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企裝配車間制度
為確保裝配車間現場人員和作業符合要求,實現優質、高效、低耗、均衡、安全、衛生生產。
第一節 工作程序
第一條 嚴格按照生產部所下達的《生產計劃單》合理安排各項裝配任務事宜。裝配工必須服從主管的裝配安排和調動。
第二條 裝配工進行安裝產品時應首先熟悉裝配作業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與不良的正確區分。
第三條 裝配工嚴格按照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裝配作業。裝配時發現零部件不良,要及時向車間主管反映,否則出現批量質量事故將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條 各種裝配設備及工具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遵守使用規定。
第五條 在裝配過程中,待裝產品與成品一定要分開放置,桌面上不得放置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品的零件、部件。
第六條 各項產品裝配過程中所需原材料、裝配工具,均由倉庫庫管員發放,裝配工無權到倉庫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裝完成后,一定要上交倉庫。
第七條 裝配工自檢出來的不合格零部件,一定要放置在不合格品盒子內,(標明零部件名稱、不合格數量和不合格原因)。裝配過程中對檢驗員檢驗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時進行返工返修,不得亂扔給別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時間。
第八條 產品裝配完成后,標明成品數量和不合格產品數量,通知倉管入庫。
第二節 定置管理實施要求
第一條 有物必有位:裝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區存放,位置明確;
第二條 有位必分類:裝配物品按照工藝和檢驗狀態,逐一分類;
第三條 分類必標識:狀態標識齊全、醒目、美觀、規范;認真分析繪制生產現場定置區越,所有物品按區越標明位置,分類存放;不能越區、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三節 基本要求
第一條 裝配工作臺面除隨時清掃保持清潔整齊外,工作臺附近不得有雜物。下班后,應將其工作用具擺放在指定位置,切斷電源下班。
第二條 裝配工工作流程有序,請員工保持肅靜,嚴禁在工作時大聲喧嘩、打鬧。
第三條 裝配車間桌面、地面要保持干凈、整潔,裝配產品完成要及時清理
第四條 裝配車間內禁止吸煙
第五條 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制度,上班時間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離崗
第六條 每個裝配工要養成良好工作作風和嚴明的紀律,不斷提高全體裝配工自身的素質
篇2:裝配車間生產現場不合格品返修規定
裝配車間生產現場不合格品返修規定
1、生產現場加工時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應立即作上標識、寫明不合格原因,放置在指定的不合格品區域,不能與正品相混淆。
2、裝配工人不得隨意把不合格品拿到機加車間進行返修;機加車間有關人員未經同意更不能私自拿去機加車間進行修復,違者視偷盜處理。
3、裝配工人應把不合格品記錄在每日的成品入庫記錄單上,注明數量多少、不合格原因,把不合格品統一退到指定的區域。
4、退出的不合格品經過檢驗或有關人員鑒定后,庫管員應當日通知機加車間進行返修;庫管員應同時辦理返修產品單(或退貨單),注明返修(或退貨)原因及數量,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簽字后退出。
5、如有報廢產品必須經過檢驗或有關人員鑒定此報廢品屬誰的責任后辦理報廢簽字手續,然后把報廢產品注上標識隔離到指定的地方。
6、返修產品歸還后(包括主機廠退貨的返修產品),庫管員應立即通知檢驗或有關人員復查確認產品是否返修合格,確認產品返修合格后才能拿到裝配線上加工。
7、以上規定,如有違者,罰款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