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聯超市服務十不準與服務八不計較
服務十不準
1、對顧客到柜接待不主動;
2、對顧客沒有做到“接一、顧二、招呼三”,招呼多聲不理睬;
3、對顧客詢問接待表情冷淡、回答生硬,用語不當。
4、對顧客比較、挑選、試穿商品而不買有不耐煩的言行;
5、對顧客付款不開具銷售小票,自行收款;
6、對顧客的合理要求不盡力滿足;
7、對顧客的過失不理解、體諒和不寬容,甚至言語譏諷;
8、對顧客退換商品不能一次性妥善解決;
9、對顧客合理意見不善于接受或挑剔計較言行不善于處理。
10、對顧客離柜不禮貌道別;
服務八不計較
1、顧客稱呼不當不計較;
2、遇到顧客性情急躁,語言欠妥或譏諷不計較;
3、顧客舉止不文雅不計較;
4、顧客提出意見不客觀和不合理要求不計較;
5、主動與顧客招呼,顧客不理睬不計較;
6、顧客提的意見與事實有出入不計較;
7、人少事多得不到顧客的諒解不計較;
8、營業繁忙時,接待欠周到,顧客不理解不計較;
篇2: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保安員七不準規范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保安員七不準”規范
針對保安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違法犯罪時有發生,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草案)》規定,保安員不得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違法搜查他人身體等七種行為發生。
該草案明確規定,保安員不得有下列七種行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違法搜查他人身體;
(二)侮辱、毆打或者唆使毆打他人;
(三)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四)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五)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追索債務、解決糾紛等;
(六)侵犯公民隱私或者泄露涉密信息;
(七)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該草案還規定,保安員上崗時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戴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警察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以及司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明顯區別。
草案同時規定,保安員上崗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對制止無效的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對正在實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應當扭送公安機關或者協助人民警察處理。
根據草案規定,保安員在保安服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從業單位先行賠付;保安從業單位可以依法向有關的保安員進行追償。
篇3:保安值勤服務12不準紀律
保安值勤服務12不準紀律
一、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公司規定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堅持安全第一、優質服務,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保安任務。
二、保安人員在值勤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公司及部門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三、保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12不準:
1.不準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時飲酒。
2.不準在崗位上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打架;
3.不準在值勤時間吸煙、吃零食;
4.不準在夜間值勤時打瞌睡;
5.不準在工作時間看書、看報、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準擅離崗位、脫崗、竄崗;
7.不準彎腰曲背,不準在崗位上與人閑聊;
8.不準留鬢角、長頭發、長指甲、小胡子;
9.不準想業主、司機、攤主及其他客人借錢或索討財物;
10.不準帶親友到崗位上陪崗;
11.不準私分或挪用拾遺物品、無主車輛及現金;
12.不準知情不報或包庇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