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審計工作底稿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復核、管理和使用,依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底稿準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形成的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工作記錄。審計工作底稿是出具審計報告、明確審計責任、評價審計工作業績的依據。
第三條 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內容:
(一)被審計單位名稱;
(二)審計項目的名稱以及實施審計的時間;
(三)審計過程記錄;
(四)審計查出問題及其依據;
(五)被審計單位提供審計資料的部門,對審計工作底稿中所記錄的事實的認證及部門主管人員簽字;
(六)審計單位意見;
(七)索引號及頁次;
(八)編制人員的姓名及編制日期;
(九)復核人姓名及復核日期;
(十)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第四條 審計工作底稿附有的審計過程記錄主要包括: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調查記錄:主要記錄被審計單位的性質、隸屬關系、主要負責人、內部機構設置、管轄范圍,財務數據等,企業單位經營目標、經營成果、所在行業執行的政府法規、產業政策等(具體內容根據審計對象、審計項目確定);
(二)查賬記錄:審計人員審查會計報表、會計賬簿和會計憑證等會計資料的記錄;
(三)審計計算表:m.dewk.cn審計人員計算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復核費用、稅金、專項基金的提取及有關數據的記錄等;
(四)內部控制制度測試記錄: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存在問題及審計意見、建議;
(五)調查記錄:審計人員要求被審計單位對某一事項進行的說明;
(六)盤點記錄: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流動貨產清查盤點或抽查盤點結果的工作記錄;
(七)其他有關記錄。
第五條 審計工作底稿附有的審計證據主要有:
(一)被審計單位承諾書;
(二)與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有關的會計資料;
(三)與被審計單位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文件、合同、協議、會議記錄、往來函件、公證、鑒定資料等的原件或復印件等;
(四)其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審計證據。
第六條 審計工作底稿應當逐事逐項編寫,一事一稿。
第七條 審計工作底稿應當做到內容完整、數據無誤、觀點明確、條理清楚、用詞恰當、格式規范、勾稽關系清晰。審計工作底稿相互引用時,應當注明索引號。
第八條 審計人員應當詳細閱讀審計工作底稿,在確定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完備之后,按照審計項目的性質和內容進行分類、歸集、排序和分析整理。
第九條 審計工作底稿應當由審計組組長在編制審計報告前進行復核,并簽署復核意見。
第十條 經復核審定的審計工作底稿,不得增刪或者修改,確需改動的,應當另行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并作出書面說明。
第十一條 審計工作底稿未經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對外提供或借閱。
第十二條 審計組在審計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將審計工作底稿歸人審計檔案。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篇2:師范學院紀委監察審計工作職責
E大學師范學院紀委監察審計工作職責
紀委工作職責
一、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把服從、服務于黨的基本路線做為紀檢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維護章程和黨內其他一系列重要黨紀黨規,履行教育、監督、懲處、保護的職能。
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并加強考核和監督實施,建立、健全有關黨風廉政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修訂配套的制度。
三、檢查和處理本院黨組織和黨員違*紀的案件,按照職權范圍決定給予或撤銷黨紀處分;重大或復雜的案件及時向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
四、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工作,受理人民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控告或檢舉。依法保護群眾的民主權利和黨員、干部的正當權益。
五、抓好紀檢教育。采用多種形式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黨員的遵紀守法的觀念,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提高黨員素質。
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評議工作,對招生就業、財務收支、大宗物品采購、工程項目招投標以及職稱評聘等環節和部門加強監督和管理。
七、按照黨委和上級紀委的工作布置,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紀委工作計劃,檢查、督促、指導各黨支部、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工作。
八、完成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有關事項。
監察室工作職責
監察室是學院行政行使監察職能的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學院黨委、學院行政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二、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不服從學校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
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副科級以上干部)違紀違法的行為,根據調查結果提出監察建議。
四、圍繞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開展效能監察。
五、做好招生監察、行風建設和其他行政監察工作。
六、完成學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室工作職責
審計室是學院設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在院長的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領導機關和學院內部制定的有關規章的規定,對學院以及所屬單位財務狀況和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獨立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審計室對學院主管領導負責并報告工作,同時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和州教育局內審室的指導和監督。主要職責如下:
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對學校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收入審計:包括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主要以各項收入的合法性審計為主,杜絕違規收費和亂收費的現象。
支出審計:審查各項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與合法性,有無虛報冒領和弄虛作假現象,開支內容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超標準開支和鋪張浪費等現象,如對大宗物資采購實施審計監督,對院內各部門的資金使用情況及其使用效益審計。
2、對中層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主要對學院任命或聘任的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年度或屆滿的經濟責任審計。
3、對學院國有資產的審計
從加強管理的角度查明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做到物盡其用,是否發揮了最大效能等。
4、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計
(1)監督學院有關建設工程、修繕工程項目履行情況,在職權范圍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和糾正、處理違反財經、建設(修繕)工程法規行為的意見;
(2)參與基建工程招、投標等前期工作的審計監督;
(3)對建設項目的合法性、施工管理的規范性以及工程造價的合理性進行審計;
(4)制定和修訂關于建設工程、修繕工程項目審計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
5、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和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6、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及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
二、制定、公布有關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
三、向上級審計機關、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學院領導呈報或轉報審計的有關情況、問題和處理的意見建議。
四、做好審計檔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五、審計室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經學院領導批準,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計。
六、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篇3:某醫院監察審計部職責
醫院監察審計部職責
在分管書記領導下,職責如下:
?。?)負責醫院的黨風廉政建設,醫德醫風建設與行政效能督查;
?。?)負責監督檢查各支部、科室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醫院各項決策部署的情況;
(3)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并保護檢舉、控告人的合法權利。協助監察機關搞好案件的調查;
?。?)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院規院紀行為;
?。?)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
?。?)認真貫徹落實醫院及上級機關行風工作部署,制定實施醫院行風工作計劃;
(7)組織落實行風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行風工作規章制度;
(8)負責醫院行風考核、評議和出院病人滿意度調查工作,組織召開工休座談會,提出行風改進建議與督促整改;
?。?)負責職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和醫德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10)負責與行風監督員的聯系與溝通,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11)對醫院經濟運行狀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進行審計監督;
?。?2)院管會、院黨委、院紀委和院長賦予的其它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