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三年行動計劃(20**-20**)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府辦公廳轉發的《關于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工作意見》(滬府辦發〔20**〕3號),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大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社會***,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的相關精神,落實中央對上海當好全國gg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要求和市委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具體部署,對標建設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到20**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堅持共建共治共享,以全覆蓋、全過程、全天候和法治化、社會化、智能化、標準化為著力點,著力持續精準補齊民生短板、著力完善服務市場機制、著力健全社區共治機制、著力優化管理體制機制,實現“美麗家園”建設全覆蓋,進一步推動形成“黨委牽頭、政府監管、市場服務、社會參與、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體、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標
安全有序、整潔舒適、環境宜居、幸福和諧的“美麗家園”建設進一步推進,小區運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環境品質顯著提升;標準明確、管理精細、質價相符、監管有力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進一步形成,物業服務在城市精細化管理和民生服務保障中的能級顯著提升;規制健全、民主協商、社會參與、運作有序的社區共治機制進一步完善,社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顯著提升;責權明晰、程序規范、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服務體制進一步優化,住宅小區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到20**年的目標:
提升住宅小區運行安全水平,讓小區更安全。全市完成各類舊住房修繕改造3000萬平方米,其中,三類舊住房綜合改造900萬平方米,重點包括二級舊里以下房屋300萬平方米和直管公房280萬平方米;全面完成排查發現的1365萬平方米一般損壞老舊住房的安全隱患處置工作;完成4000臺使用滿15年的住宅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基本完成存在安全使用隱患住宅電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務,實現使用滿15年以上的老舊住宅電梯運行安全遠程監測全覆蓋;新建2000個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推進住宅小區安防監控系統改造更新;開展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改善住宅小區公共管理秩序,讓小區更有序。全市“無違建小區”創建完成率達到90%;完成5000個住宅小區管理處和主要出入口門崗(門衛室)規范化建設;完善共享停車機制,加強停車管理,疏解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矛盾;培育30家品牌物業服務企業,建立1萬名具備專業素養的住宅小區項目經理隊伍;全面推行業主委員會規范化建設,符合條件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組建率達95%,業主委員會規范運作達標率達75%以上;符合條件的小區業委會黨的工作小組組建率達100%;住宅小區黨建聯建示范點達到700個。
促進住宅小區環境整潔,讓小區更干凈。基本實現住宅小區垃圾分類和綠色賬戶全覆蓋,住宅小區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實現規范投放、及時清運;完成2400個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完成本市2000年以前建成住宅小區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全面實現本市住宅小區供水企業管水到表;重點整治樓宇門棟廣告亂張貼、樓道亂堆物,全面推行住宅小區公共區域清潔維護標準,凈化小區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精準補齊民生短板,著力提升小區運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環境品質
1.實施各類舊住房修繕改造。重點實施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套改造、屋面及相關設施改造、廚衛改造等三類舊住房綜合改造,有序推進實施二級舊里以下等各類里弄房屋的修繕改造工作,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居住生活中“急難愁盼”的問題;全面消除一般損壞老舊住房安全隱患。拓展舊住房修繕改造內涵,統籌管線入地、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消防設施改造、雨污分流整治、環境整治、道路整修、違法建筑整治等工作;各區結合實際,建立修繕工程和物業服務提升相銜接的工作機制。
2.推進小區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推進小區消防設施設備改造更新,針對隱患突出的住宅小區,增設簡易噴淋等消防設施,實施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探索在高層住宅小區和大型居住社區組建微型消防站,推廣應用智能型煙感報警器;結合平安社區創建,推進安防監控系統改造更新工作,逐步在全市居民小區推廣建設綜合感知系統、居民樓智能門禁系統、居民區火患預警系統、智慧社區綜合管理系統;持續開展電梯安全評估,支持業主對存在安全使用隱患的電梯進行修理、改造、更新,推進全市一體化智慧電梯專業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引入保險機制,建立完善安全使用管理長效機制。在有條件的住宅小區,繼續擴大多層住宅加裝電梯試點。
3.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全面完成郊區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加快理順供水管理體制,著力推進2000年以后建造的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接管工作,切實落實供水企業日常管養經費資金來源;推進電力、水務、燃氣、通信等公共服務進小區;推進水、電、氣“三單合一”試點工作;加大住宅小區文化、體育、助老等公共服務力度,拓展公共服務內涵。
4.開展住宅小區環境綜合整治。開展“無違建小區”創建工作;大力整治樓宇門棟廣告亂張貼、樓道亂堆物,開展“樓宇文化”“美麗樓道”創建行動,凈化、美化樓宇環境;推進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積極推行通信及相關架空線入地入管工程;提升老舊小區綠化品質;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無障礙通道設施建設;開展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整治,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5.強化小區垃圾綜合治理。發揮綠色賬戶激勵機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點分類投放管理模式,監督收運單位分類收運;建立裝修垃圾清運市場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公共服務微信號、APP服務平臺,實現裝修垃圾清運聯網聯動服務,提高及時清運率;改造、配備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指定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進一步落實相關主體責任。
6.疏解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矛盾。加強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管理,指導業主建立車輛停放管理專項制度,規范停車資源使用和業主停車行為;充分利用住宅小區周邊各類資源,推進停車錯時共享,鼓勵專用停車設施對小區開放服務;在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周邊規劃增建停車設施,結合“美麗家園”建設,探索利用住宅小區現有場地及空間資源增設停車位;以實事工程和街鎮惠民項目等形式,持續開展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實現有條件的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全覆蓋;區和街鎮要完善停車矛盾疏解調處機制,預防和減少因停車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二)加快完善服務市場機制,著力提升行業整體服務能力和監管水平
1.改進物業服務行業窗口形象。推行小區主要出入口門崗規范化建設,規范保安日常服務行為;統一住宅小區管理處建設要求,改善管理處窗口形象;統一設置“上海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監督公示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賬目等;統一小區物業服務人員著裝,佩戴工種銘牌(袖標、胸標),便于業主識別。
2.完善信息發布和價格協商機制。提高物業服務市場價格信息發布的準確性、及時性,實施物業服務合同網上簽約,全方位采集服務項目、服務標準和服務價格信息;建立市場主體主動公開服務收費信息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裝修垃圾清運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市場主體應當在小區內公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投訴監督電話等;引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價格協商機制,指導幫助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價格;探索專業社會服務組織提供價格評估服務,促進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場環境。
3.健全物業服務應急保障機制。加快推進區屬房管集團回歸住房民生保障的基礎性功能,培養專業維修人員隊伍,發揮其在舊式里弄、售后房、大型居住社區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及房屋修繕、防汛防臺、房屋搶險救助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加強房屋應急維修中心建設,明確應急維修中心建設標準和工作規范,加大專業應急搶修設施設備投入力度;引入社會專業維修資源,進一步提高應急服務保障能力;建立區和街鎮物業服務應急協調保障機制,可依托區屬房管集團對無人管理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拋盤小區進行有限托底保障。
4.引導物業服務市場整合和創新發展。著力扶持優質品牌企業輸出品牌管理資源,擴大經營管理規模,提升集約管理效益;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托“互聯網+”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的運作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并將服務領域拓展至住房租賃經營、快遞代收、居家養老、家政服務等方面,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5.創新物業服務行業監管方式。按照行政監管和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將物業行業監管方式由重事前市場準入向事中、事后監管并重轉變,監管重心由重企業法人管理向企業法人、項目經理與物業項目并重轉變;建立物業服務企業備案承諾制度,健全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經理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信息發布機制,強化信用和項目管理實績在物業項目招投標、物業項目評優等環節的應用;探索建立物業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推動形成“優勝劣汰、失信失業”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依法履約、守信經營。
6.建立物業服務綜合評價機制。落實市、區、街鎮三級監督檢查制度,建立住宅物業服務政府監管公示制度;健全物業服務熱線報修投訴處置考核機制;完善物業行業公眾滿意度測評和信息發布機制;指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建立物業服務地方標準實施情況的評估制度;優化物業服務達標考核制度,各區、街鎮結合實際,將物業服務考核達標獎勵范圍覆蓋至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統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等,建立分級獎勵和獎勵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7.推動文明創建和人才隊伍培養。開展文明行業創建和立功競賽活動,發揮“勞模工作室”示范作用;持續開展“最美物業人”評選活動,培育一批優秀的物業服務企業、服務班組、項目經理和一線保安、保綠、保修、保潔人員,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建立多層次的行業隊伍培養機制,加強物業項目經理、物業管理員、綜合維修人員等相關崗位職工培訓,培育若干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物業工匠”。
(三)進一步健全社區共治機制,著力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
1.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覆蓋和引領。通過合法程序,推動符合條件的居民區黨組織成員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發揮基層黨組織的群眾工作優勢和業主委員會黨的工作小組作用,幫助業主樹立主人翁意識,培育積極參與小區管理的“主心骨”和“熱心人”,帶動業主有序參與自我管理活動,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加強黨建引領,擴大住宅小區黨建聯建示范點覆蓋面,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2.加強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完善居民委員會對業主自治管理的引導機制,規范業主委員會運作。做實居民區聯席會議制度,協商解決物業管理、社區平安、環境衛生等住宅小區公共管理事務。進一步提升符合條件的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的覆蓋面;試點在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專業委員會,吸收熱心公益、有一定專業能力的人士參加,研究解決物業管理專業問題。
3.健全業主委員會監管機制。建立業主委員會籌備(換屆改選)小組成員培訓、業主委員會成員任前和任期內培訓制度;建立業主委員會成員任前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制度,規范業主委員會成員履職行為;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會議決定等重要信息,加強專項維修資金和公共收益使用監管,保障業主的知情權;逐步建立業主委員會工作規范化評估機制,引導推動業主委員會依法合規運作。
4.落實業主自我管理主體責任。修訂完善臨時管理規約、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并推進實施,督促業主落實房屋公共部位、消防設施、電梯等修理改造更新的法定責任。引導、指導業主制定小區裝修管理、寵物管理、垃圾管理等專項管理制度,強化業主文明居住意識。參照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歷史遺留問題的解決機制,繼續解決本市20**年8月1日以前原僑匯房、外銷商品房和部分動遷安置房專項維修資金缺失問題。
5.發揮專業社會服務組織作用。在專業社會服務組織工作覆蓋全市各街道的基礎上,加強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拓展服務內容;建立以街鎮為主的專業社會服務組織工作評價機制,并將評價結果作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鼓勵專業社會服務組織加入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和服務。
(四)切實優化綜合治理體制機制,著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合力
1.推進綜合治理職責清單落地。市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依據《上海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職責清單》,編制《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作業分類指導手冊》,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相關責任部門、專業單位的管理服務工作事項、業務流程、工作標準、監督措施,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供給質量。
2.夯實各區黨委、政府管理責任。堅持和完善“黨政雙牽頭”工作機制,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納入各區黨委、政府年度工作重點,制定實施本區新一輪三年行動計劃,建立邀請市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列席區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的工作制度;重點聚焦加強黨對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厘清區屬部門和街鎮工作界面并完善雙向考評機制、因地制宜補齊民生短板及改善提升居住環境品質;結合街鎮管理體制改革和管理力量下沉,推動社區管理、綜合執法、警務力量等向大型居住社區等管理薄弱區域傾斜。
3.強化街鎮屬地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黨政雙牽頭”工作機制,堅持落實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重點聚焦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建設和業委會日常運作,統籌推進“美麗家園”建設、加強住宅小區運行安全和環境秩序管理,做實做強街鎮房屋管理事務機構;完善住宅小區矛盾糾紛化解長效機制,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將物業矛盾糾紛化解納入居村(社區)法律顧問服務事項清單。
4.理順三級房屋管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區房屋管理部門在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領域的牽頭協調和專業保障作用,市級層面重點發揮“政策制定、專業指導、行業監管、協調推進”職能;區級層面重點發揮“政策落地、業務操作、具體指導、行業監督”職能;街鎮層面重點發揮“日常管理、事務辦理、檢查巡查、屬地監督”職能。各區政府根據區級層面房屋管理和房管辦事處下沉的實際,調整設置區級房屋管理(物業管理)事務機構,承擔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房屋管理、物業行業管理等具體事務性工作,加強對街鎮房屋管理事務機構的聯系、指導和服務。
5.加強住宅小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責任體系,明確房屋設計建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建立健全本市老舊住房定期檢查、動態監測、周期性維修相關要求;建立房屋安全隱患處置及保障的常態長效機制;建立覆蓋源頭管控、日常管理、信息溝通的危險房屋應急協調處置機制和資金支持機制,強化安全管控措施。同時,加強住宅建筑外立面安全管理和維護。
6.完善網格化管理和處置機制。推動網格化管理由8小時內向24小時延伸,由住宅小區圍墻外向圍墻內延伸,由住宅小區管理向社區治理延伸。切實發揮區、街道、社區工作站和居民區信息點四級網格管理網絡作用,建立問題處置的大循環、小循環、微循環和自循環的良性互動模式,實現小區管理疑難雜癥早發現、早研究、早處置,大幅降低各類熱線涉及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市民投訴量,提升網格化管理在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中的服務保障能級。
7.提高住宅小區綜合執法效能。進一步擴大城市綜合執法領域,建立健全住宅小區綜合執法的標準和規范,提高街鎮城管隊伍進小區頻率,不斷優化綜合執法和辦案流程,提高執法效能;完善公安支持保障機制,依法查處群眾最關心的違法搭建、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群租、占用共用部位、毀綠占綠等違法行為;建立執法效能社會評價和監督機制;推行“定人定時定點服務”“一居委會一城管工作室”的社區工作機制,暢通公眾有序參與社區治理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規標準
按照法定程序修訂出臺本市住宅物業管理地方性法規,加快研究制定相應配套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機制;完善物業行業服務和管理標準體系建設,出臺住宅小區公共區域清潔等城市綜合管理標準,修訂住宅物業服務規范和住宅物業服務推薦性地方標準。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
加快推進物業管理監管與服務平臺建設,實現物業投訴、報修、處置及物業招投標、監督檢查等全過程的動態監管,建立分類、分層、分級的數據采集機制,進一步完善上海物業APP功能和應用拓展;建立與規劃建設、房產交易、城管執法、公安、消防、質量技監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等部門機構及區、街鎮的信息共享機制;探索智慧小區建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為民服務水平;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和數據價值挖掘,發揮大數據在政府行政監管、社會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三)強化考核督查
建立分級考核制度,對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動態;提升考核結果在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發揮績效考核對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推動作用。對工作推動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跟蹤督辦并追責問責。
(四)加強財政支持
在切實落實業主主體責任的同時,完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經費保障機制,根據目標任務計劃,不斷加大市、區、街鎮三級財政投入和支持力度,聚焦以老舊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為重點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改造、物業服務達標考核、應急保障能力建設以及信息平臺、智慧小區建設、購買專業社會組織服務等方面,持續改善居住環境和管理服務水平。
(五)加強宣傳引導
發揮新聞宣傳、公益廣告等作用,加大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弘揚社會道德規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為公約》,引導業主依法、主動、守約、有序參與自治管理活動;加強本行動計劃的宣傳,強化市民群眾參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主體意識,營造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輿論氛圍。
附件:
1.各年度重點工作清單
2.三年行動計劃工作任務分解表(部門、區、街鎮)
篇2:康橋鎮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工作實施方案
康橋鎮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浦東新區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三年行動計劃(20**-20**)》的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工作意見》(滬府辦發〔20**〕3號)和《上海市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三年行動計劃(20**-20**)》(滬府辦〔20**〕8號)為指引,結合康橋鎮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提升人民群眾的居住滿意度為目標,以浦東“勇當新時代全國gg開放、創新發展的標桿”為契機,根據《康橋鎮加強城市管理精細化三年行動計劃(20**-20**年)》的要求,以“家門口”服務體系為平臺,以精細化管理為手段,進一步完善“黨委牽頭、政府監管、市場服務、社會參與、居民自治、法治保障”六位一體、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格局,實現社區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建設有溫度的美麗家園。
二、基本原則
(一)加強領導、合力推進。發揮政府各部門、居民區在“美麗家園”建設中的指導作用,按照體系、功能、機制、載體、隊伍“五大元素”同步推進的要求,不斷深化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基層治理格局,增強小區綜合治理能力。
(二)因地制宜,百花齊放。尊重各居民區區域位置、產業特點、人口結構和歷史文化底蘊等差異,分類指導,通過提高智能應用、增強空間美感、提升舒適便利等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麗家園”樣板小區。
(三)居民自治,注重長效。發揮居民自治作用,調動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覆蓋全鎮的居民管理長效常態機制,制定落實考核措施,鞏固建設成效。
三、工作目標
圍繞建設“安全有序、整潔舒適、環境宜居、幸福和諧”的“美麗家園”總體目標,以新區“四個一”工作目標為引領,進一步提升小區運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環境品質,進一步完善社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住宅小區行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
(一)持續精準補齊民生短板,著力提升小區運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環境品質。
1.開展住宅小區環境綜合整治。開展“無違建小區”創建工作,完成率達到70%以上;大力整治樓宇門棟廣告亂張貼、樓道亂堆物,開展“樓宇文化”、“美麗樓道”創建行動;推進住宅小區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積極推行通信及相關架空線入地入管工程;提升老舊小區綠化品質;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無障礙通道設施建設;開展無證照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整治,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2.強化小區垃圾綜合治理。推行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投放,不斷完善和優化分類減量體系。規范配置分類駁運、分類運輸車輛,監督收運單位分類清運。加強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源頭管理,實施垃圾的預處理,在各居村設立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
3.疏解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矛盾。加強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管理,充分利用住宅小區周邊各類資源,推進停車錯時共享;在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周邊規劃增建停車設施,探索利用住宅小區現有場地及空間資源增設停車位;新建8個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完善停車矛盾疏解調處機制,預防和減少因停車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二)加快完善服務市場機制,著力提升行業整體服務能力和監管水平。
1.改進物業服務行業窗口形象。推行小區主要出入口門崗規范化建設,規范保安日常服務行為;統一住宅小區管理處設置標準,改善管理處窗口形象;統一設置“上海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監督公示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賬目等;統一小區物業服務人員著裝,佩戴工種銘牌(袖章、胸標),便于業主識別。
2.完善信息發布和價格協商機制。完善物業服務合同網上簽約;建立市場主體主動公開服務收費信息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裝修垃圾清運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小區內公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投訴監督電話等;引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價格協商機制;探索專業社會服務組織提供價格評估服務,促進形成合理、公平的市場環境。
(三)不斷健全社區共治機制,著力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
1.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覆蓋和引領。通過合法程序,推動符合條件的居民區黨組織成員兼任業委會成員。發揮基層黨組織的群眾工作優勢和業主委員會黨的工作小組作用,幫助業主樹立主人翁意識,培育積極參與小區管理的“主心骨”和“熱心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格局。加強黨建引領,擴大住宅小區黨建聯建示范點覆蓋面,全鎮達到15個,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2.加強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的指導監督。完善居民委員會對業主自治管理的引導機制,規范業主委員會運作。做實居民區聯席會議制度,協商解決住宅小區公共管理事務。進一步提升符合條件的居民委員會成員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的覆蓋面。
(四)切實優化綜合治理機制,著力提升管理效能和工作合力。
1.夯實黨委、政府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黨政雙牽頭”工作機制,堅持落實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重點聚焦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建設和業委會日常運作;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完善住宅小區矛盾糾紛化解長效機制,探索引導社會力量與物業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2.完善網格化管理和處置機制。推動網格化管理由8小時內向24小時延伸,由住宅小區圍墻外向圍墻內延伸,由住宅小區管理向社區治理延伸。實現小區管理疑難雜癥早發現、早研究、早處置,大幅降低各類投訴量,提升網格化管理的保障能級。
四、創建內容
1.老舊住宅小區修繕改造:59017平方米。
2.實施統籌管線入地、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消防設施改造、雨污分流整治、環境整治、道路整修、住宅小區違法建筑整治等工作的小區1個。
3.全面開展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率100%。
4.完成住宅小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
5.大力整治樓宇門棟廣告亂張貼、樓道亂堆物,開展“樓宇文化”、“美麗樓道”創建行動,制定實施樓道整治方案。
6.發揮綠色賬戶激勵機制作用,推行生活垃圾定點分類投放管理模式,完成綠色賬戶18000個,創建資源回收服務點16個,創建達標居住區44個。
7.小區制定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落實率100%,需完成99個小區。
8.在現有基礎上,新增完成8個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
9.建立停車矛盾疏解調處工作機制,明確調處流程,預防和減少因停車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10.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100%完成統一設置“上海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監督公示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收費標準、服務監督電話、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賬目等。
11.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管理處100%完成統一物業服務人員著裝,佩戴工種銘牌(袖章、胸標)。
12.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包括售后房、直管公房、系統公房、保障性住房和早期商品房等在內的物業服務考核達標分級獎勵和獎勵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13.大型居住區業委會組建率達40%。
14.符合條件的11個業委會成立黨的工作小組,并開展活動,發揮作用。
15.推行居委會成員兼任業委會成員工作,符合條件的15個居委會、業委會開展試點。
16.建立街鎮對專業社會服務組織工作評價方案,將評價結果作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
17.居委會及村委會創建“無違法居住”居村工作,創建率達到60%。
18.加強住宅小區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鎮負責開展轄區內地下空間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制作工作方案,落實管理責任,以書面材料為準。積極配合落實鎮地下空間網格化巡查機制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鎮住宅小區“美麗家園”建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推進安全有序、整潔舒適、環境宜居、幸福和諧的“美麗家園”建設,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康橋鎮住宅小區“美麗家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職能部門主動跨前,發揮職能優勢,形成充分交流、相互借鑒、有序推進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發揮樂活康橋、居委公眾號等宣傳載體,加大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大力弘揚社會道德規范和《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為公約》,引導業主依法、主動、守約、有序參與自治管理活動;加強宣傳,強化市民群眾參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主體意識,營造住宅小區綜合治理的良好輿論氛圍。
(三)強化考核,扎實推進。
將“美麗家園”建設工作列入居民區年度考核指標,在創建工作中,嚴格創建標準,強化日常考核,對各居委工作推進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動態。
附件:1. 康橋鎮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附件:2. 20**年康橋鎮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任務分工明細表
篇3: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住宅小區建設“美麗家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六大基本管理單元:負責指導和督促轄區內居民開展“美麗家園”建設,營造安全有序、整潔舒適、環境宜居、幸福和諧的“美麗家園”建設工作氛圍。
二、黨建辦: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黨員帶頭率先垂范,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擴大住宅小區黨建聯建示范點覆蓋面,開展“樓宇文化”“美麗樓道”創建行動。
三、社區辦:落實市、區開展建設“美麗家園”行動計劃,制定鎮“美麗家園”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居民區“美麗家園”建設工作,完善居民委員會對業主自治管理的引導機制,健全社區共治機制,著力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業主自我管理水平。
四、穩定辦:開展居民區“群租”整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整治工作,做好小區技防設施安裝、改造工作和平安小區創建工作。
五、規建辦:落實住宅小區設施改造項目,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鞏固提升繽紛社區建設成效。
六、城運辦:規范分類配套基礎設施,推進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形成居住區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引導推廣綠色賬戶激勵機制,提升垃圾分類實效。
七、區域發展辦:以“美麗家園”創建為契機,開展既有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
八、房管辦:落實住宅小區開展“美麗家園”建設工作,建立工作臺賬、梳理排摸相關數據、上報各階段建設工作推進情況、督促指導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工作,做好業委會組建、換屆、備案等。
九、司法信訪:指導社區、居委會各類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開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十、城管中隊:負責依法查處住宅小區內違法建筑行為,加強市容管理,開展小區道路亂設攤整治活動。
十一、市場監管所:依法查處住宅小區內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堅決取締地下食品加工窩點,開展居民區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培訓。
十二、“五違”辦:開展“無違建居民區”創建工作。
十三、派出所:配合開展群組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整治工作,對居民區及物業服務企業也加強消防安全指導和監督,消除安全隱患。
十四、安監所:督促、指導居民區及物業服務企業落實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區域發展辦一起做好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
十五、各居民區:為住宅小區“美麗家園”創建屬地責任主體,在各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全面推進“美麗家園”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