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建筑工程項目承包合同范本
渝西建合( )第 號
甲方(發包人):重慶西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項目部
代表人: 項目經理
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加項目經理及項目相關人員的收入,經甲方研究決定,對該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通過對乙方的執業資質、施工業績、管理能力、風險抵押等方面的綜合考評,確定乙方即 項目部為工程項目的承包人。雙方本著公開、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的方式:
風險抵押、個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 萬元,對工程項目的管理負責,以風險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該工程竣工交驗(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及分包結算價款清算完畢)。
三、承包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設單位:
4、設計單位:
5、承包范圍:(含業主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設計變更要求增加或調整的工程內容。)
6、建筑面積: 平方米
7、施工工期: 總日歷工期: 天,以開、竣工報告為準,業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順延;工期與業主合同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業主合同和有關通知執行;超出規定工期、沒按業主和甲方要求時間內進場,則視為違約。
8、分段任務: 年 月 日前完成基礎
年 月 日前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年 月 日前完成裝修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設方和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則在承包工期基礎上順延。
四、承包的指標
1、成本指標:本工程承包價款確定為 萬元。承包范圍內總價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價中含按當地稅務部門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
2、質量指標: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4、進度指標:滿足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約定:
五、甲方的職責和權限
1、甲方的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組織方案的審定以及建設單位、地方社會環境資源的聯系銜接;開工前交施工設計圖紙 套及相應的施工技術資料給乙方。
(2)根據項目需求及乙方請求對外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材料設備購置合同、機械材料租賃合同等。
(3)協助乙方組織竣工驗收、竣工決算和評優申報;
(4)負責組織項目管理期間和終結時的考核審計;兌現項目承包人經濟收益(包括薪金)或實施經濟賠償處罰;
(5)協助乙方選聘項目管理人員,組建項目經理部,配置其他生產要素;
2、甲方的權限
(1)有權對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協調;不定期對工程進度、質量、工程檢(試)驗資料、工程資金的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
(2)除建設單位指定外,有權將項目的 工程分包給 專業公司;
(3)乙方違法、不執行國家標準不按規范進行管理施工、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糾正,責令停工整改、予以經濟處罰、終止承包合同、調整承包人。
(4)審核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及完成工程量報表。
六、乙方的職責和權限
1、乙方的職責
(1)代表企業實施項目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積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對所施工的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過程、全面管理;
(2)根據國家規范組織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計劃;
(3)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生產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組織制定和實施項目經理部各項管理制度;
(5)在企業授權范圍內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企業管理層的工作聯系和協調,負責勞務分包、協作單位的管理;
(6)解決施工現場和項目經理部出現的問題,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7)負責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提供和準備相關技術經濟資料;
(8)協助企業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優、評獎申報;
(9)負責員工的各項管理和教育、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接受上級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認真落實整改意見,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業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審計;
(11)處理項目經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報送完成各種指標的情況;
(13)按公司規定及時足額交納職工的各種保險等費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保險費賠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擔;如果乙方沒有交納保險費的,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額承擔。
(14)負責項目運轉所需資金的籌措及其他風險控制;
(15)因質量、工期m.dewk.cn、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種違章造成的費用、罰款、違約金和經濟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如發生仲裁或訴訟,甲方對外承擔費用后,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
2、乙方的權限
(1)代表甲方實施項目管理,全面履約施工合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強制性標準、規范和甲方相關管理制度;
(2)根據甲方的授權,組建項目經理部,主持項目經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項目部印章只能用于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采購合同的簽訂、工程文件收發、函件制作活動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資等資金的結算、借支和與本工程無關的活動,不得用于變更業主合同規定,乙方也不得以項目的任何名義擅自對他人作出承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3)確定項目經理部組織架構,班子成員報甲方審查批準后,報送業主、監理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備案。未經甲方同意,班子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4)有權選擇聘用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乙方聘請的施工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并復印其身份證件、證書存檔備查;否則,視為乙方違約。少數關鍵崗位的管理人員按規定程序可外聘;確定管理人員職責、權限,并組織考核獎懲;
(5)有權在甲方確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選擇勞務隊伍,但必須報發包方備案;乙方無權轉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承包總價5%的違約金。
(6)甲方授權的范圍內自行組織物資采購;
(7)按照公司資金管理辦法,決定其項目資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優先的原則決定項目經理部人員薪酬分配;
(9)根據企業授權,協調處理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部事項,重點跟蹤后續工程項目和參與其他項目的經營活動。
七、甲方對乙方承包經營管理效果的考核、評價
1、甲方分期(分段)、分類對乙方承包情況進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雙方共同簽認的“考核計劃表”進行;
3、當甲方得知乙方惡意不完成承包指標時,可隨時對乙方進行考核、處罰。
八、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進場之日起,甲方在 天內撥本單項工程承包價的2%的施工費。工程進度款按業主撥付款時間、要求、按月進度80%比例撥付;
2、乙方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扣取民工工資、機械租用、油料等費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工程款的使用必須以滿足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需要為唯一目的,雙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則,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挪用金額50%的違約金,且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方式向業主收取工程進度款,乙方沒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不得私自向業主單位借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5.因業主資金不能按時撥付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將業主單位賠償的損失全額轉付給乙方。
甲方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有權在劃撥金額中扣除如下款項:
5.1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已產生的經濟損失和費用、罰款、違約金等。
5.2因各種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罰款、民工工資等款項。
6.扣除以上5.1-5.2款項后,余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證將甲方劃撥的工程資金專用于工程施工費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資、水電費、保險費等)。
7.乙方應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個月的與工程有關的費用票據、本項目班子成員及民工工資領取清單全部交甲方財務部門核實、做帳。逾期送交的,每天罰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帳目不清,被有關部門處罰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工程人工費、管理人員工資和差旅費開支該應控制在工程造價的20%以內。
9.工程完工、驗收合格、機械設備退場、資料交付完畢,35內付清余款。
九、甲方對乙方的獎勵(或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
1、確定項目上繳指標為本工程承包價 %,即約為 萬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撥進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繳指標后形成的利潤按 比例分配,同時返還風險抵押金。
2、出現虧損,經考評,甲方對乙方的風險抵押金不予返還。 >
十、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m.dewk.cn可解除承包合同,沒收風險抵押金:
(1)履行合同時,出現了乙方未能實現主要承包指標的情況;
(2)乙方沒有全面履行約定職責,管理混亂,經甲方考核,認為難以完成承包指標;
(3)有虛盤冒驗等弄虛作假行為;
(4)嚴重違反企業管理制度,經批評教育,未能改正;
(5)違法、違規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6)在業主和甲方都認為乙方不稱職的;
(7)經甲方核實等其他違約情況。
2、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風險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致使工程項目無法進行。
3、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終止:
(1)雙方約定的承包目標實現或部分實現,甲方向乙方兌現了全部獎勵后;
(2)當一方將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另一方時。
十一、違約責任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一方的行為被視為違約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為總造價的5%,若存在數次違約行為,違約金分別計算累計相加,但總額不得超過承包價款的50%。
2.違約金的承擔不影響本合同規定的罰款、費用、損害賠償等其他經濟責任的承擔。
十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雙方在履行承包合同產生糾紛時,首先應協商解決;
2、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依據公司工程項目責任承包管理辦法,進行調解;
十三、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四、 其它約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訂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業主合同執行(合同編號為: )。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2: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網球場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z區z城小區內網球場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網球場(2個場)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網球場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網球場承包費用:每年按照¥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12個月。
2、支付方式:
網球場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3、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網球場承包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大寫:陸仟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網球場內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網球場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網球場收費標準:白天元/小時,晚上元/小時。
2、開放時間:白天9:00--18:00;晚上 18:00--21:00 。
3、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網球場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網球場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網球場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網球場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負責網球場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網球場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4、乙方在使用網球場及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5、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網球場顧客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顧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7、乙方承包經營網球場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網球場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8、合同期滿,乙方將網球場、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9、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0、乙方需統一工作服。
九、處罰:
1、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網球場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網球場操作規范進行作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網球場物資清點一點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小區游泳池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z市開發區z城小區內游泳池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合同達成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z市z區z大道131號z城小區內游泳及相關配套建筑、設施設備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
游泳池承包期限:20**年6月1日-20**年9月30日,為期4個月。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
游泳池承包費用:每月按照¥2000元整(大寫:貳仟元整)的承包費支付甲方,為期4個月,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
2、支付方式:
2.1、游泳池承包費支付:乙方于簽定合同辦理承包場地交付后5日內將總承包費¥8000元整(大寫:捌仟元整)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交給甲方。
保證金:
乙方每年繳交游泳池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保證金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繳交甲方。乙方若無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游泳池內設備設施保持完好交還甲方后,甲方在游泳池承包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各項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交納欠費總額的2‰作為滯納金。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場地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出明細(見附表),由雙方簽名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收費標準和開放時間:
1、收費標準
1.1、游泳池收費標準:成人散票20元/張,兒童散票15元/張,成人十次會員卡(8折);160元/張,兒童十次會員卡(8折);120元/張。年卡、培訓班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制定(符合市場實際情況,甲方可協調)。所有票卡有效期至20**年9月30日止。
2、開放時間:
2.1游泳池開放時間:6月1日-9月30日每天15:30-18:30;19:00-21:00。
3、每天18:30-19:00為救生員吃飯時間,為保障游泳池的安全,該時間段需對游泳池清場。
如遇臺風等特殊天氣的,游泳池須暫停開放,乙方須提前與甲方溝通、協商,及時告知業戶。
六、合同說明:
1、甲方將場地的經營權及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場地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相關聘用和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水、電費的收費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游泳池、網球場經營用水、經營用電價格執行,水電表底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內雙方抄表簽名確認,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繳交上月產生的水電費用)。
3、乙方可用場地的名義在小區內進行本小區游泳池宣傳,但需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且符合小區相關要求標準。
4、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利縮短場地開放時間但需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七、甲方權利與義務:
1、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高危許可證、衛生證、營業執照齊全有效。
2、甲方保證按合同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保證場地運營時照明系統的正常運行。
3、甲方有監督乙方工作的權利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自主經營。
4、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5、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如:水循環處理設備、吸塵機),游泳池交付時保證各項設備完好。
6、甲方需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的相關宣傳活動(廣告)。
八、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2、游泳池不得對本小區業主(住戶)以外的人員開放。
3、乙方使用時游泳池相關設施設備時應科學合理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4、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時間內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乙方需在營業期間內購買保額不低于¥80萬元(大寫:捌拾萬圓整)的游泳池公眾責任險,(相關保險單據在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5、乙方必須在游泳池場地內配備不少于3名救生人員,對游泳人員進行管理、看護,救生人員須取得相關資格證書(承包期間內由甲方保存)。
6、乙方工作人員須處理好與游泳者之間關系,工作時須規范嚴謹,不得議論泳客,在肢體上保持正常接觸,如有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每天定時檢測消毒,每周一次吸污,確保泳池水質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測標準,游泳池水質不達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的限期完成整改,因游泳池水質不達標所導致的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飲料、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相關經營需報甲方同意后出售)。
9、游泳池開放時間不得開設5人以上的培訓班。
10、乙方應按期向甲方繳納游泳池承包費、水電費。
11、乙方承包經營游泳池及附屬設施期間,應保證泳池及相關附屬設施的正常運行。
12、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施設備如數完好交還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及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添置的設備歸乙方所有。
13、乙方在經營和宣傳時需甲方協調宣傳方式。
14、乙方需統一工作服,統一口哨,甲方提供的救生器材除外。
九、處罰: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甲方發現乙方開設5人以上培訓班,發現每次處罰¥200元(大寫:貳佰元整)。
2、甲方發現乙方人員配置未按照相關要求配置,每次處罰¥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3、甲方未按照要求提供滿足乙方正常經營水、電,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市政停水、市政停電、管道線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及非甲方能夠控制的其它事由所導致的損害甲方無需賠償。
4、甲方發現乙方對小區業主(住戶)以外人員開放游泳池及對外招生,每次每人罰款¥200(大寫:貳佰元整)。
5、甲方發現乙方工作人員作業期間嬉笑、打鬧,未按照救生員操作規范進行作業(見附件救生員操作標準),發現每次處罰¥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
十、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行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附件1、《游泳池物資清點一覽表》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