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業小區物品搬運管理規定(六)
為方便業主裝修材料、物品的搬運,同時,避免物業的各種設施遭受損壞,并保證區域內有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整潔的環境,管理處對小區搬運從業人員及物品搬運實行統一有序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小區的搬運、敲墻人員須經物業管理處認可,并按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相應手續。閑雜人員不得進入小區施工,業主自帶區外人員作業,所造成的損失,由業主負連帶責任。
二、小區內各裝修戶的大件裝修材料(三夾板、木材、石膏板等),要注意安全、小心搬運,以避免損壞樓梯踏步、扶手、窗臺、燈具、開關及墻面等。
三、業主、住用人及搬運人員在搬運時,采用吊裝搬運,應時刻注意上下、左右的安全,避免在吊裝過程中對相鄰物業造成損壞,同時須時刻檢查吊裝設備是否安全。
四、搬運人員為業主、住用人服務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公共財物,對業主、住用人的物品應輕拿輕放,如有損壞須承擔賠償責任。嚴格按雙方商定的價格收費,不得敲詐勒索。
五、敲墻人員為業主服務時,應依據《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有責任對業主、住用人的不合理要求予以阻止。
六、搬運人員應潔身自愛,不隨地吐痰、大小便,不聚眾賭博,禁止打架、盜竊等行為。
七、所有機械、工具、設備、大宗物品搬離小區時,需按規定在門衛辦理手續,待值班安全維護人員確認后放行。
篇2: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物業小區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服務于社區,方便社區業主的裝修材料搬運、廢舊物品的及時處理,方便客戶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維持良好的環境秩序,杜絕因違規操作造成的公共設施設備損壞,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進入甲方所管理的zz項目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及廢舊物品回收服務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zz開展裝修材料銷售、搬運、廢舊物品回收服務,時間為壹年,即從20**年04月01日至20**年03月30日止,服務進場時間為早上08:30-中午12:00;下午14:00-20:00;其中18:00-20:00為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特殊情況以最新通知為準)。
二、甲方承諾在協議期內,不接待與乙方同行業人員、機構進入社區進行相同服務的活動(業主、裝修負責人帶進的除外)。
三、甲方提供場地給乙方堆放所需的工具、材料。
四、甲方因業主的投訴、或對乙方的業務活動提出異議,需要解除與乙方合作協議的,甲方需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的當月最后一天退場(陽歷計算),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且當月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向甲方繳納一年秩序維護、清潔、場地使用費共計¥元,費用在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否則不予簽訂協議。
六、在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須交保證金¥元;保證金在協議期滿或合同終止時,乙方如無重大違規行為給與全額退還(不計利息)。
七、乙方按甲方指定地點、路線、約定項目開展服務,未經業主、裝修負責人邀請,不得擅自進入住宅樓層,和以上門服務為理由尋找客戶資源或派發宣傳單張、在公共部位張貼、噴繪廣告宣傳內容。如發現乙方有違規行為,影響、騷擾業主的正常生活或正常的裝修施工,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每次扣除¥元作為處罰,同時要求乙方主管人員進行工作整頓;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在兩天內無條件退場,所繳交的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八、乙方需自覺遵守小區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小區內的環境及其它公共設施,保持服務區域的公共衛生(沙子進場必須袋裝化,廢品回收必須打包),做到文明服務,禮貌服務。每次服務結束后,乙方人員必須自覺清潔服務區域的衛生。
九、乙方須固定人員在zz開展服務工作,在zz服務的工作人員必須著統一佩戴經客戶服務中心配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場。
十、乙方人員進入社區服務,必須規范著裝,不得袒胸露背、穿拖鞋。
十一、乙方服務人員只能在指定區域休息,不得有礙瞻仰、不文明行為。
十二、乙方工作人員進入zz時,需出示臨時出入證件配合門崗的詢問登記工作。
十三、乙方需提供在zz開展服務的工作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及1寸近期彩照2張,甲方給予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元一張,出入證押金合并在保證金內。
十四、乙方需要更換在社區的服務人員時,需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并將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及近期1寸彩照兩張提供給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及存檔。
十五、乙方不得進行強買強賣,強行搬運,不得與客戶爭吵,如發生強買強賣或強行搬運事件,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元經濟處罰,影響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清場并扣除全部保證金及未到期的場地使用費。
十六、乙方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私自進入樓層遭到業主投訴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立即無條件退場,所繳一切費用不予退還。
十七、乙方違規使用甲方設施設備或損壞甲方設施設備的,甲方將對乙方處以¥元的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八、本協議期滿,乙方需要繼續合作時,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十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篇3:物業公司物品搬運貯存防護控制工作程序
物業公司物品搬運、貯存、防護控制程序
1.0目的
控制物品的搬運、貯存、防護過程,防止物品在搬運、貯存、防護過程中發生變質或損壞。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采購物資和用戶提供的物品。
3.0職責
3.1倉管員負責物品的搬運、貯存工作。
3.2各部門相關崗位人員負責對用戶提供物品的防護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搬運
A從供應商處將物品搬運到現場或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需搬運物品時,注意認明實物、標識與出庫記錄或相關記錄內容相符;
B倉管員或負責指揮搬運的人員應監督搬運人員使用合適的搬運工具,采用適當的搬運方法,防止物品在搬運過程中發生損壞;
C對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要做到輕拿輕放。
4.2貯存
A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涂料等)貯存時按有關的法規進行,注意保持倉庫干燥、通風,充分做隔離、防火、防爆措施;
B有防潮、防銹和防蝕要求的物品(如水泥、焊劑、鋼管等)應保持存貯現場干燥通風,防潮,防雨;
C倉庫內的物品均須分類存放、標識,同時注明入庫時間,做賬、物、卡相符;對不同檢驗狀態的物品,必須對應相應標識的存放位置;
D辦公室每月對庫房貯存條件和物資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
4.3防護
A空置房屋或業主已辦理入住手續而未入住的房屋,由樓管員作巡視檢查,保持通風、干燥、完好無損;
B業主的郵件、郵包,由辦公室負責保持無損壞,破損,無丟失;
C業主存放的各種車輛,應得到安全的存放位置,防止發生車輛的損傷、變形。
5.0相關文件
5.1《質量手冊》
5.2《進貨檢驗程序》
5.3出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