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小區里擁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固定停車位嗎?只要每月花上100元買上一個裝有車位鎖的停車位,這個車位就歸你獨享了,別人想停都停不了。近日,家住青島福嶺嘉苑小區的業主們就接到了由該小區物業部門拋來的“繡球”,這個“繡球”該不該接?物業公然叫賣停車位是否合適?買賣車位鎖讓業主停車就能方便起來?這些問題在小區業主和物業之間引起廣泛爭議。
業主反映
“我們小區竟然公開叫賣車位!”住在福嶺嘉苑E區的市民張先生向本報反映說,近日,負責管理小區的中房物業在每個單元的樓道口貼出告示,宣布將在小區劃出一定的固定停車位并安置車位鎖,要停車的市民可先到物業辦公室簽訂協議,交費買車位。
家住G區的市民劉先生特意到物業辦看了一下協議,發現協議上標注的收費數目很“驚人”,“300元的押金,每月停車費100元,物業簡直是在變著法收錢!”
物業辯解
為了破解停車難
物業為何要安置這些車位鎖?小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的管理員劉女士向記者解釋說,由于小區車多停車位少,長期以來,車主都是將車隨意停在路邊甚至行道上,阻礙了小區交通,居民對此意見很大。為了讓車主更方便有序停車,他們根據“部分業主的要求”,想到了這個辦法。
“安裝停車鎖,車子各就各位,大家停車都會很方便,至于要交錢,這也是和業主協商的結果。”劉女士說,由于做法合理,受到很多業主歡迎。
車主質疑
停車難度增大了
與劉女士的說法形成對比的是,相當多的居民對這種做法的效果提出了相反意見。“以前車進總還有個地方停,現在是連擠都擠不進來了。”居民張先生態度鮮明:物業安置的停車鎖使停車難上加難!
10月20日,記者來到福嶺嘉苑E區調查發現,在小區門口,10個橘黃色的車位鎖一字排開,寬敞的停車區里卻只有一輛車停放。而在行道和路邊上,卻橫七豎八地停放著不下20輛車。
相關說法
物業無權賣車位
對于福嶺嘉苑小區物業的這種做法,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內的地面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物業設置車位鎖如果沒有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批或損害了居民的利益,都是不允許的,居民可以向物業主管部門投訴。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認為,依據相關法規,小區物業設置停車鎖并向業主收取車位費都是違法的,“物業的決定必須要經過絕大多數甚至全體業主的同意,如果僅僅是根據小部分居民的意見或自己擅自做決定,顯然都是錯誤的。”
篇2:花園(小區)停車位有償使用協議
花園(小區)停車位有償使用協議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組團 座 房
(□業主□住戶□租戶)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車輛情況:
車牌號碼 車型□小轎車□小貨車 □面包車□其他品牌
行駛證號類別□汽車 □摩托車顏色
為了加強對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小區停車場的管理,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及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停車場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停車位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停車位:甲方提供給乙方泊車的場地為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地下停車場非固定停車位。
二、有償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
協議期滿,如乙方繼續有償使用甲方停車位,待乙方交納停車費后本協議有效期限相應順延。
三、停車位有償使用費(人民幣): 小車位 元/月;摩托車位 元/月。
四、停車位有償使用費的交納方式:
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甲方支付停車位有償使用費:
1、按年交付: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壹年的小車位使用費,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優惠(實收11個月租金);
2、按月交付: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一次性向甲方交 個月的小車位使用費共 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全天候24小時停車場管理值班服務,指揮車輛出入;
2、甲方負責保持地下車庫燈光照明,方便出入;
3、甲方負責管理停車場清潔衛生,保持停車場的整潔;
4、甲方負責定期對停車場設施進行維修維護,保持各類現有的標識清楚、齊全;
5、甲方負責定期對停車場進行檢查,維持停車場衛生及停車秩序;
6、甲方有義務維護停車場內事故現場,積極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7、甲方僅負責提供停車位的場地使用,對車輛及其附屬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8、甲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政府文件適當調整收費標準;
9、車位有償使用行為的解釋權屬于甲方。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辦理有償使用甲方停車位手續時,須提供有效的車輛綜合保險憑證、本人身份證和行駛證原件交甲方驗證,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乙方車輛進入停車場,應服從停車場值班員的指揮,遵守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占用固定車位;
3、乙方車輛憑停車卡進出小區,無卡不得進入。如不慎丟失,須立即到管理處掛失并申請注銷該卡,經驗證車主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無誤后,由安管員登記后放行;
4、合同到期,乙方如繼續有償使用甲方小車位,應提前向甲方申請續費手續,逾期未辦理續費的,須按臨時停車方式繳費停車費;
5、有償使用車位期間,乙方因故不再使用甲方車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6、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帶入停車場,且不得在停車場內學車、修車和加油等;
7、乙方車輛須鎖好車門、窗及防盜鎖,不應將貴重物品或現金留于車內;
8、乙方不得將停車權限轉租他人使用,不得改變車位的使用功能;
9、乙方更換其他車牌車輛進入本車場,須提前向甲方書面申報備案,否則一律視為臨時停放車輛進行收費,如遇所停放車位被出售或產權轉讓,乙方必須無條件移停車輛;
10、未上牌新車或無牌車輛不得停放于本停車場。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條1至5款規定提供服務、履行義務,經乙方書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乙方不能遵守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停車場管理規定》、或不按本合同第六條之規定履行義務,經甲方書面提出仍不整改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參照《業戶手冊》相關條款處理;
3、如乙方違反長沙奧林匹克花園《停車場管理規定》并經勸阻仍不糾正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中止: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停車位無法使用,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糾紛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以下方式解決:依法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小區地上停車位租賃協議(7)
小區地上停車位租賃協議(七)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的:地面停車位
1.租賃地址:………………..
2. 規格:…*…平方米:
1.租賃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 a 一次付款計**元人民幣;
b每月 **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車位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1.業主是已承租的形式買斷相應地下停車位在該期限內的使用權,期限為20**-20**年。
2.承租期限為20年,另30年在協議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費續租到20**年。
3.租賃費用不退還
4.業主不得將停產位轉讓、轉租或提前終止本協議。
5.違反協議,扣除違約金叁萬元。
出租方:承租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