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城保安部交接班規程
1、目的
規范保安部的交接班工作的管理,保證班與班之間的銜接、樹立保安部各崗位良好的值班形象。
2、范圍
適用于商業城保安部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參考文件(無)
4、定義(無)
5、職責
5.1副隊長負責各班交接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5.2領班為交接班工作的直接組織者,填寫值班工作日志,記錄當值發生的各類問題的處理、上報、記錄等工作。
5.3當值隊員負責與指定崗位工作進行交接,遵守交接班事宜。
6、工作程序
6.1交接班工作程序
6.1.1接班隊員提前二十分鐘打卡,十五分鐘前集合于十五口(日后視實際情況予以調整)。
6.2領班對本班隊員做出崗位安排。
6.3領班利用3至5分鐘時間對本班工作做出簡單動員。
6.4領班在班前負責檢查本班隊員的儀容、儀表,精神風貌。
6.5領班在隊列中的左中方指揮隊列先進。
6.6.1交接時,交接雙方相距1﹒5米,交接雙方行軍禮。
6.6.2接班隊員口述:×××值班員、×××前來接崗。
6.6.3接班隊員即答:"是",同時向右方跨出一走,交接雙方相向行進,調換位置。
6.6.4接班隊員交接后即口述:崗位交接清楚,物品清點齊全,請下崗。
6.6.5交班隊員即答:"是"。交接雙方同時行軍禮。交班隊員向后轉自行人列。
6.6.6隊列繼續行進第三口,由領班發出解散口令。
6.6.7交接班完畢后,各崗位依次向領班匯報接崗情況。
6.2交接班要求
6.2.1交班人應將崗位及未處理的完的事情交待清楚。接班人應檢查所接裝備、器械等物品有無損壞或缺少。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值領班,查明原因,明確責任。
6.2.2在交接玫時違反規定的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6.2.3醉酒或其他不能正常上班的接班隊員,當值領班不能安排其上崗、應立即安排人員頂崗,并將情況匯報當值領或經理處理。
6.3當值領班應填寫當值期間情況予值班日志。
6.4接班領班要清楚上班值班情況及跟進事項。領班交接清楚明白后,雙方在值勤班日志上簽字確認。
7、記錄
記錄名稱保存部門
保存期限
值班工作日志
保安部一年
8、附表
8.1值班工作日志
樣表
篇2: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的訓練
物業保安交接班過程訓練
一、交接班的方法:
交接班的方法一般分為三種,即定線法,亂線法,定亂結合法。我們一般采用的方法為定線法。定線法就是由一名領班員帶領一班崗的隊員依次到達各崗位進行交接班的方法。
二、交接班的程序:
叫崗(一般提前30分鐘由巡邏人員擔負)→崗前準備工作→集合整隊(整理服裝、班長提出具體要求)→ 到達崗位(立定后下達口令,接班哨兵與當班哨兵進行交接班)→ 當班哨兵入列(由領班員下達口令前進)→ 行至下一崗位進行同樣交接班→所有交接班完畢后,順原路線返回→由當班班長講評此班崗執行任務情況→進行交接班登記 →下班
三、交接班的禮節:
當接班哨兵行至當班哨兵5-7步時,應向當班哨兵敬禮,當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雙方互換位置(換位步數根據實際場地而定);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敬禮,接班哨兵應當還禮,禮畢后,當班哨兵自行下哨。
四、交接班的語言:
雙方禮節完畢后,當班哨兵應向接班哨兵交接本班哨沒有處理完的事務、發現的可疑情況及哨位配備的裝備是否完好,應用正規的語言進行交接。
五、交接班時遇事的處理:
當交接班時發生的所有違反規定的事情,均由當班哨兵處理為主,接班哨兵處理為輔。
注:具體的交接班方法及程序需根據各公司不同的地形及環境而定。
篇3: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物業保安部交接班工作制度
1.0目的:確保交接工作整齊有序,樹立管理處良好形象。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
3.0要求:確保值勤物品完整無缺,遺留問題跟進清楚。
4.0基本內容:
4.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或未交接清楚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2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
4.2.1上一班情況明;
4.2.2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4.2.3物品、器械清點明;
4.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
4.3.1本班情況清;
4.3.2交接的問題及需跟進處理清;
4.3.3物品、器械交接清。
4.4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在崗位處理完畢,接班人協助完成。
4.5交班人員需下班前做好當值區域衛生工作,接班人員檢查崗位衛生,保持崗位整潔。
4.6值班室、執勤點十米之內無紙屑,煙頭、地面干凈。
4.7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掛亂放。
4.8交接班時必須由領班列隊帶隊進行每個崗位交接工作。
4.9每個崗位的交接必須在領班現場督導下交接;
4.10物品清點不清,或有損壞,交完班后才發現,所承擔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領班負督導不嚴責任。
4.11交接班時必須先相互敬禮以示問候,包括互換崗位。
4.12領班必須在交接班前后主持工作安排及各項講評工作。
4.13在交接班過程中及到達集合地點不得吵鬧、喧嘩。應自行列隊站端正。
4.14交接班時要做好詳細記錄,并雙方簽名。
4.15全部交接完畢后,由領班列隊進行當班的工作講評,最后下達“解散”口令后,隊員方可解散。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護衛部當值安排表》
5.2《班長每日工作記錄》
5.3《交接班記錄表》
編寫: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