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20**年春節期間旅游安全保障應急預案
為有效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我市旅游安全、穩定、有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
(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20**年春節期間應對旅游團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
(二)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中,以旅游團隊人員(包括游客和導游等)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提供救援、救助。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加強春運工作的領導,確保春運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旅游局成立以李標官局長為組長,副局長、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局相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的應急協調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旅游局行業管理科。
應急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涉及我性發生涉旅的重大突發事件的相關處置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積極協助相關部門為旅游團隊提供各種救援;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有關單位報告有關救援信息;處理其他相關事項。
三、預案啟動及應急措施
(一)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旅游團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措施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旅游團隊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時,旅行社、酒店有關工作人員應立即與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救助,同時向當地旅游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報告。旅游局接到報告后,立即協助衛生、檢驗檢疫等部門檢查旅游團隊用餐場所,查明毒源,采取相應救援措施。
2、突發社會安全事件:(1)惡劣天氣、引發交通事故:督促旅游企業做好防范措施,保證行車安全,同時提醒旅行社不要組團前往高寒地區進行登山等風險較高的旅游活動,合理疏導,及時告知,做好惡劣天氣的安全預警,確保不發生事故。(2)春節有關活動中發生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服從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疏導人群,必要時停止組接團活動,妥善做好滯留游客的安置工作。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事件有關情況。(3)涉及境外旅游團隊在境內發生傷亡事件,有關人員除積極采取救援外,應注意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性別、護照號碼以及在境內外的保險情況,通過有關渠道,及時通知臺港澳地區或有關國家的急救組織,請求配合處理有關救援和安撫事項。
四、報告制度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旅*政管理部門報告。旅游部門在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立即向當地政府安全保障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向上一級旅*政部門報告。瞞報、遲報信息,造成事態進一步擴大或產生不良后果的,將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旅游局值班電話:**,傳真:**
篇2:X聯合大學旅游學院元旦放假安排通知
**聯合大學旅游學院關于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聯旅辦〔20**〕41號
關于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根據上級和學校關于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現將我院20**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年1月1日(星期日)至1月3日(星期二)放假。
20**年12月31日(星期六)、20**年1月4日(星期三)上班、上課。
二、有關教學工作安排
12月31日(星期六)補20**年1月2日(星期一)的課。
20**年1月3日(星期二)所缺課時,學院不安排統一時間補課,由任課教師采用調整教學進度并合理安排課內外學時等辦法,保證教學內容的順利實施。
三、安全工作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單位、部門原則上不要組織集體外出活動;離校前各辦公室要拉閘斷電,門窗關嚴鎖好;做好治安、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等工作。
(二)假期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規定,按時到崗,不遲到、不空班,有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
(三)放假期間,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出京)要向主管院領導報告。不以學院名義組織集體外出活動
(四)請各相關單位做好放假期間的各項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黨政辦公室
二〇**年十二月
篇3:學院加強春季學生外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學院關于加強春季學生外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學生辦:
近期,我校少數學生團體、班級開始醞釀春季集體外出春游計劃,某些旅行社也正在積極聯系學生外出旅游,并將出游的線路、報價公布給廣大同學。所有這些情況,給學校的安全管理帶來了較大的隱患。
為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現就春季學生外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規定如下,請各學生辦認真貫徹落實。
一、各學院學生辦要切實加強春季學生外出旅游活動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組織全體學生開展一次以“旅游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二、學校不組織、不提倡任何形式的春季外出旅游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旅游。
1、嚴禁各輔導員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自行組織在校學生外出旅游。
2、嚴禁學生會、學生社團、班委會及學生個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組織在校學生外出旅游。
3、學生在校及節假日期間,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各種形式的外出旅游活動,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4、各學院必須嚴格落實考勤及請銷假制度,對近期以任何理由請假的學生應嚴格把關。
三、學校禁止任何學生組織和個人擅自在學生中進行非法包車旅游和售票活動。一經發現,將根據相關規定給當事人以相應的紀律處分。發生安全事故的,除給予當事人以相應的紀律處分外,并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開展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的外出活動必須根據學校相關規定,提出申請,經各專業學院審核,主管校領導批準。凡未經批準,學生私自組織旅游活動或參加由旅行社組織的旅游項目,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由組織者或直接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五、學生個人參加春季外出旅游活動的,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旅游活動紀律,加強安全防范。
1、禁止在野外使用明火野炊、放飛“孔明燈”。
2、禁止在高壓線下垂釣或乘坐危險系數高的娛樂項目。
3、禁止參與攀巖、高空滑行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活動。
4、禁止到水庫、湖泊私自游泳
5、凡違反規定,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肇事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希望廣大學生嚴格遵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
**國際學院學務處
二○**年三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