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斗毆
盡量勸阻當事人,防止事態擴大,在勸阻時避免與當事人及圍觀人員發生沖突,不要因雙方誤打到自己而介入。
如造成人員受傷,安排救護工作或撥打救護電話(120),送醫院急救。
如已無法控制事態,迅速報告當值安管隊長、服務中心主管,力量單薄,應請求增援并撥打110,同時將事件記錄在《突發事件記錄表》上。
2精神病、醉酒人員
外圍防范
對公共區域的可疑人進行盤問。
留心觀察接近各種非正常人員。衣著不整,蓬頭垢面,滿身污跡的可與其進行交談,觀察其說話是否流利。
如確認有異常,應立即控制,不許進入單元。
內部防范
有效控制、勸阻以下人員進入園區:
精神病、醉酒人員失去正常理智的;不能自控,易對自身、他人造成傷害的,對以上人員可采取誘導或強制的手段帶離現場,以防事態擴大。
查明來人身份、來意、工作單位及家庭住址,及時通知其家屬將來人領走。
對不聽勸阻強行闖入等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進行控制,通知部門主管進行處理。
將事件記錄在《突發事件記錄表》上。
3盜竊、破壞
發現現行犯罪分子,應設法抓獲并召集各崗位安管配合,同時報告部門主管并保護好現場。
如果是盜竊案發生后才發現,應撥打110,并報告當值主管或領導,同時保護好現場,重點為犯罪分子經過的通道、窗戶、打開的箱柜、抽屜等。
現場應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及傳媒發布有關消息。
如公安機關警務人員到場,安管須表明身份,帶公安機關警務人員到案發現場,盡力提供幫助和線索。
4爆炸物
收到爆炸物品被放置在單元的信息。
得知單元被放置爆炸物品或接到揚言爆炸的恐嚇電話時要保持鎮靜,認真記錄,同時上報主管領導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由安管負責增派管理員,加強出入口管理, 封鎖出入口,對陌生人或形跡可疑人員嚴加防范,認真驗證,檢查攜帶物品。
立即通知各崗位加強巡邏,發現無主物品不要隨意觸碰,立即上報主管領導。
確定有爆炸物品時,立即疏散人員,做好滅火準備,同時報公安、消防機關協助處理。
5范圍內交通事故
一般而言,交通意外可分為四大類
-意外中無人受傷,但引起車輛或物業設施受損
-意外中有人受傷,并引起車輛或物業設施受損
-意外中僅僅發生人員受傷
-意外中僅僅發生車輛或物業設施受損
但無論如何情形,安管人員到達交通事發現場,首先要防止現場再有意外事件發生,排除惡性的連鎖反應,其步驟如下:
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維持秩序,使現場交通恢復通暢無阻
財物、車輛受損時,先進行拍照存查
如意外事件中可能危及其他人員,應設置圍護區加以局部封鎖,必要時還須樹立警告標志
如有需要,通知維修人員到場采取措拖
在處理財物損害賠償時,如爭議較大,不可自行作主,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或有關職能部門處理
記錄一切有關資料,并寫《事件報告》呈交管理處。
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指揮交通,給予尾隨車輛警示并繞行
-在可行情況下將傷者移離危險區域
-傷勢嚴重者先進行拍照存查
-通知上級主管派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
-及時取證、記錄現場情況,報警等候處理,必要時,對事故現場進行錄像、拍照取證
-在現場尋找是否有目擊證人,待警員到場立即報告
-交通失事后,如有人受傷,則在警方未到場前,肇事車輛不得移或駛離原位
-事后記錄一切有關資料,書寫《突發事件記錄表》呈交服務中心
6水浸
應立即通知工程人員、中心要求支援,在工程人員到達前須盡量控制現場,防止范圍擴大。
觀察周圍環境,漏水是否影響周邊設備。如:電話機房、高低壓配電房、升降機、電線槽等要害設備。
利用沙包及可利用的雜物堆筑,防止漏水滲入其它設備通知保潔員清理現場積水,檢查受影響范圍,通知受影響企業。
平時必須留意曾有水浸記錄的場所。
將事件記錄在《突發事件記錄表》上。
7易燃氣體泄漏
當發現有泄漏易燃氣體情況時,應立即通知主管領導,并盡快趕到現場查看原因,視泄漏的程度,通知相關部門排險。
到達現場時,要謹慎小心,不可開燈、開風扇、打手機、打電話,使用對講機及任何電掣,應立即打開所有門窗,關閉氣閥,嚴禁在現場吸煙。
通知所有人員離開現場,有關部門人員到場檢查勸阻圍觀人員撤離現場。
如發現有受傷不適者,應小心妥善處理,等待救護人員抵達。
在平時的巡視中應提高警惕,遇有不尋常氣體味道時,應小心處理。
8病人的處理
第一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
立即通知主管領導。
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通知病人單位及家屬。
如果情況緊急,迅速打急救電話(電話號碼120)。
9冒煙、焦味或其它異味
確定是否電路原因所產生的冒煙還是真正起火,尋找味源了解分析原因。
在確定異味來源的同時,及時通知經理,呼叫其他管家,通知工程部等相關部門;組織消防用具(ABC干粉滅火器),進行火險搶救。
如果是電
路原因,馬上切斷電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清理好現場,匯報事件的原因,并做好記錄。如確認著火,立即上報領導,并利用滅火用具(ABC干粉滅火器)展開滅火工作并打火警119,火險排除后查明原因,將詳細經過記錄在《突發事件記錄表》,上報領導。
10高空墮物
-高空墮物是涉嫌犯罪的一項嚴重事件,接到該類投訴,必須采取下列行動
-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設法尋找作惡者
-如有需要須向作惡者發出嚴重警告,并向警方報案
-如未能查明作惡者,服務中心應發文通知所有園區企業,指出該行為的危害性與違法性
-拍照存案,必要時錄像取證
-布置安管人員,伏擊守候,捉拿現行
如高空墮物已引起人員傷害,安管人員應當
-拔打120救護電話,派員在園區入口引導;
-立即通知警方,并協助開展偵查,設法查明肇事人;
-服務中心應協助尋找證人,提供入住情況等資料;
-封鎖現場,拍照取證,保護現場,維護秩序;
-記錄一切有關資料及注明警方立案檔號;
-事后書寫《突發事件記錄表》呈交管理處。
11火警
-接到火警預報,立即現場查看
-確定屬于誤報才可消音
-通知當值最高管理人員
-現場處理員工注意客戶安全措施
-用滅火器滅火,適時由滅火轉為組織逃生
-安全環境許可時,開啟門及通道,以免阻塞逃生之路
-監控人員作好錄象和整體組織調度
-維修人員作好走火區域電源切斷及水的供應
-門崗人員作好人流控制,只出不進,引導急救車輛車道通暢并引導消防車輛
-其他員工作好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必要時撥打119報警
-協助消防員滅火
-通報服務中心主管
-記錄一切有關資料,并寫出《突發事件記錄表》呈交服務中心
-拍照留存,必要時保險理賠.
篇2: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停車場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停車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管員能夠掌握突發事件正確的處理程序及相關救護步驟和方法,保護顧客生命財產安全及自身的合法權益。
2、范圍:適用于z物業小區停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部負責人負責預案的策劃、培訓和組織。
3.2安管班長負責預案的具體組織和落實。
3.3安管員負責預案的具體實施。
3.4監控中心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傳遞,必要時做出正確引導。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4.1.1車場內如發生交通事故,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動安管員控制現場,同時將事件信息通報其他崗位采取必要措施,當班班長立即趕往現場處理,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并將現場情況向監控中心匯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安全負責人 ,必要時向部門經理匯報。
4.1.2處理人員到現場后,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并進行拍照,做好相應的事件發生經過客觀記錄,并迅速聯系被撞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
4.1.3根據當事雙方的意見,需自行解決的,處理人員僅作事實見證人。需交管部門解決的,處理人員應主動通知中心與交管部門聯系,請雙方等待執法人員的到來。因車輛事故堵塞交通時,現場安管員負責疏導車輛進出,并指引警務和保險公司車輛和人員到事發地點現場。
4.1.4處理撞車事件的人員應注意控制雙方車主的情緒,以協調處理為原則,避免與任何一方發生沖突。
4.1.5如因安管員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而引起的賠償,追究安管工作責任。
4.1.6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需照價賠償。如因車主原因造成車主本人車輛損壞的,當值安管員除禮貌地和車主明確責任外,可視情況配合車主聯系保險公司 ,用“雙贏”方式進行處理。
4.1.7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上報部門經理進行處理。
4、2車輛沖崗處理:
4.2.1車場崗發現車輛欲沖崗時,首先采取應急措施,設法阻止,同時聯系監控中心呼叫聲援。監控中心應立即調出現場鏡頭進行監控、錄像,并立即通知安管負責人和服務中心領導前往處理,同時向部門經理確定是否需報警。
4.2.2在阻止車輛沖崗時,崗位安管員應采取必要的自我保護措施。無法阻止時,當值人員須記下其車牌號碼、車型、顏色、駕駛人的基本特征、離去時間、駛離方向,將信息立即向監控中心匯報,并維護好現場秩序。
4.2.3中心應立即與車主聯系并進行確認,必要時保存電話記錄或請其家人到現場簽字確認并妥善保管好沖崗錄像。未經部門經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轉借。
4、3車輛丟失處理:
4.3.1當值人員發現或接到車輛丟失的信息后,應首先向監控中心匯報,由監控中心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3.2監控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崗位安管員加強出入口的控制,同時檢查該車相關記錄,查明進出時間,與車主聯系并請車主出示在本停車場的出入憑證及智能卡,確認事情經過。
4.3.3確認車輛丟失后由部門經理向公司領導匯報,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補救措施,同時將車場現場的所有資料封存,以便協助調查。
4、4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4.4.1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目擊者首先報告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根據人員傷亡情況,第一時間通知部門經理。
4.4.2現場當班班長應于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立即聯系監控中心通知受傷者家屬。現場班長對需急救的傷者應立即設法救護,并視情況撥打120急救和送醫院,同時記錄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對現場進行拍照記錄。
4.4.3核實情況(時間、地點、事件概況),通知監控中心向公安部門報警。
4.4.4劃定保護區范圍,布置警戒;疏導車場交通。
4.4.5注意火險,車輛漏油后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處理。
4.4.6收集在場人員對車輛事故的反映,并對在場證人進行登記,以便協助公安部門處理。
4、5交通事故初步救護:
4.5.1車輛相撞引起出血休克的急救:解開衣服、領帶、皮帶等物品,使傷者舒展躺下,姿勢保持水平或抬高下半身。
4.5.2頭部有外傷時,不要使頭部低于身體,用衣服或被子將頭裹起保溫。
4.5.3嘔吐時將臉側向一邊,避免嘔吐物進入鼻子或嗆入氣管,嘔吐完后幫助傷者用清水漱口。
4、6大出血處理:
4.6.1首先保護好現場,必要時對現場進行拍照。
4.6.2靜脈及毛細血管出血時,應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干凈的紗布、毛巾、布塊折成比傷口稍大的墊,蓋住傷口,再用繃帶或布帶扎緊。
4.6.3四肢靜脈出、動脈的短時間臨時性出血,應采用指壓止血法。根據血的走向,用拇指壓住出血的血管上方(近心端),使血管被壓閉住,中斷血液。
4.6.4四肢較大的動、靜脈出血時,還可采用止血帶止血法,用動脈止血帶(黑色)、靜脈止血帶(黃色)上肢結扎于上臂上三分之一處。下肢結扎于大腿的中部。結扎時應先將傷肢抬高,書部墊上敷料或毛巾等軟織物,將止血帶適當拉長,繞肢體兩周,在外側打結固定。要標明扎止血帶時間,每四十分鐘放松一次。放松期間可改用指壓臨時止血。
4.6.5注意事項如傷處有骨折時,須另加夾板固定。傷口內有碎骨或異物存在時,不得應用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帶止血,一定要扎緊,如果扎得不緊,深部動脈仍有血液流出。
4.6.6若對內出血或可疑內出血傷者,不要去嘗試止血,應使傷者絕對安靜不動,墊高下肢,迅速將傷者送往最近醫院進行救治。
4.6.7車輛相撞引起頸骨受傷的處理:不要扭動脖子,絕對禁止在事故發生后扭動傷者脖子或肩膀;不要勉強支撐身體;傷者不能走動時應以固定方式用擔架或救護車送往醫院處理。
4.7車輛堵塞車道的處理:
4.7.1如在停車場出入口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安全崗位應及時進行疏導,如屬于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安全崗位要保持冷靜,不得與車主發生沖突,并及時通知上級及客服人員進行處理。
4.7.2當車輛發生堵塞時,當值班長要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安排崗位指引其他車輛走應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車主的解釋工作。
4.7.3當班機動崗疏散圍觀人群,并在做好車輛警戒的前提下,盡量協調顧客在洽談室等影響較小的區域進行洽談。
4.7.4監控中心人員應將車輛堵塞現場進行攝像取證,并安排班長進行拍照。
4.7.5上級及客服人員到場后,首先對事情進行了解,且在原則范圍內進行協調.如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將情況匯報部門經理,經部門經理的同意,可聯系轄區警務室及公安交通部門前來協助處理。
4.7.6如警務部門不能解決或堵塞車影響較大,向公司上級領導匯報并根據指示跟進處理。
4.7.7事情處理后,要及時召集所有安全崗位針對此事件進行分析和總結,并納
入安全管理案例題庫。
4.8停車場突發事件應填寫《突發事件處理記錄表》。
篇3:會所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會所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
一、會所安全要求
1.會所的安全工作要做到每月一大查,半月一小查,不定期的隨時檢查。
2.會所值班的負責人,應對安全工作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組織、指揮,并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3.會所當班人員應多巡視,多觀察,如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
4.會所當班人員應按時打開所有通道的柵欄門,通道禁止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5.會所當班人員下班時,各部門要切斷電源,關好窗子,鎖好門。確保下班后會所場館的安全。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二、停電預案
1. 會所如遇到停電,當班人員應保持冷靜,維護會所現場秩序,并穩定客人情緒。
1.當班人員應向客人表示歉意,密切注意會所場館內的情況,向客人提供備用照明設備。
2.當班人員應及時將停電情況匯報有關領導,并報有關部門立即檢修。
3.當班人員應及時引導客人安全疏散,避免客人發生碰傷、摔傷或是遺失物品等意外事件發生。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三、火災預案
1.會所如遇到火災,當班人員應保持冷靜,按響離你最近的警鈴。
2.當班人員應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立刻切斷電源。
3.當班人員及時的組織客人安全有序的撤離火場。
4.當班人員就近使用滅火設備進行自救。
5.當班人員及時將火災情況詳細的匯報有關領導。
6.火災過后將火災情況詳細記錄在值班日至上。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四.傷害預案
1.發現客人受到意外傷害后,立即幫助受傷客人移至安全位置,并報有關領導。
2.向客人表示歉意,檢查客人傷勢。
3.客人輕傷,服務員應利用已有急救知識進行處理,如緊急情況(如客人發生溺水、骨折等事件)撥打120前來搶救。
4.維護現場秩序,避免其他無關人員圍觀。
5.將事故發生經過和處理結果詳細記錄在值班日至上。以便日后查閱。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五、遺失物品預案
1.發現客人遺失物品,應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2.在第二人在場的情況下,將遺失物品的名稱、形狀和數量等特征詳細記錄在客人失物認領單上。
3.注意尋找失物中如身份證、電話號碼本等可以查詢失主身份的物品。
4.如無線索將失物認領單交中心經理。如找回物品同失物認領單一起交給中心經理處理。
5.事務中領人前來申請,要認真確認無誤后,可將物品交還申請人,并在失物申請上單上簽字。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六、事件預案
1.服務員要提高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
2.當班人員應多巡視、多觀察,發現設備受到人為損壞。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據管理規定及可修復情況向客人提出索賠,如一時無法解決,則向有關領導反應進行處理。
3.發現故意滋事搗亂者,立即上前制止,進行善意解釋,如個人無法控制局面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事態嚴重,撥打110報警.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七、客人飲酒后游泳的處理
1.當班泳池救生員應隨時提高警惕,認真觀察游泳客人的情況,確保游泳客人的安全.
2.游泳池救生員發現客人飲酒后,游泳應立即進行勸阻,防止危險和溺水事故的發生。
3.如果飲酒后的客人不聽從勸阻,立即向當班主管報告。
4.對不聽勸阻繼續游泳的客人要做到全程關注,一旦發現客人有危險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其繼續游泳。
5.對于醉酒客人,還應通知其家人將其領回。
6.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值班日志上。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八、溺水事故應急處理
1.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內的污物,檢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則應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
2.墊高溺水者腹部,使其頭朝下,并壓拍其背部,使吸入的水從口、鼻流出。這個過程要盡快,不可占過多時間,以便進行下一步搶救。
3.檢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沒有,應馬上進行人工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臥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頦,打開氣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孔,口對口吹氣,約每分鐘16次~18次。
4.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檢查溺水者的頸動脈,以判斷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則應進行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體外心臟擠壓,方法是:雙手疊加對溺者心臟部位進行每分鐘60次~80次的擠壓。
5.迅速將溺水者送醫院急救,在送醫院途中不要中斷搶救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
九、緊急服務電話
1.火警:119
2.匪警:110
3.急救中心:120999
4.供電急修:供電局95598工程部:
5.供水急修:66189955工程部:
執行人員:
執行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