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丁女士來電反映,她所居住的華源·上海城小區物業公司在路邊劃出了一個個車位,然后就收費,業主覺得這是侵犯了他們的利益。她想知道這種收費是否合理。
記者隨后來到華源·上海城,發現路邊的確停了不少車輛,但沒有看到劃出的車位標志線。一位業主反映說,雖然還沒有劃線,但物業公司已經開始向他們收費了,收費標準是每車每月80元。據丁女士說,這些道路不久將劃出停車位,涂上汽車號碼。
記者就此采訪了物業公司一位姓鄭的先生,他明確回答說,向車輛收費確有此事,但也屬于無可奈何。鄭先生告訴記者,華源·上海城是一個配套很好的小區,不但擁有大量的地上車位,而且有許多寬敞的地下車庫。一些業主不知出于什么考慮,就是不將車輛停到車位上或車庫中,天天停在小區的通道上,造成了道路混亂的局面。物業公司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劃出了停車位。
記者問其收費是否合理。鄭先生承認對道路上車輛實行收費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批準,也沒有法律依據。但他堅持認為:這是強化小區管理的無奈之舉。你不收費,亂停亂放的人將越來越多。另外,通過解釋,這種收費方法已被部分業主接受。
丁女士等業主則認為,既然收費沒有依據,業主就有權拒交。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市法律援助中心陸燕律師。陸律師回答說,去年10月施行的《物權法》中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屬于業主共有。 其中對小區中的道路同樣有明確規定,它屬于業主共同所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無權擅自在小區的公共區域內設立停車位進行收費。
華源·上海城的物業公司向業主收費顯然是不合理的。陸律師同時也希望,業主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前提下,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盡量不要把車輛停在小區公用道路上,自覺維護小區秩序。
篇2:小區機動車道單行臨時停車位收費通知
小區關于機動車道單行及臨時停車位收費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了小區車輛進出、停放安全有序,營造一個良好的停車環境,規范人、車分流。物業服務中心計劃20**年1月1日正式對小區機動車道改為單行道,所有車輛統一從小區東大門進南大門出。
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和國家有關規定,臨時停車位采用月租或年租的停車方式,每車每月收費100元,鑒于小區露天停車位數量有限,凡是有車位需求而沒有擁有地下車庫車位的業主請前來服務中心登記申請,如臨時車位無法滿足業主的需求,我們將采取抓號的方式進行車位分配,每半年或一年對露天車位調整一次重新抓號分配車位。望廣大業主相互轉告。同時歡迎您提出寶貴的建議。
**公寓物業服務中心
20**年12月16日
篇3:停車位收費通知
停車位收費的通知
尊敬的陽光嘉園各位業主:
陽光嘉園將于20**年3月6日起全面收取停車費,細則如下:
1、陽光嘉園停車位于20**年3月6日起向已認購車位,并有車輛的車主收取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為30元/月/位,已購車位未停車者不收取服務費。
2、對未認購車位的車主,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到陽光嘉園客服中心辦理車位租賃手續,車位租賃費用300元/月/位;停車服務費30元/月/位。
3、已認購車位和已租賃車位的車主可憑認購或租賃車位的相關證明到陽光嘉園客服中心領取車卡,各位車主在領取車卡之后可憑車卡自行出入小區,但必須保證車與卡的配套使用。
4、其它未進行認購或租賃車位的車主車輛,一律按臨時停車進行管理與收費,臨時停車收費標準5元/1-12小時/位,10元/12-24小時或過夜/位;五凌公司辦公區白天可為公司員工免費提供車位,晚間停車按陽光嘉園停車收費標準計費。
服務電話:z
長沙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