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工程研究院關于加強研究生學術交流的規定
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要遵守學術道德,科學地、誠實地獲得研究成果,這既是思想素質也是學術素質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考核標準的條件之一。為培養誠實勤奮,熱愛科學,求真務實,銳意創新,學風嚴謹,樂于奉獻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提高我院研究生思想素質、道德水平和綜合培養質量,保持優良的學術研究氛圍和嚴謹的學習風氣,杜絕學術虛假現象,并促進學科建設,學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在執行江蘇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章制度的同時,對本院研究生特制訂如下補充規定:
一、 學術道德規范基本要求:
1、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我院所有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都要堅持以下原則:
(1)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令,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技術權益。
(2)忠于科學,探求真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嚴謹治學,服務社會。
(3)刻苦學習,嚴肅認真,堅忍不拔,勇于創新,自強不息,潔身自律。
2、應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
嚴格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認真執行學術刊物引文規范,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現象. 凡引用他人已經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數據,觀點等,均應明確說明并詳細列出有關文獻的名稱,作者,年份等細節,已經出版的文獻還要列出出版機構,出版地和版次等內容.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學位論文)必須將所有參考的文獻全部列出,重要參考文獻和未公開發表文獻應該主動向導師匯報或交導師審閱.
3、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
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對學位論文和其他自主發表的學術著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4、發表論文前的審閱制度
研究生凡發表署名江蘇大學或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必須經過導師審閱,未經導師審閱發表的論文在申請學位時不予認可。導師必須在研究生待發表論文的送審稿中簽名,并簽上“已審閱”等字樣。在標注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必須經過導師或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研究生畢業以后凡發表署名有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也必須經過導師審閱,在標注江蘇大學承擔的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也必須經過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研究生嚴禁盜用、販賣或擅自傳播本研究院和課題組的關鍵技術、專利、專有數據、保密資料、有償使用的軟件等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凡違反學術道德規范者,經查實后若情節輕微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延緩答辯,取消相關獎項及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學業處理,已授予學位者可以建議學校撤消所授學位。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惡劣者,建議校研究生處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二、規范執行研究生培養環節
研究生和導師必須規范執行學校規定的研究生各培養環節的要求。研究院將對研究生培養環節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凡沒有按規定進行文獻研討、開題報告、階段報告等環節的,經查實后若情節較嚴重,將分別對導師和研究生作出停止下年度招生和延緩答辯的處理。
三、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制度
為了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加強學位論文工作的過程管理,把好質量關,經研究院討論決定,對博士生學位論文實行預答辯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預答辯應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方能舉行,舉行預答辯必須經過導師同意,并由導師事先就該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和主要貢獻做出適當的評價。
2、經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方可進入預答辯階段。預答辯由研究院組織,聘請3-5位教授級專家組成預答辯小組,導師不作為預答辯小組成員,預答辯小組中必須有1位專家為研究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一般由學科帶頭人任組長。在預答辯前15天,到研究院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預答辯專家小組名單審批表,同時博士學位論文初稿送預答辯專家。
3、參加預答辯的老師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學位論文提出中肯意見,嚴格把關,對學位論文做出適當評價,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辯或修改后答辯的決定,以及論文修改的具體意見。
4、預答辯應在研究院內公開舉行。預答辯的時間、地點、答辯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應至少提前兩天在研究院內公告,接受旁聽。
5、對于預答辯合格的博士生,必須根據預答辯小組專家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預答辯后的學位論文修改說明,經參加預答辯的組長簽字后,方可進入正式答辯階段。 對于預答辯不合格的博士生,進行進一步的論文工作和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進行預答辯。
6、原則上答辯委員會中應至少包括一名參加過預答辯的教師;答辯討論中應宣讀預答辯的修改意見。
四、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
在學校關于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的基礎上,研究院做出以下補充要求:在論文送審時,博士生必須發表被SCI、EI收錄的論文,碩士生必須發表核心期刊的論文;申請學位時統計的論文必須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方予以認可。
本規則由農業工程研究院負責解釋。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農業工程研究院
篇2:農業工程研究院關于加強研究生學術交流的規定
農業工程研究院關于加強研究生學術交流的規定
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要遵守學術道德,科學地、誠實地獲得研究成果,這既是思想素質也是學術素質的基本要求,是研究生考核標準的條件之一。為培養誠實勤奮,熱愛科學,求真務實,銳意創新,學風嚴謹,樂于奉獻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提高我院研究生思想素質、道德水平和綜合培養質量,保持優良的學術研究氛圍和嚴謹的學習風氣,杜絕學術虛假現象,并促進學科建設,學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在執行江蘇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規章制度的同時,對本院研究生特制訂如下補充規定:
一、 學術道德規范基本要求:
1、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我院所有研究生在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中都要堅持以下原則:
(1)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令,保護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和技術權益。
(2)忠于科學,探求真理,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嚴謹治學,服務社會。
(3)刻苦學習,嚴肅認真,堅忍不拔,勇于創新,自強不息,潔身自律。
2、應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
嚴格遵守學術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認真執行學術刊物引文規范,杜絕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現象. 凡引用他人已經發表或未發表的成果,數據,觀點等,均應明確說明并詳細列出有關文獻的名稱,作者,年份等細節,已經出版的文獻還要列出出版機構,出版地和版次等內容.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包括學位論文)必須將所有參考的文獻全部列出,重要參考文獻和未公開發表文獻應該主動向導師匯報或交導師審閱.
3、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
堅持文責自負的觀點,對學位論文和其他自主發表的學術著作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4、發表論文前的審閱制度
研究生凡發表署名江蘇大學或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必須經過導師審閱,未經導師審閱發表的論文在申請學位時不予認可。導師必須在研究生待發表論文的送審稿中簽名,并簽上“已審閱”等字樣。在標注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必須經過導師或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研究生畢業以后凡發表署名有導師姓名(不論第幾作者)的論文,論文原稿也必須經過導師審閱,在標注江蘇大學承擔的各級基金項目資助時,也必須經過項目負責人的書面授權。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研究生嚴禁盜用、販賣或擅自傳播本研究院和課題組的關鍵技術、專利、專有數據、保密資料、有償使用的軟件等未公開的技術成果。
凡違反學術道德規范者,經查實后若情節輕微將分別給予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延緩答辯,取消相關獎項及取消學位申請資格等學業處理,已授予學位者可以建議學校撤消所授學位。嚴重違反學術道德,影響惡劣者,建議校研究生處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二、規范執行研究生培養環節
研究生和導師必須規范執行學校規定的研究生各培養環節的要求。研究院將對研究生培養環節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凡沒有按規定進行文獻研討、開題報告、階段報告等環節的,經查實后若情節較嚴重,將分別對導師和研究生作出停止下年度招生和延緩答辯的處理。
三、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制度
為了提高博士生培養質量,進一步加強學位論文工作的過程管理,把好質量關,經研究院討論決定,對博士生學位論文實行預答辯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1、預答辯應在博士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方能舉行,舉行預答辯必須經過導師同意,并由導師事先就該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和主要貢獻做出適當的評價。
2、經研究院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方可進入預答辯階段。預答辯由研究院組織,聘請3-5位教授級專家組成預答辯小組,導師不作為預答辯小組成員,預答辯小組中必須有1位專家為研究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一般由學科帶頭人任組長。在預答辯前15天,到研究院辦公室領取并填寫預答辯專家小組名單審批表,同時博士學位論文初稿送預答辯專家。
3、參加預答辯的老師應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學位論文提出中肯意見,嚴格把關,對學位論文做出適當評價,并做出是否同意答辯或修改后答辯的決定,以及論文修改的具體意見。
4、預答辯應在研究院內公開舉行。預答辯的時間、地點、答辯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應至少提前兩天在研究院內公告,接受旁聽。
5、對于預答辯合格的博士生,必須根據預答辯小組專家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并填寫預答辯后的學位論文修改說明,經參加預答辯的組長簽字后,方可進入正式答辯階段。 對于預答辯不合格的博士生,進行進一步的論文工作和對論文進行認真修改,重新進行預答辯。
6、原則上答辯委員會中應至少包括一名參加過預答辯的教師;答辯討論中應宣讀預答辯的修改意見。
四、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
在學校關于研究生發表論文要求的基礎上,研究院做出以下補充要求:在論文送審時,博士生必須發表被SCI、EI收錄的論文,碩士生必須發表核心期刊的論文;申請學位時統計的論文必須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方予以認可。
本規則由農業工程研究院負責解釋。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農業工程研究院
篇3: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業主委托管理財物的工作規定
1.目的
妥善保管業主委托管理的財物,對其發生情況進行記錄。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服務項目。
3.定義
無
4.職責
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管理處負責人負責識別顧客財產問題,與業主明確責任
管業部負責對委托管理的鑰匙、業主(顧客)檔案等進行管理
安全部、工程部負責對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等進行管理
5.方法及過程控制
5.1業主或業主共同擁有產權的財產,如房屋主體、各類設備、設施、委托管理物品,如鑰匙、車輛等、房屋租售信息、業主、顧客檔案(業主、顧客的身份、身份證號碼、車牌號碼、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職業等)
5.2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公司檢驗的顧客財產
5.2.1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接管驗收,執行《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5.2.2房屋主體、公共區域、各類設備、設施的日常防護管理,執行《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5.2.3空置房屋管理執行《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5.3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
5.3.1業主如有委托管理的物品,管理處需由??谪撠熑藢ξ锲愤M行確認,業主所委托的物品應在物業管理服務范圍之內,如有必要須事前簽訂相關協議。
5.3.2托管物品應首先檢驗物品的外觀、規格、數量、質量、性能、使用等,登記在《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5.3.3《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由業主與管理處負責人共同簽字認可后方可辦理物品托管。
5.3.4非業主本人領取物品,必須持有業主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
5.3.5業主委托鑰匙管理,執行《鑰匙管理程序》
5.4業主檔案
5.4.1業主入住時,管理處應對該業主建立檔案,執行《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5.4.2管業部主管指派專人對業主檔案進行定期整理、歸檔。
5.4.3業主檔案需經管業部主管同意后才可以翻閱,登記《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如需復印須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
5.4.4如工商、稅務、衛生、公安等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調查,管理處應驗明證件并登記后予以配合。
5.5業主委托管理的物品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生不適用的情況,應管理處負責人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告給業主,并保持相關記錄。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4-G02《物業接管驗收程序》
TJVKWY7.5.1-G11《房屋本體維修管理程序》
TJVKWY7.5.1-K02《鑰匙管理程序》
TJVKWY7.5.1-K03《空置房屋管理程序》
TJVKWY6.1-K01《房屋交付手續辦理工作程序》
7.質量記錄
TJVKWY7.5.4-K02-F1《顧客物品委托管理記錄單》
TJVKWY7.5.4-K02-F2《業主檔案查(借)閱記錄表》
TJVKWY7.5.4-K02-F3《顧客財產丟失、損壞記錄》
TJVKWY7.5.1-K02-F5《顧客委托(收回)鑰匙登記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設施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