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收繳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有關規定
收繳學生宿舍違章電器有關規定全體住宿學生: 為了保障學校的用電安全,確保全體住宿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學校有關部門將不定期地在學生宿舍開展違章電器的收繳工作,具體事宜如下:
一、收繳對象在學生宿舍住宿的擁有違章電器的學生。
二、違章電器的范圍包括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梳子、電熨斗、熱得快、電茶壺、電磁鍋、取暖器、應急燈、電飯鍋等電器,以及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電器、無3C認證的劣質電器。
三、收繳的違章電器中“熱得快”及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商標)電器、無3C認證的劣質電器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與保衛處消防科集中銷毀,其余違章電器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編號、統一管理、統一開列單據學生放假時可憑有效單據領回本人物品帶回家保管。
四、根據《z大學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擁有電熱器具或其他違章電器”。已經擁有者,必須立即放至校外或交給學校保管,否則,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被發現擁有違章電器并不服從管理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保衛處
篇2:建筑安裝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條例
建筑安裝公司安全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條例
1、違反安全管理規定:
1.1.整改通知書不及時反饋者200元。
1.2.參加安全會議遲到50元,無故缺席100元。
1.3.對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者1000-5000元。
1.4.配電箱內外放置任何雜物100元。
1.5.一閘多100元
機電設備未采取保護接零措施100元
開關箱電熔絲不按規定設置100元
動力線路未架空造成車輛碾壓服200-500元
未經允許,任意拆除或移動安全防護設施200-500元
大型機電設備未進行專人專機相對固定200-500元
2、高空墜落物的罰款標準
凡是在高空場所施工不得將鋼管、扣件、短材料、鋼筋頭、水泥塊及其它物件掉下100-500元
嚴禁在外架上堆放鋼筋、木料、鋼管等材料,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若造成墜落者罰款500元
在外腳手架卸料平臺上超載堆放罰款200-500元
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搭設罰款200-500元
高處作業人員傳遞物體時,不準拋擲違者罰款100-500元
3.違反一般安全規定50元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50元
戴帽不系帽帶20元
把安全帽當凳子坐50元
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50元
安全帶系掛不正確或不掛30元
進入現場穿拖鞋30元
工作牌不隨身戴或亂戴10元
施工現場打架斗毆不分原因雙方各500元
違章指揮100-500元
違章不聽勸告30-100元
故意損壞安全文明設施及標牌100-500元
使用無防護罩設備的隊組或個人50-100元
酒后上班200元
施工現場大小便50元
特種作業無證操作一次100元
施工現場各種材料未按規定堆碼每處50元
4、安全獎勵標準
每次定期評比中,達到優良標準者,獎勵責任人50-100元
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對革新創造、安全防護有突出貢獻的獎300-500元
在搶救各種災害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企業財產少受損失不受%損失有突出貢獻的獎300-500元
(4)為了鼓勵相互監督,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進行,任何人揭發均可得到被罰金額的50%作為獎勵。
篇3:廠房施工項目違章處理責任追究
廠房施工項目違章處理、責任追究
與業主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地方政府制訂《建設工程承發包安全管理協議》和***汽車《建設工程/外包服務安全管理協議》、《施工現場違規違章等違約行為的懲罰協議》,即完全同意指導書的所有要求,并以此作為履行合同中安全工作的指導原則來遵守。
接受業主和監理公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安全、消防、治安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嚴重違章和嚴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應按雙方約定的"施工現場違規違章等違約行為的懲罰協議"中的條款處罰,在對承包單位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業主有權對施工隊長給予清除出場或更換施工隊處理。
違章處理
A、如有違反與業主簽署的《施工現場違規違章等違約行為的懲罰協議》中條款時,按協議中約定的條款規定執行。
B、經濟處罰由業主與承包商發生關系,業主不與分包商和個人關生關系;
C、相同的和數種違章行為處罰可同時執行并罰;
D、罰款處理:由項目區域、項目安全管理組統一開罰款單(一式三聯),一聯交項目財務管理組,二聯交被罰施工總包單位,三聯項目安全管理組存檔。
E、罰款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單位直接到公司財務部門繳納現金。
F、因違章處罰造成的各類損失由承包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