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江街〔20**〕9號
關于進一步規范社區干部請銷假制度的通知
各社區:
根據《湖里區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規定》廈湖委辦〔20**〕10號、《江頭街道考勤與請休假管理辦法(試行)》湖江委〔20**〕70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社區干部(包含社區兩委及社區專職工作者)請銷假,特強調如下:
一、社區干部年休假通常在1個自然年度內集中安排,因工作原因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不得跨年度安排。
二、社區干部申請年休假,須至少提前一周向街道街政辦提交請假條。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交請假條,須向街政辦、分管領導、掛點社區領導、街道主官口頭請示征得同意,事后須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三、社區干部如未能按照請假條上的時間休假,改期須重新填寫請假條。
四、社區干部產假參照《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其中女職工產假為158天,男職工照顧假為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不參與季度績效考核。
五、社區干部節假日期間如離開駐地,須事先向街政辦提交請假條報批,該假期不計入年假。
廈門市湖里區江頭街道辦事處
20**年2月8日
篇2:安管部請銷假制度
安管部請銷假制度
第一條 安管員外出,必須按級請假,按時歸隊銷假;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訓練(工作)時間內,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
第二條 請假一日以內的,由主管或經理批準,主管由經理或物業公司總監批準。
第三條 請假一日以上的,由經理或物業公司總監批準。
第四條 安管部經理或主管應嚴格按照比例控制請假外出人數。具體比例以不影響正常工作和不影響應急事件處理為原則。
第五條 安管員請假外出時,由安管主管負責登記(包括:外出時間、請假時間、外出事由、外出地點、聯絡方法等),并交代注意事項;歸隊后,請假人必須向主管銷假。主管應當將外出人員的外出、歸隊情況,及時向安管部經理或物業公司總監匯報。
第六條 在治安環境較為復雜的地區,安管員外出盡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應指定負責人。
第七條 請假超過一天影響正常值班工作的,請假人應事先與其他隊員協商好頂班事項,并報給主管,主管進行核實后報安管部經理或物業公司總監批假。
第八條 請假人員因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方可以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者逾假不歸者,按曠工予以追究。
第九條 物業公司發生突發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請假人員時,請假人員應無條件返回物業公司,并立即協助處理突發事件。無故不返回者,按曠工予以追究。
篇3:外國語中學學生請銷假制度
外國語中學學生請銷假制度
一、班主任親自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加蓋政教處公章。班主任要妥善保存好請假條,嚴禁讓學生保存
二、學生請假時應認真填寫請假條,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個請假條只能一人使用。
三、請假條分三聯,由老師和政教處簽字蓋章后,分別由班級、樓管員(住宿生)、門衛留存備查。
四、學生拿上蓋章、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交門衛、樓管員登記后方可離校。
五、學生返校時到門崗室登記并找班主任銷假,班主任登記返校時間。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則上不允許離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在星期五請班主任假,或請值班領導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學后需出門的住宿生必須在放學前提前請班主任假,否則不得離校。
八、沒有請假出門或通過其它方式出門視為無故逃學,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給予違紀處理。
九、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之內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備案,一周以上報主管校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