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舊物管交接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
廣州日報/20**0604
新舊物管交接是物業管理過程中的老大難問題。新舊物管到底如何交接?交接程序以及時間多長?這些老大難問題今后或有規可依。近日,記者從南海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信息網獲悉,南海區住建水利局針對規范物業項目交接,維護業主、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區物業項目交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有望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不同退出原因退出程序不同
《規定》明確了物業管理項目退出的情形,包括4種情況,分別是業主大會、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或依約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續約的;前期物業服務期間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因破產或經營證照被注銷、吊銷等原因致使其無法繼續履行服務義務的;以及依法需退出的其他情形。
不同退出的情況,舊物管退出的程序也各有不同。但總體上是要經過告知、協商并簽訂交接協議、將交接協議提交給主管部門,最后才是雙方對物業共用部分進行查驗交接并對物業管理相關資料進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全體業主應先將業主共同決定書面告知建設單位;然后,雙方協商簽訂交接協議;跟著,全體業主及時將業主共同決定、交接協議等相關情況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最后,雙方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交接協議約定,對物業共用部分進行查驗交接并對物管相關資料進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不再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則全體業主將業主共同決定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是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提供服務,不再續約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全體業主,然后再進行協商并簽訂交接協議。
另外,當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續約時,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告知之日至合同期限屆滿之日不足3個月的,應當自告知之日起3個月后方可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擅自停止物業服務。
規范物管交接完成時間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決定不再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規定》指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60日內與全體業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交接的起算時間應該是約定期限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自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或者自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接到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的書面告知之日起算。
《規定》強調,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在辦理交接至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前的期間內,應當維持正常的物業管理秩序,并不得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如果是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共同決定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前30日內與原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篇2:佛山新舊物管交接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
佛山新舊物管交接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
廣州日報/20**0604
新舊物管交接是物業管理過程中的老大難問題。新舊物管到底如何交接?交接程序以及時間多長?這些老大難問題今后或有規可依。近日,記者從南海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信息網獲悉,南海區住建水利局針對規范物業項目交接,維護業主、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區物業項目交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有望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不同退出原因退出程序不同
《規定》明確了物業管理項目退出的情形,包括4種情況,分別是業主大會、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或依約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續約的;前期物業服務期間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因破產或經營證照被注銷、吊銷等原因致使其無法繼續履行服務義務的;以及依法需退出的其他情形。
不同退出的情況,舊物管退出的程序也各有不同。但總體上是要經過告知、協商并簽訂交接協議、將交接協議提交給主管部門,最后才是雙方對物業共用部分進行查驗交接并對物業管理相關資料進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全體業主應先將業主共同決定書面告知建設單位;然后,雙方協商簽訂交接協議;跟著,全體業主及時將業主共同決定、交接協議等相關情況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最后,雙方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交接協議約定,對物業共用部分進行查驗交接并對物管相關資料進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不再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則全體業主將業主共同決定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是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再提供服務,不再續約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全體業主,然后再進行協商并簽訂交接協議。
另外,當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不續約時,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告知之日至合同期限屆滿之日不足3個月的,應當自告知之日起3個月后方可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不得擅自停止物業服務。
規范物管交接完成時間
如果是業主共同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決定不再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規定》指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60日內與全體業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業管理區域。交接的起算時間應該是約定期限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自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或者自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接到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的書面告知之日起算。
《規定》強調,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在辦理交接至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前的期間內,應當維持正常的物業管理秩序,并不得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如果是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共同決定續聘原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前30日內與原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篇3:物業驗收交接操作流程
物業驗收交接具體操作流程
為了確保**華庭五期59-62棟驗收交接工作的順利完成,現對參與接管交樓驗收的管理人員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具體操作如下:一、與工程部竣工驗收的具體操作:
1.驗收工作組按照與工程部約定的時間到竣工物業現場進行驗收;
2.由驗收工作組現場指導對已編排好的各驗收小組進行分工,分別負責土建給排水設施、電器門窗設施以及大堂、梯間的附屬配套設施進行驗收;根據相應表格逐項如實驗收記錄;
3.各驗收小組按相對應表格的項目及標準驗收,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如遇到當場不能判別是否合格的項目(例如沉箱類需要時間試水觀察驗收的項目),可根據標準與工程部另約時間驗收或當天驗收完畢后開會討論決定;
4.沉箱試水驗收需要工程部協助知照施工單位接水到所驗收的各單元沉箱,經過七天后再到現場驗收,無漏水即合格并填寫驗收記錄;5. 驗收項目負責人對所驗收項目簽字負責;
6.驗收順利完成后,驗收工作組與工程部相關工作人員回辦公室簽署、簽收相關驗收資料文件,對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問題,由驗收工作組即時填發工作聯系單到工程部給予限時整改;
7. 驗收工作完畢。
二、物業管理處與業主交樓工作具體操作:
1.物業公司按照發展商通知業主前來收樓的具體時間提前三天準備好一切交樓資料文件準備交樓(包括:鑰匙、業主檔案登記表、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ID卡使用管理規定說明、ID卡開通車道閘門程序、水電有線電視開通程序說明、物業管理公約、裝修手冊、物品簽署總匯、物業驗收交接表);
2.由物業管理處組織安排好交樓的準備工作,成立交樓工作小組向業主交樓;
3.交樓當天,管理處前臺服務員負責接待前來收樓的業主,通知相關部門為業主辦理權證等費用的收取手續;
4.待相關費用收取手續辦理完畢(除業主提出要先驗收房屋后再辦理交費手續外),由前臺服務員通知交樓小組為辦理完交費手續的業主講解、交接簽收資料文件以及到相關單元現場驗收;
5.對當天交樓過程中發現的工程遺留問題,由物業公司即時填發工作聯系單到工程部給予限時整改,并及時給相關單元業主電話回訪,約定時間另行驗收;
6.核查各資料簽收是否齊全無誤并存檔;
7.交樓工作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