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員工手冊:員工變動
第一節 內部變動
內部變動指員工在企業內的調職、升職、降職、停薪留職等職位變動。
1、員工調職
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對現有崗位不適應的,可予調職。調職由人力資源部門或調入調出單位提出,程序如下:
(1)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調職:
第一步: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調職建議,并征求調入調出單位主管意見;
第二步:人力資源部門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呈權限主管領導核決。
(2)調入調出單位提出調職:
第一步:調入調出單位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查;
第二步:由人力資源部門會同調入調出單位主管領導進行考核,呈權限主管領導核決。
(3)調職核決權限同聘用。
2、升職和降職
(1)員工符合以下條件應予以升職:
B在本職工作中表現優秀,考核成績突出;
C經過相應培訓,符合升任職位的任職條件,且有相應的空缺職位。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員工,應予降職:
A工作出現較嚴重錯誤;
B工作消極,績效平平;
C按公司獎懲規章規定應予降職。
(3)升降職程序
第一步:員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門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
第二步:由人力資源部門匯集考評材料,簽署意見并呈權限主管研究;
第三步:由人力資源部門發布公告,辦理相關升、降職手續。
(4)升降職核決權限同聘用權限。
3、停薪留職
(1)員工停薪留職,保留其工齡及工資標準。
(2)公司正式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停薪留職:
A、事假超過1個月,病假超過3個月;
B、經公司同意在其它單位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上。
(3)停薪留職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主管上級簽準,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節 離職管理
員工離職包括中止試用、自動離職、辭退(含開除)離職。
1、中止試用
(1)試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中止試用:
C工作能力低下,不符合崗位要求;
D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長期發展;
E不能接受企業文化,不適應公司的管理模式。
(2)對中止試用的人員,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3)中止試用程序:
A由所在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提中止試用申請;
B由人力資源部門對其進行考查,將考查結果報主管上級核準;
C由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并將交接手續轉人力資源部門。
(4)中止試用的核決權限同聘用。
2、 自動離職
(1)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書面申請:
A試用員工提前三天申請;
B一般員工提前一周申請,財務、票據人員和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2)自動離職程序:
B離職人員填寫《離職申請單》,經權限主管領導核準;
C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離職工作移交及手續清理單》,相關經辦人員和主管人員簽字確認;
D所在部門將離職申請單和工作移交手續轉人力資源部門審查;
E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3)自動離職核準權限同聘用。
3、辭退(開除)離職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B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者;
C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
(2)公司辭退員工,應提前五日告知,自告知之日起開始交接工作。
(3)辭退離職流程
B由人力資源部門填制辭退員工申請單,權限領導核準;
C由人力資源部門向被辭退員工發出通知,被辭退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辦妥工作移交;
D由人力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其它相關手續。
(4)員工有重大違紀或違法犯罪行為者,予以開除,人力資源部門直接向被開除人員下發工作移交通知。
(5)辭退(開除)離職核準權限同聘用。
4、離職移交手續
(1)員工離職移交手續包括工作移交、財務移交和辦公用品移交,(2)按照《員工離職工作移交及手續清單》進行辦理。
(3)離職移交時間:
A、主管級(含)以下員工,B、自離職之日起1天內移交完畢;
C、經理級及以上員工,D、自離職之日起3天內移交完畢。
5、離職賠償
(1)離職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2)應賠償公司的損失:
A、勞動合同B、未解除,C、按合同D、規定應賠償公司損失的。
E、因未按規定移交或移交不F、清,G、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H、其它應對公司負賠償責任的事項。
(2)離職賠償項目包括各專項費用和公司的損失,具體金額依據公司相關規定的實際情況確定。
篇2:工程公司員工手冊:員工變動
工程公司員工手冊:員工變動
第一節 內部變動
內部變動指員工在企業內的調職、升職、降職、停薪留職等職位變動。
1、員工調職
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對現有崗位不適應的,可予調職。調職由人力資源部門或調入調出單位提出,程序如下:
(1)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調職:
第一步: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調職建議,并征求調入調出單位主管意見;
第二步:人力資源部門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呈權限主管領導核決。
(2)調入調出單位提出調職:
第一步:調入調出單位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查;
第二步:由人力資源部門會同調入調出單位主管領導進行考核,呈權限主管領導核決。
(3)調職核決權限同聘用。
2、升職和降職
(1)員工符合以下條件應予以升職:
B在本職工作中表現優秀,考核成績突出;
C經過相應培訓,符合升任職位的任職條件,且有相應的空缺職位。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員工,應予降職:
A工作出現較嚴重錯誤;
B工作消極,績效平平;
C按公司獎懲規章規定應予降職。
(3)升降職程序
第一步:員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門填制《員工變動申請單》;
第二步:由人力資源部門匯集考評材料,簽署意見并呈權限主管研究;
第三步:由人力資源部門發布公告,辦理相關升、降職手續。
(4)升降職核決權限同聘用權限。
3、停薪留職
(1)員工停薪留職,保留其工齡及工資標準。
(2)公司正式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停薪留職:
A、事假超過1個月,病假超過3個月;
B、經公司同意在其它單位工作,時間在6個月以上。
(3)停薪留職由本人申請,所在單位主管上級簽準,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節 離職管理
員工離職包括中止試用、自動離職、辭退(含開除)離職。
1、中止試用
(1)試用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中止試用:
C工作能力低下,不符合崗位要求;
D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長期發展;
E不能接受企業文化,不適應公司的管理模式。
(2)對中止試用的人員,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3)中止試用程序:
A由所在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門提中止試用申請;
B由人力資源部門對其進行考查,將考查結果報主管上級核準;
C由所在部門進行工作交接,并將交接手續轉人力資源部門。
(4)中止試用的核決權限同聘用。
2、 自動離職
(1)員工自動離職須提前書面申請:
A試用員工提前三天申請;
B一般員工提前一周申請,財務、票據人員和主管級以上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
(2)自動離職程序:
B離職人員填寫《離職申請單》,經權限主管領導核準;
C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離職工作移交及手續清理單》,相關經辦人員和主管人員簽字確認;
D所在部門將離職申請單和工作移交手續轉人力資源部門審查;
E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3)自動離職核準權限同聘用。
3、辭退(開除)離職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B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者;
C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者。
(2)公司辭退員工,應提前五日告知,自告知之日起開始交接工作。
(3)辭退離職流程
B由人力資源部門填制辭退員工申請單,權限領導核準;
C由人力資源部門向被辭退員工發出通知,被辭退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辦妥工作移交;
D由人力資源部門按規定辦理其它相關手續。
(4)員工有重大違紀或違法犯罪行為者,予以開除,人力資源部門直接向被開除人員下發工作移交通知。
(5)辭退(開除)離職核準權限同聘用。
4、離職移交手續
(1)員工離職移交手續包括工作移交、財務移交和辦公用品移交,(2)按照《員工離職工作移交及手續清單》進行辦理。
(3)離職移交時間:
A、主管級(含)以下員工,B、自離職之日起1天內移交完畢;
C、經理級及以上員工,D、自離職之日起3天內移交完畢。
5、離職賠償
(1)離職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2)應賠償公司的損失:
A、勞動合同B、未解除,C、按合同D、規定應賠償公司損失的。
E、因未按規定移交或移交不F、清,G、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H、其它應對公司負賠償責任的事項。
(2)離職賠償項目包括各專項費用和公司的損失,具體金額依據公司相關規定的實際情況確定。
篇3: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
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有什么規定?
答:前期物業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至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的物業管理。它有下列規定: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應當在出售住宅前制定住宅使用公約,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物業所在地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與住宅買售人簽訂住宅轉讓合同時,應當將住宅使用公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作為住宅轉讓合同的附件。
(3)住宅使用公約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4)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使用物業維修基金。
(5)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單位在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承擔,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住宅出售單位和買受人按照住宅轉讓合同的約定承擔。
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時,除住宅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住宅買受人收取任何費用。
住宅使用公約至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終止。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住宅出售單位違反上述五項條款的,由市房地局或者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