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作業指導書
--應急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1.0目的:加強消防器材管理,確保發生火災后消防器材發揮良好作用。
2.0適用范圍:適用于管理處所有應急消防器材的管理。
3.0職責:
3.1消防專員是應急消防器材的管理責任人;
3.2義務消防員協助對消防器材進行管理。
4.0基本內容:
4.1消防專員應統計和畫出小區應急消防器材的分布,性能及對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4.1.1消防柜存放各種消防器材,應加標簽分類存放;
4.1.2對所有器材每天進行一次清潔;
4.1.3每半月由消防專員檢查和測試一次器材的性能,對不合乎規定的及時更換;
4.1.4任何人不得隨意亂動和挪作他用。
4.2大堂及公共場所的自動噴淋設施,要定期檢查有無損壞;
4.3每月消防檢查進行一次出壓測試;
4.4對重點設施部位配備滅火器材應做到每天檢查一次,對不合乎規定的應及時補充更換。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消防箱檢查保養記錄表》 WG-SS-19-01
5.2《消防設備年檢保養表》WG-SS-19-02
5.3《消防栓檢查保養記錄表》 WG-SS-24-01
編寫:審核:批準:日期:
篇2:某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 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2、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做到便于取用;
3、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總務處;
4、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5、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6、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篇3:消防器材使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