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將有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的有效單據,按費用報銷標準規定,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4、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5、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6、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三、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經理
220
200
200
120
120
其余人員
200
180
180
100
100
(2)伙食補助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70
70
60
50
50
其余人員
60
60
50
45
45
(3)市內交通費:
地區/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
實報實銷
經理
18
18
16
16
10
其余人員
16
16
8
8
6
(一)住宿費報銷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3、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標準原則上按規定標準執行,有新聞媒介采訪、會見地方政府官員和知名人士或影響公司整體形象的特殊業務情況,在分管領導允許的前提下,可按實報銷。
4、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二)伙食補助費報銷辦法
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三)交通費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座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左出租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饒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報銷。
(四)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五)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并經安排領導核準并簽署意見后財務部方可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于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復印件作為審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四、補充規定
1、兩人以上出差人員,在請示主管領導允許后,可就隨行高一級人員標準執行。
2、去往集團辦事處的人員,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補助費。抵達后食宿由辦事處承擔,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辦理業務路途較遠,而中途無法返回辦事處就餐,可享受伙食補助費,但需持有辦事處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證明。
3、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4、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8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篇2: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報銷管理辦法
休閑會館差旅費標準及報銷管理辦法
為提高出差辦事效率,加強費用管理,統一差旅費補助標準,現結合會館實際情況,制定此制度:
一、因公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申請書,注明出差事由、出差人數、所去地點、預計天數、借款金額及借款人簽名等事項。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再報總經理批準,批準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待出差返回后,經辦人應及時將所有費用單據按規定標準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經會計審核、財務部長審批后,五日內到出納處報帳。前帳未清,后帳不借。逾期未還者,財務有權直接從下月工資中扣除欠款。
二、出差人員根據職務的不同,分為四級。如下:
A級董事長、總經理
B級各部長、營業部經理
C級各部門主任
D級其他人員
三、差旅費用標準
(一)交通費用標準
級別可乘坐交通工具
A飛機、軟臥、輪船一等艙及以下標準
B硬臥、輪船二等艙及以下標準
C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D硬座、輪船經濟艙及以下標準
說明:1、凡下級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上級人員標準交通工具的,必須報請總經理批準。
2、C級和D級人員乘車,從晚上八點到次日七點之間在車上過夜四小時以上的,以及連續乘車超出八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交通費按以上標準實報實銷,超標準部分自負。
?。ǘ┳∏谫M用(含食宿費、市內交通費、出租車費、郵電通訊費)標準
目的地出差人員住勤補助(元/日)
ABCD
直轄市、經濟特區及經濟發達城市30020**50120
省會城市或各省最大城市250150130100
經濟較發達地區20**3010080
500公里以內及欠發達地區1501008060
說明:1、出差目的地按以上分類,如有重疊按高一級標準處理。
2、出差人員住勤費用按以上標準補助,不實報實銷。天數既算頭也算尾,包括在途天數和住勤天數,當日到達目的地的按一天計算。一日走兩地其住勤按最終目的地計算。
3、公司派往外地培訓、學習人員,除按上述規定實報實銷外,培訓費、住宿費由會館統一安排支付,其他費用不予報銷。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貼20元。
4、當天出差當天返回的(東河、青山、昆區、九原區除外),按上述標準50%計算補貼。
四、其它規定
1、凡需帶車出差者,必須報請本公司總經理批準。車輛所產生的過路、過橋費憑票實報實銷,油費按實際公里數由所在會館總經辦審核。汽車修理費需按報總經理批準的報銷額度報銷。
2、出差期間因業務原因,需住三星級(含)以上標準酒店或需支付招待費用的,需事先告知會館總經理取得同意,事后憑票經會館總經理批準報銷額度給予報銷。
3、對借出差之便旅游或繞道探親訪友的,須事先報請會館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成行。其由此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也不享受任何補助,多占用的實際天數按事假作扣款處理。
4、隨從上級領導出差者,其差旅費標準與所跟從的上級領導的標準一致。
5、員工市內辦事,自己解決交通工具或乘坐公共汽車。會館原則上不再報銷出租車票,如有急事確實需要打車去辦理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財務才可報銷。
篇3: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1、標準:按市財政局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2、預借差旅費。因公出差學習、考察,可根據人數、天數、路線、旅程作出概算,由出差人填寫借據,按批準權限,由校領導批準,回校后十天內結算,逾期不還或還不清者,財務室將從個人收入中扣還。
3、審核、報銷差旅費時,報銷人按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車船票、機票、住宿發票交會計審核簽字后,按開支審批權限批報。
4、差旅費中不能報銷出租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小汽車的,回校后向會計和校領導說明理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5、出差期間參觀、游覽各種娛樂場所的費用,不準報銷。
6、因公臨時出國及赴港、澳人員的費用,開支標準必須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7、伙食、公雜、零用費補助已按規定實行包干的,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