、 本責任書簽署生效后不受簽署人變動的影響;
2、 乙方經營管理范圍發生變化時,由甲乙雙方協商,按變化情況修正責任條款;
3、考核方式:
(一) 由物業公司領導牽頭按照目標責任書的內容于公司的每季度工作檢查中完成對乙方各項目標指標的考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匯總、存檔季度考核成績,物業公司領導根據每季度的考核成績于年底完成對乙方經營管理目標指標實現程度的考核。
(二)乙方經營管理目標指標考核結果將作為各部門業績考核、負責人評議、獎金發放、獎懲的實施依據,并作為評選優秀團隊(集體)的重要參考條件。
(三)、獎懲辦法:
考核評分采用100分制,級別評定分為四級,評定結果對應具體的獎懲辦法。
評級標準級別評定評定結果獎懲辦法
A≥90A優秀全部發放本管理處執行年度預算方案中產生盈余部分獎金(含減虧部分,盈余部分應扣除分攤物業公司總部開支費用)
80≤B<90B良好按百分比發放本管理處執行年度預算
方案中產生盈余部分獎金(含減虧部分,盈余部分應扣除分攤物業公司總部開支費用)60≤C<80C一般按百分比發放本管理處執行年度預算方案中產生盈余部分獎金(含減虧部分,盈余部分應扣除分攤物業公司總部開支費用)×90%
D<60D較差①不發放獎金,②降職調整工作崗位或勸退。
4、責任書有效期: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章):
年月日
乙方:湛江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部門
責任人簽字(章):
年 月日
篇3:年度物業公司管理處經理目標管理責任書
年度物業公司管理處經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僅供參考)
為確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處計劃目標得以實現,經公司與目標責任人(管理處經理)共同商討,已確定 物業管理處年度工作責任目標,并由目標責任人代表 物業管理處簽署確認。
1.責任目標
(1)管理目標
a) 全年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注:"重大安全事故"是指:
★ 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員工死亡事故;
★ 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公司很重要財產報廢、損毀事故;
★ 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火災事故;
★ 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水浸事故;
★ 因失職或玩忽職守引發的惡性治安事件。
b)所轄物業設施設備的使用完好率達100%以上。
c)員工上崗培訓合格率100%以上。
d)員工對管理處的滿意率達90%以上。
e)2000年年底前,獲得"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稱號。
(2) 服務目標
a)住戶對管理服務工作的滿意率達95%以上。
b)員工對飯堂服務工作的滿意率達95%以上。
(3) 經營目標
a) 全年各項開支控制在 萬元以內(詳見《預算明細表》<略>)。
b) 全年實現經營利潤 萬元。
2. 為做主上述責任目標的實現,責任人(管理處經理)的權力如下;
(1)人事管理權
a)對物業管理處班組長(含)以下各級員工的組閣權、獎罰權、任免權、解聘權(財務人員除外)。
b)對物業管理處副經理、部門主管/副主管、財務人員的任免、調配、解聘、獎罰的建議權
c)編制范圍內臨時工的招聘錄用決定權。
d)工薪標準范圍內的調薪建議權。
(2) 財務管理權
日常經營管理資金600元以風的支出決定權、借款審批權。(3) 管理決策權
a)主持物業管理處的日常管理工作。
b)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目標、工作標準、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c)主持召開物業管理處的各類工作會議。
d)審核管理處各類經濟合同。
(4) 申請支持權
a)依據物業管理處的工作進展情況申請專項經營管理資金和其他資金支持。
b)申請修改物業管理處的組織架構和人員定編。
c)申請業務支持。
3.責任人的義務
(1)接受公司的統一領導。
(2)向公司作工作匯報,
(3)確保責任目標的逐步實現。
(4)自覺接受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監控、考評、檢查。
(5)每月5號前按時上報財務報表和其他工作報表。
(6)每月5號前組織目標評估,質量評審,進度、質量考評和員工績效考評。
(7)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其他專項工作。
(8)保證管理處各個標準作業規程的貫徹執行。
(9)保證管理處的操作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
(10)保證員工的生活、工作秩序。
(11)保證員工的整體操作技能和工作質量。
(12)為公司培養人才。
(13)同公司交納風險抵押金。
4. 公司的權力
(1)有對管理處的運作狀況(工作進度、標準、質量、成本等指標)抽查、檢查、監督的權力。
(2)有對目標責任人及以下各級員工的任免權、解聘權、調配權。
(3)有要求責任人出示、收集、解釋各類數據、報表、原始憑據、記錄的權力。
(4)有對管理處財務運作狀況的審計權、監控權。
(5)有對目標責任人的績效考評權、獎罰權。
(6)專項事件的調查權。
5. 公司的義務
(1)及時提供合適的業務支持。
(2)提供信息支持。
(3)提供資金支持。
6. 目標考評
(1)公司財務部定期(不定期)監控、審計、檢查物業管理處資金鐵運作、成本和其他的財務工作。檢查標準、辦法依據待業法規和公司的財務規定。
(2)公司品質部負責目標責任人的績效考評。考評標準辦法依據公司績效考評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和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7.目標獎罰
(1)管理處責任人(經理)必須依照雙方確認的工作計劃完成本責任書所列的各項目標。(2)如果工作目標完成,則管理處可按公司的獎金分配方案對員工發放獎金,其中目標責任人可提取管理處經營利潤的 %作為個人獎金。
(3)如果本責任書所列三類目標不能全部完成,則每不能完成其中一項指標,扣減項目責任人的25%目標獎金,直至扣除全部獎金,并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
(4)若發生不可抗力而致使責任目標無法完成,則本目標責任書失效,遺留問題由公司與目標責任人共同處理。
8. 本目標管理責任書一式四份,公司行政部存檔二份,目標責任人一份,物業管理處存檔一份。
9. 未盡事宜,由目標責任人同公司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責任書具有同等效力。
10.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1.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
目標責任人簽署: 日期;
總經理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