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協加工制度
1. 外協加工及外協制造的工件必須以書面的形式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執行。
2. 外協工件必須選擇至少三家以上的廠商,并填具廠商資料調查表(包括廠商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交貨周期、價格、貨款結算方式、貨款結算周期等內容)。
3.對于首次合作的外協廠商,必須實地考查,由質檢、生產、技術、外協等部門派員組成考查小組,每次不一定所有人員都要參加,要視工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將考查結果填入廠商資料調查表中。
4.實地調查后可選定其中最為合適用的協作廠商試合作。
5. 當確定合作廠商之后,必須簽訂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另定)。
6.廠商送來樣品試用,經判定合格后才能繼續批量加工或制造。
7. 外協人員負責外協加工或外協制造的事務,外協時要給試用廠商或協作廠商提供經技術和生產部門確認的加工圖紙和資料(如:技術參數、材料的規格、數量、材質要求等。
8. 外協人員必須要求外協和外加工廠商確實按照我們的規定來加工或制造。
9. 外協人員必須經常聯系協調,了解外協的進度、質量。確保外協加工或外協制造的工件如期回廠。
10. 外協人員必須經常核價,了解市場動態,捕捉行業信息,及時調整價格;外協、外加工單上必須留存加工企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財務和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外協、外加工單進行抽查,若發現外協外加工單價高于同期市場價格時,高出部份差價將按10倍由外協人員個人承擔。
11.外協與外加工工件數量的出去回來必須要經負責生產的管理員或倉管員核實簽字,否則財務不得付款。
12.驗收人員將檢驗情況通知外協人員,外協人員將驗收情況通知協作廠商或試用廠商,使其針對缺陷進行改進,資料存檔,作為下次驗收的依據。
13.生產中發現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加工而發生時,外協人員要及時通知外協廠商或外加工廠商。
14.接到外協或外加工任務要立即查庫存并制定工作計劃。
15.該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今后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予以修訂。
篇2:電池公司外購、外協件檢驗員崗位職責
電池有限公司外購、外協件檢驗員崗位職責
1、檢驗員權限
1.1有權按標準、規定、零件圖紙、檢驗卡,采用相應的檢測工具等進行檢驗和試驗;
1.2有權對所檢零部件作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
1.3有權對不符合精度和可能影響檢測設備拒絕使用,并領用檢定合格的檢測設備;
2、檢驗員責任
2.1熟悉與檢驗對象有關的國家標準、企業標準、圖紙等技術要求;
2.2熟悉掌握檢驗和試驗用的各種檢測設備(有特殊要求的例外);
2.3負責完成部主管安排的檢驗任務;
2.4負責根據送貨單按規定的抽樣方案隨機抽取樣本;
2.5負責根據標準、圖紙等對樣本進行檢測,對檢測記錄的真實性負責;
2.6負責按《外購外協件檢驗和試驗控制程序》進行質量報告的傳遞;
2.7負責對本人檢驗范圍內零部件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2.8負責保管本人的受控文件和質量記錄;
2.9負責保持崗位的清潔衛生、整潔。
篇3:公司外協廠商考核及等級評定辦法
公司外協廠商考核及等級評定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
(一)本公司對現有的協作廠商實施考核及等級評定,依等級的升降,作為外協訂制及付款辦法的依據。
(二)依協作廠商的要求,對提出申請的廠商重新進行等級鑒定。
(三)對試用廠商實施考核,當試用間結束時,其考核評分達到70分以上時,則正式成為本公司的協作廠商,并劃分其等級。
(四)協作廠商交貨驗收不良率過高時或在本公司生產裝配造成重大問題,經通知亦未能有效改進時,則予以重新考核評定等級。
第二條目的
(一)掌握協作廠商的經營概況,確保其供應的產品質量符合本公司的需要。
(二)了解協作廠商的能力和潛力,提供外協管理單位選擇的依據。
(三)協助協作廠商改善質量,提高交貨能力。
第三條考核及等級評定小組的組成
須由質量管理、生產管理、技術、外協管理等單位會同前往。
第四 考核及等級評定的項目與標準
(一)項目
1、質 量 45%
2、交貨期 20%
3、價 格 15%
4、管理及其它 20%
(二)對協人廠商或試用廠商每月考核,考核質量、交貨期、價格三項。對試用廠商試用期滿,協作廠商每年進行一次其內容包括考核質量、交貨期、價格、管理及其他等全部項目,并考核結果劃分其等級以及升等、降等。
(三)考核表格式說明:
合格
(%)
95以上
90-95
85-90
80-85
75-80
70-75
65-70
65以下
得 分
35
30
25
20
15
10
5
3
批數合格率=合格總數/交貨總數
逾期率
(%)
0.1以下
0.1-2.0
2.1-4.0
4.1-6.0
6.1-8.0
8.1-10.0
10.1-12
12.0以上
得 分
7
6
5
4
3
2
1
0
2、交貨期
(1)逾期率=逾期批數/交貨批數
(2)逾期日數:每逾期一日扣一分
(3)本公司因協作廠商逾期而致生產線停工待料次數:
次 數0 1 2
得 分6 3 0
3、價格:本公司所定的標準價格為準,若未定標準者,依前批價格為準。
比較的結果
低于5%
相同
高于5%以內
高于10%以內
高出10%以上
得 分
15
12
8
(四)考核及等級評定的劃分
等級
A B C
不適合為本公司的協作廠商
總分
90以上
80-90
70-80
70以下
第五條 本辦法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經研討后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