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物業工程交接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維護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并竣工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的各類建筑物及其配套設施。
第三條 交接驗收主要進行以主體工程和配套設施滿足安全要求和使用功能為主要內容的驗收,并包括物業公司接管驗收和業主驗收兩個方面。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開發范圍內所有竣工項目的交接驗收。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工程管理部負責提供交接驗收的全部技術資料,并記錄和處置交接驗收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事宜。
第六條 營銷管理部負責確認物業是否滿足銷售合同要求及客戶的特別要求和本公司的對外承諾。
第七條 設計部負責確認物業是否符合設計規范、驗收標準。
第八條 物業部負責物業管理公司的選擇、委托及組織物業的交接和驗收。
第九條 投資控制部負責招標的組織和合同的審查、管理。
第十條 物業公司負責接管后的物業管理。
第三章 物業公司接管驗收
第十一條 已建成并竣工驗收合格后的物業,可由公司物業部管理,也可委托專業物業公司管理。
第十二條 如委托專業物業公司管理,則由物業部按《合格供方考察評價選擇辦法》對相關物業公司進行考察、評價、選擇和報批。
第十三條 符合招標條件的,按《招標管理辦法》執行,并按《合同管理辦法》簽訂承包合同。
第十四條 選定的物業公司應積極做好物業的前期介入工作,選派業務熟練的管理、技術人員進駐現場,參與規劃設計,從物業管理角度提出相應要求,并詳細了解施工情況。
第十五條 交接驗收必須具備的條件:
1、建設工程全部施工完畢,并經竣工驗收合格。
2、供電、采暖、天然氣、給排水、衛生、道路、通訊、網絡、有線電視、消防、安全、智能監控、電梯等設備和設施正常運行,并辦理完開戶、驗收、使用等合法手續。
3、房屋幢、戶編號經有關部門確認。
4、交接資料齊全完備,符合歸檔要求(資料明細見附錄1)。
第十六條 由工程管理部以書面形式,對物業交接驗收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 由物業部或所委托的物業公司對交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和全部交接資料進行審核。具備條件的,在一周之內約定驗收時間;不具備條件的,由工程管理部負責在約定期限內組織完善。
第十八條 由物業部牽頭,物業公司、營銷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施工方、監理方有關人員參加組成驗收小組,依據驗收交接標準(見附錄2),代表業主對物業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驗收,并填寫《工程交接驗收情況表》,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十九條 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由工程管理部負責根據處理意見在約定期限內組織安排整改,對其中的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
第二十條 問題處理完畢后,由驗收小組重新組織驗收,直至符合交接驗收標準;未按期整改完畢的重大問題,建立遺留問題專項記錄,界定責任及管理權限,經驗收各方簽字,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履行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 經驗收符合要求的物業,由物業部或物業公司接管,辦理交接手續,并將全部資料移交檔案室存檔;同時,根據國家關于建筑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落實物業的保修事宜,工程管理部負責協調和監督實施。
第四章 業主驗收
第二十二條 對驗收合格的房屋,由物業部或物業公司驗證《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并陪同業主對房屋主要質量問題及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查驗,填寫《業主房屋驗收表》,雙方簽認記錄水、電、氣等起始碼。
第二十三條 物業部或物業公司將業主驗房時提出的問題,作統一記錄,提交工程管理部限期進行整改修繕。
第二十四條 整改維修合格后,業主簽字認可,并填寫住戶入住登記表,物業公司向業主發放入住須知、業主公約、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裝修協議書、服務協議書及鑰匙,整個接管工作即告完成。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驗收結束,物業部或物業公司向委托方出具《接管驗收報告》。
第二十六條 房屋交付使用后,按《售后服務管理辦法》執行。
附錄1:交接驗收資料明細;
附錄2:工程驗收交接標準;
附錄3:記錄表式
(1)《物業交接驗收申請》
(2)《樓宇交接資料移交清單》
(3)《工程交接驗收情況表》
(4)《業主房屋驗收表》
(5)《房屋接管驗收存在問題統計表》
(6)《公共配套設施接管驗收表》
(7)《業主(住戶)入住登記表》
附錄1
交接驗收資料明細
一、產權資料:
項目批準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劃許可證、建筑執照
二、技術資料:
1、竣工圖。包括平面圖、建筑結構、設備、附屬工程及隱蔽管線的全套圖紙;
2、竣工驗收證明書;
3、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質量保證書;
4、新材料、新配件的鑒定合格書;
5、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及技術核定單(包括質量事件處理記錄);
6、隱蔽工程驗收合格證;
7、沉陷和變形位移觀測記錄;
8、永久性水準點位置及基礎埋深;
9、水、電、氣、采暖、通訊、網絡、消防、電梯、污水、化糞池等設備設施檢驗合格證書;
10、砂漿、混凝土試塊試壓報告;
11、給排水、采暖、空調、燃氣系統的試壓報告;
12、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約定保修合同。
三、其他相關資料
附錄2
工程驗收交接標準
一、主體結構
1、地基基礎結構不得超過建筑地基基礎允許變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結構開裂或損壞;
2、混凝土構件發生變形、裂縫,不得超過鋼筋混凝土規定值;磚石結構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允許有明顯裂縫;
3、木結構應結點牢固,支撐系統可靠,其構件的選材必須符合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有關規定:凡應抗震設防的房屋,必須符合GBJ11的有關規定。
二、墻面
1、屋內墻面:抹灰面平整,面層涂料均勻、無剝落、無明顯裂縫、無污跡,塊料(如瓷磚)面層粘貼牢固,無缺棱掉角,對縫砂漿飽滿,線條順直,色澤一致,無裂縫、損傷;
2、外墻不得滲水,不應有漏刷、脫皮、脫色現象,瓷磚粘貼牢固、色彩一致、表面無污。
三、屋面
1、各類屋面必須符合規定,排水暢通,無積水;平屋面應有隔熱保溫設施,房屋公有部位應設置屋面檢修孔;
2、房屋、陽臺和屋頂平臺應有組織排水、出水孔、檐溝,落水管應安裝牢固、接口嚴密、不滲漏。
四、樓地面
面層與基層必須黏結牢固,不空鼓;衛生間、陽臺、盥洗間地面與相鄰的相對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不應有積水,不允許倒返水和滲漏;木樓地面應平整和牢固,接縫密合,衛生間、盥洗間要做圍水試驗。
五、門窗
1、開啟自如,手輕搖晃門窗墻面接觸牢固、無晃動和裂縫出現,目視零配件齊全,位置準確,無翹曲變形;
2、從室內輕搖晃門鎖與門連接牢固,開關靈活;
3、木門油漆均勻,縫隙適度、線條均勻,不掉角、無變形;
4、玻璃應安裝平整、牢固,單指輕擊無輕微晃動,玻璃膠縫密實,無損傷和刮花痕跡;雙玻夾層無污跡,塑鋼門窗框無裂縫;
5、電子對講門開啟靈活,通話器完好無損,通話清楚,不銹鋼門無刮花痕跡;
6、防盜門無銹跡和刮花痕跡;
7、窗臺泛水正常,無向室內倒流缺陷。
六、電氣
電氣線路安裝平整、順直、接點緊密牢固,過墻應有導管,電氣管路連成整體,并有可靠接地;照明器具等低壓電器安裝支架必須牢固,分戶地下室的照明與樓上各分戶電表連接有預留接線;各種避雷裝置連接點必須牢固可靠;電梯能準確運行、選層、平層、停層,曳引機的噪聲和震動聲不得超過規定值,制動器、限速器及其他安全設備動作靈敏可靠。
七、水、衛、煙氣
管道應安裝牢固,控制部件啟閉靈活,無滴漏;水壓試驗及保溫、防腐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應按套裝水表或預留表位;衛生間、廚房內的排污管應分設,管道排水必須流暢;衛生器具質量良好,接口不得滲漏,安裝應平正、牢固,制動靈活;各功能管道安裝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八、樓梯、扶手
混凝土結構的樓梯無裂縫,面層無剝落,鋼筋無外露;鋼木結構的樓梯安裝牢固,用力搖無晃動,鋼筋無銹蝕、無彎曲;扶手表面無龜裂、油漆無脫落,色澤一致、表面光滑、不扎手。
九、附屬工程及其他
室外排水系統的標高、檢查井設置、管道坡度、管徑均符合室外排水設計要求;管道應順直且排水暢通,井蓋應擱置穩妥并設置井圈;明溝、散水、落水溝不得有斷落、積水現象;房屋入口處必須做室外道路,并與主干道相通,路面不應有積水、空鼓和斷裂現象;房屋應按單元設置信報箱;煙道、通風道、垃圾道應暢通,無堵塞物;單體工程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臨時設施及過度用房拆除清理完畢,室內外高差符合設計要求;群體設計應檢驗相應的市政、公建配套設施和服務設施。
十、消防設施
消防設施必須有消防部門檢驗合格簽證
1、防栓閥門完好,無滲漏水,油漆均勻,無少刷、漏刷現象;
2、消防箱門鎖開啟自如,玻璃安裝牢固,標志清楚;消防管、消防帶等配套齊全,閥門完好,無滲漏水。
十一、小區路燈
1、燈按設計要求安裝,燈柱牢固、高度適宜,柱面油漆均勻、無損傷和刮花;
2、燈具安裝牢固、配件齊全,燈罩無損傷,燈泡照明正常,光照度達到規定要求。
十二、綠化
1、綠化面積、綠化率符合設計要求,按設計要求種植花草樹木,不缺株少苗、不亂改品種,成活率98%以上,無病蟲害發生,無綠化死角,無雜草叢生,綠地純度98%;
2、綠地水管布局合理,閥門安裝穩固、無搖晃,開關靈活、無漏水。
十三、小區道路
1、路面平整,無起砂、無空鼓、無損傷;路沿砌筑整齊,灰縫飽滿、無損傷;
2、塊料面層拼砌整齊、平整穩固,料面五裂紋、無缺棱掉角;
3、路牌標志清楚,地面線條順直、清晰。
十四、安全監控系統符合設計要求,布局合理,可靠性好,使用、維護方便。
申 請 表
更改 文件 □ 物業交接驗收 □
設計 □
合同 □ 固定資產購置 □
材料 □
申請部門 部門負責人
申請事項
修改或申請內容:
理由:
主管部門意見:
審批人
經辦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移 交 資 料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工程交接資料移交清單
工程移交人: 物業接收人:
工程交接驗收情況表
工程名稱: 時間:
分項工程 驗 收 情 況 處 理 意 見 備注
主體工程
外 墻
屋 面
樓地面
裝 修
門 窗
電 氣
水、衛、消防
采 暖
附屬工程
其 他
物 業 公 司: 工程管理部: 營銷管理部:
施 工 方: 監 理 方: 物 業 部:
公用配套設施接管驗收表
年 月 日
設 施 名 稱 存 在 問 題 及 處 理 意 見 備 注
物業公司: 工程管理部: 建安方:
物 業 部;
業主房屋驗收表
_____區_____樓_____單元____室
室 內 驗 收 項 目 住 戶 驗 收 情 況
1 分戶門鑰匙 1套(3把)
2 塑鋼門鑰匙 1套(3把)
3 防盜門鑰匙 1套(3把)
4 室內頂、墻、地
5 門、窗
6 煤氣表、冷水表、熱水表
7 廚房設施及部件
8 衛生間設施及部件
9 室內給排水管
10 開關插座、燈具燈泡
11 水、電、燃氣值數 水:起碼 冷:
熱:
電:起碼
燃氣:起碼
12 其他
住戶簽名: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房管員: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業主(住戶)入住登記表
房 號 房屋性質 戶型比 業主名稱 性別 民族 籍 貫 身份證(暫住證)號碼 工作單位或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備注
篇2:酒店工程部交接班制度(4)
酒店工程部交接班制度(四)
(一)基本制度
1.各配電室應按既定值班方式進行值班,未經上級領導同意不得任意改變,遇有特殊情況,須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倒班或替班。
2.各配電室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交接班,接班前不準喝酒,保持飽滿的精神狀態,因故晚來者亦應履行交接班手續;若接班人員未到或未按時進行接班時,應報主管以上人員決定。
3.交接班工作必須做到交接兩清;交班人員應做到詳細介紹,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
4.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異常或接到操作任務時,均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協助工作;當事故處理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再進行交接班。
5.接班人員對配電室各項設備檢查后確認無任何問題,雙方在記錄本上簽字,交接班方可結束。
(二)交接班內容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由負責人組織本室人員進行總結,將交接事項填寫在運行日志中。
2.交班工作內容:
(1)設備運行方式,設備變更和運行情況及處理經過;
(2)設備的修試,擴建和改進工作的進展情況;
(3)巡視發現的缺陷處理情況以及本值自行完成的維護工作;
(4)工作票的簽發、完成情況;
(5)繼電保護、自動裝置、運動裝置、通訊設備的運行及運作情況;
(6)規章制度,上級指示,安全崗哨執行情況;
(7)設備清掃、環境衛生及其他。
3.接班工作內容:
(1)接班人員在接班前由領班組織閱讀上班運行記錄并做好準備工作,認真聽取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
(2)檢查模擬圖板,核對系統運行方式、設備位置,并對上班操作過的設備進行質量檢查;
(3)檢查設備缺陷,特別是新發現的缺陷;
(4)試驗有關信號、自動裝置、電容補償裝置以及繼電保護的運行及變更情況;
(5)檢查直流設備運行及機構箱、接線箱和遮攔、門窗的情況;
(6)審查各種記錄,技術資料及工具備品,設備環境衛生狀況等。
4.接班后領班應組織本值人員制定本值設備學習、例行工作計劃,并根據系統設備運行、檢修等情況提出措施及注意事項。
篇3:房地產項目工程交接驗收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項目工程交接驗收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使工程質量、使用功能符合開發要求,方便物業管理,減少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明確開發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責任及物業與開發單位之間的管理界限,特制定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開發的所有項目在竣工驗收后的交接驗收過程。
3內容
3.1交接驗收的依據
3.1.1工程發包合同;
3.1.2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竣工驗收資料;
3.1.3國家現行施工規范;
3.1.4質量監督站的驗收意見;
3.1.5委托物業管理合同;
3.1.6銷售合同、業主入住手冊;
3.1.7國家有關其他規定。
3.2交接驗收的組織
3.2.1在質量監督站最后一次整改報告批復后。
3.2.2由項目公司經理組織、安排。
3.2.3參加人包括開發部、工程部、銷售部、經濟部、、物業公司、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
3.2.4項目公司指定專人進行記錄,完成后請相關責任人在原始記錄上簽字,并于三天內將整理記錄發于各參與單位。
3.3交接驗收的程序
3.3.1開發部、銷售部的側重點在于工程的使用功能、標準是否符合要求。
3.3.2工程部主要以工程施工質量、工程的完整性為重點。
3.3.3物業公司的驗收重點除工程質量外,更要著重于檢修的方便、設備的運行、技術資料的完整等。
3.3.4按照專業分組進行驗收,一般劃分為土建(含建筑、結構、裝飾等)、設備(含給排水、采暖、通風、空調等)、電氣(含變配電、動力電、照明電、消防、通訊、安防等)。
3.3.5每天(或每單位工程)驗收完畢后,各組進行分組整理交給記錄人員統一匯總。
3.3.6屬于施工單位質量問題的,要求監理公司針對匯總情況下達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3.3.7屬于開發單位自行安排的項目,項目公司經理應要求工程部、經濟部督促完善。
3.3.8各方整改完畢后,經驗收通過后由項目公司經理簽字,交由物業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