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工作職責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督促檢查、推動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民族事務和宗教工作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草案。聯系民族鄉,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負責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有關工作。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開展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實施民族關系監測體系建設,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系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
(五)負責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配合承辦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扶貧事宜。組織協調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科技發展、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政策的落實;負責組織實施轄區清真食品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協同財政部門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經費、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民族教育專項經費及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參與其他有關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牽頭實施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指導民族鄉成立逢10周年的慶?;顒?。
(九)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出版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市少數民族文藝會演和全市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相關事宜。負責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導民族圖書的出版發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宗教事務工作,組織培訓宗教工作干部,指導縣、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屬地管理的職責,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十三)對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守法、擁護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調動宗教界的積極性,為構建和諧z貢獻力量。聯系、幫助市級各愛國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按照自身特點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幫助他們做好對宗教職業人員的選拔、培養工作。
(十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宗教活動場所以及宗教團體設立和管理的有關事務;協調宗教組織和信教公民在宗教問題上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負責黨的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對涉及宗教問題的書刊等宣傳品的審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門排查和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五)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況,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和外事紀律開展對外交往,抵御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對我進行的滲透活動;負責宗教政策的對外宣傳工作;協同有關方面處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六)承辦z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篇2:醫院級委員會職責、院務管理委員會職責
院級委員會職責、院務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院務委員會在院長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討論研究醫院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重要決策提出建議。
二、對上級領導機關布置的重要工作和醫院的重大工作布置,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措施。
三、審議醫院辦院方針、發展規劃、科室設置、年度工作計劃、人才培養計劃、重大科研項目和技術設備引進計劃等。
四、審議醫院的教學方案、管理條例、全院性的規章制度以及獎金的分配方案,自留資金的使用。
五、審議醫院經費預決算、大型設備購置及大型基本建設、維修等項目的實施方案。
六、審議干部、職工的重大獎懲。
篇3:學生舍務委員會工作職責
> 大學學生舍務委員會工作職責1、協助宿舍管理中心做好學生宿舍安全、衛生、秩序、紀律、文體活動、宿舍評比等方面工作,促進和引導學生熱愛生活,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倡導和組織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傾聽同學們的心聲,幫助解決學生在生活上遇到的實際問題;以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維護校紀、校規,倡導良好的校風。
2、舍務委員會主任在宿舍管理中心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并主動與各部、各樓管會配合,做好工作。
3、公共外聯部負責起草管委會的工作計劃、總結、制度和各類表格。審核并公布各種通知、通報以及各項工作檢查情況;通知召開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整理管委會的各項文件、資料、規章制度,負責組建管委會干部檔案和工作檔案。
4、紀檢安全部負責組織檢查小組全面監督、檢查學生宿舍樓學生違反紀律和安全制度的行為,定期召開安全、紀律方面的會議,研究、制定有關管理制度,定期向宿舍管理中心匯報安全、紀律檢查情況以及存在問題,為星級寢室評比提供依據,為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安靜、文明的生活學習環境。
5、生活部負責組織檢查小組全面檢查學生宿舍樓內外公共場所、寢室內務衛生,定期召開衛生方面的工作會議,研究和制定有關制度,為星級寢室評比提供依據,為全體學生營造一個干凈、整潔、舒適的生活學習環境。
6、文體部負責組織宿舍文化建設,定期開展各種文化、娛樂、體育活動,同時做好《家之聲》報紙和南北宿舍區文化活動,為全體學生營造一個健康、積極、向上的文化環境。
7、定期組織召開各樓管會議,加強溝通和交流,指導樓管會開展工作。
8、完成宿舍管理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遵守工作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