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學院20**年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貴州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年全省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黔校園安全辦【20**】1號)文件和20**年2月28日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百日攻堅”視頻會議精神及zz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全市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現擬定我校20**年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積極開展社會管理創新,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緊緊抓住影響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的問題,緊緊圍繞學校創建“安全文明校園”工作管理目標,堅定穩定是政治,穩定是效率,穩定是民生的工作信念。通過強化責任意識,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狠抓措施落實,筑牢學校教育、科研發展的“安全網”,努力創建穩定、安全、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黨政同責” “一崗雙責”和“人人有責”的工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在《zz學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通過簽訂“安全”、“綜治”、“消防”、“禁毒”責任書,進一步細化工作職責,同時完善安全工作考評機制,將安全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內容。嚴肅問責“一票否決”。確保學校綜治工作有序開展。
三.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治理整治和隱患排查工作,進一步完善、落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運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實現“六個零”,即:進京“零”非訪、到省“零”群訪、到省“零”鬧訪、群體性事件“零”出現信訪惡性事件“零”發生的工作目標;有效預防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問題的發生,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九防”教育,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火災、防傳染病、防地質災害、防觸電、防暴力傷害的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以期使校園的安全管理工作達到“以日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目標,確保“機制健全,治安良好,政治穩定,校園和諧,師生滿意”總體工作目標的實現。
四.工作重點
充分發揮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核心作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人人有責”的工作要求,努力形成“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工作機制,切實突出抓好“六災一滲透”,即;火災、水災、路災、火災、山災、食災,防滲透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校穩定安全的責任制。繼續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消費安全責任書,綜合治理責任書,禁毒目標責任書,建立覆蓋所有工作環節的安全責任體系,努力構建全體師生廣泛參與和支持的穩定安全工作格局。
加強對學校飲用水衛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主動協調衛生主管部門加強對學校自建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防范介水傳染病的發生;加強對食品采購、加工、儲存、分餐、留樣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和傳染病的流行;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臺賬;加強食堂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開展校園校舍及附屬設施(門窗、門鎖、)廁所、公共照明設施、道路井蓋、堡坎及圍墻排查整改工作;
加強校園地質災害隱患,防雷設施隱患和年久失修建筑隱患排查工作;抓緊已投入使用的校舍消防工程未經驗收的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加強校園在建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加強學生宿舍學生用電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禁止私接電器和不安全用電的行為;禁止學生在寢室使用明火、酒精爐、汽油爐及蠟燭;排查學生寢室門窗及生活設施的安全隱。重點防范學生結識校外閑雜不法人員參與斗歐、搶劫、詐騙、盜竊、吸毒、傳銷等社會犯罪活動;防范學生在校內欺弱稱霸、搶詐盜錢物、拉幫結伙、有意損壞公物等事件的發生;教育學生不登陸非法網站、不租用民房、不進碟吧、不留人住宿、不酗酒、不購買、不攜帶和藏匿管制刀具。各教學系和學生教育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學生違法違紀事件的查處力度,努力保證學生在校的安全。
完善校方責任險管理工作體制,確保校方責任險覆蓋率達到100%,提高學校抵御風險能力。
加強校園治安安全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強化安保隊伍的管理,完善值班制度和和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做到全面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切實做到值班門衛到位,巡邏值勤到位,制度落實到位;配合公安、國安、政法等部門,開展好重要節點的安全管理和涉及學生非法宗教活動的“防滲透”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各類治安、刑事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在校園內發生;開展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定期開展消防設施的檢查和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運行正常,開展消防教培訓和防震減災疏散演練工作,總結經驗,形成制度,逐步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能力;開展校園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對公用車和教職工車輛在校園內亂停放、超速、超載、鳴號,酒后駕車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校園內占道經營、無證經營、亂搭亂建、等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凈化校園及周邊環境;開展校園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工作原則,著重開展對 “學生傷害事故”,“校園及周邊治安”,“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及有歷史積案管控等問題和人員進行排查化解;進一步加
強校園技防建設,不斷提升校園及周邊的技防能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對學校群體事件,重大惡性事件,重大疫情等工作預案,實現快速反應和有效處置。加強對各教學院實驗室實行“三鐵一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鐵門、鐵鎖、鐵柜,滅火器);易爆、易燃、易腐蝕、放射、劇毒等物品需專柜存放,雙人保管、專人使用、專門記錄;壓力容器等設備加強日常檢查和維護,確保性能穩定,同時加大管理力度,嚴防蓄意破壞。
加強校園網絡文化建設和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工作,逐步推行網絡實名制,手機實名制,加強對網絡虛擬社會的管理合網上輿論的引導,完善網上輿情監測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現封堵拴除有害信息。加強對舉辦各類報告會、研討會、論壇、講座,各種出版物的安全管理;加強聘任外國籍教師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時間、方法、步驟
(一)時間:20**年3月1日至20**年11月31日。
(二)方法:總體部署,分段實施、檢查、治理,年終總結。
(三)步驟:
1、總體部署階段。20**年3月—4月按照“zz學院20**年綜合治理工作推進計劃”,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人人有責”的工作要求,完善體制,分解目標,細化責任,履職履責;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機制,切實突出抓好“六災一滲透”,即;火災、水災、路災、火災、山災、食災,防滲透的安全教育工作;修改完善 “安全生產、綜治、消防、禁毒”責任書,并與各部門簽訂實施;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九防”教育,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火災、防傳染病、防地質災害、防觸電、防暴力傷害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好管制刀具的排查和清剿工作,對工作中的問題和難點形成報告,積極治理。
2、分段實施、檢查、治理階段。20**年4月—10月20日按照“zz學院20**年綜合治理工作推進計劃”,積極開展“文明平安校園”創建的推進工作,依照貴州省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年全省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黔校園安全辦【20**】1號)文件和20**年2月28日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百日攻堅”視頻會議精神及zz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全市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助推學校安全工作全方位開展。
3、年終檢查,考評,總結階段。20**年10月下旬至11月30日按照“zz學院20**年綜合治理工作推進計劃”,對本年度工作情況進行梳理,在鞏固已有成果基礎上繼續做好提升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重點整改,擬定工作總結,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六.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維護校園穩定的重要性,把維護師生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認識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人人有責”工作責任的必要性。切實突出抓好“六災一滲透”,即;火災、水災、路災、食災,防滲透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努力實現“六個零”,即:進京“零”非訪、到省“零”群訪、到省“零”鬧訪、群體性事件“零”出現信訪惡性事件“零”發生的工作目標。
2、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在院黨委、行政的統一領導下,創新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履行工作義務。進一步明確安全管理責任,逐步完善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和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各項工作落實。努力達到“五個強化”、“四個落實”、“三個確保”。(“五個強化”強化安全管理到位、強化案例教育到位、強化排查整改到位、強化應急處置到位、強化督查問責到位;“四個落實”一崗雙責落實、細化履職落實、過程監管落實、事前預防落實;“三個確保”確保不發生群體傷害事故、確保不發生校方責任事故、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不穩定事故),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3、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責任,深入細致、扎實有效抓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同時要顧全大局,維護學校的整體利益,切實開展好“四查四找”工作;
一查思想找問題。“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安全發展的思想是否牢固,要全面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再認識。
二查安全隱患找盲點。查安全監管方面的薄弱環節、關鍵環節、重點時段、重點人員和安全關口,做到標準不降低、程序不減少、規范不走樣。
三查安全監管找漏洞。從管理上、作風上、行動上、制度上查找安全監管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強化措施。
四查教育培訓找不足。安全教育培訓是否落到實處,是否有效,通過教育安全意識和能力是否得到提高,要反復教育。
4、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部門要緊緊圍繞院黨委的總體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氛圍。保衛部門、學生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各部門、群團組織要積極響應,密切配合、調動廣大師生積極參與,為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基礎。
5、強化監督,落實責任。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切實肩負起學校穩定安全的政治責任,各學院、部門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該項工作負總責。要嚴格落實責任制,真正把綜治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嚴格實行校園綜治一票否決制,對工作不重視或治安問題突出的,以及失職瀆職導致發生重大惡性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事件等嚴重危害學校穩定重大問題的部門,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篇2:廠武保處綜合治理考核方案
廠武保處綜合治理考核方案
1、組織制度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各分廠、處室、公司基層治保會每月組織一次治安情況分析會,逐級簽訂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
嚴格執行檢查考核評比制度,堅持并完善五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認真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和重大案件防范責任查究通報制度。
考核辦法:
單位領導不重視,不按時參加、召開會議,傳達指示不明確,辦事不力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100元。
2、群眾滿意率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嚴打斗爭,組織專項斗爭,打黑惡、打擊盜竊、搶劫、流竄團伙犯罪。
開展“打黃掃非”斗爭和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職工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率90%以上。
考核辦法:
嚴打斗爭配合不積極,職工群眾對治安滿意率低于90%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80元。
3、思想動態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堅決打擊和取締*組織和非法宗教活動。不發生非法聚集赴省進京滋事事件,不發生自殺自殘等極端事件。
考核辦法:
加強情報信息收集反饋,不能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60元
4、基層基礎建設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各分廠、處室以黨支部為單位健全治保會,建立綜治領導小組,配齊專兼職工作人員,并明確職責范圍,健全工作制度、會議制度并堅持匯報制度,治保會、調解會及時整頓健全制度。定時召開會議,交任務、壓擔子,較好的發揮作用。
大力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使排查工作制度化,調解經常化。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制落實,不得發生群體性事件、越級*事件。
考核辦法:
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m.dewk.cn,匯報不及時,會議精神不落實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50元。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及時,造成激化的;民事糾紛調處成功率低于95%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60元。
發生*、越級*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90元
5、治安防范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健全完善防范體系建設和社區建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投入,加強重點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登記率90%以上。
生產、生活重點部位無破壞案件和破壞嫌疑事件,治安混亂問題及時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醫院杜絕因醫療事故引發的鬧事案件,子弟學校在校學生無犯罪行為。進一步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措施。
考核辦法:
治安防范不好,職工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率超過3%,解除勞教人員重新犯罪率超過5%的,職工犯罪超過萬分之三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50元。
6、創安活動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創安活動要抓深入、抓提高、抓落實,有較好的工作措施,重點要害部位達標不得低于95%,安全工地達標不得低于90%,住宅小區達到安全文明要求,重點防火部位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其它無一般火災,較好的解決群眾關心的治安熱點、難點問題。
考核辦法:
創安活動不達標的,重點防火部位發生重大火災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60元。
7、宣傳教育考核項目:
考核標準:
普法工作措施落實,宣傳教育力度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增強,綜合治理宣傳聲勢大,效果好,積極訂閱上級有關綜合治理宣傳材料,職工和家屬的管理教育措施要得力。
考核辦法:
宣傳教育不力的,每季考核各單位支部書記50元。
說明:
1、各單位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并交納風險金,當年完成責任目標,成績突出的,對責任人以押金的一倍獎勵。各分廠、處室當年有違法上述考核項目中內容之一的將采取一票否決。
2、單位受到一票否決的,取消該單位當年評選先進,并適當扣除責任人風險金,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或黃牌警告。
3、因領導不重視綜合治理,工作嚴重失職導致單位治安秩序混亂,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治安事件、嚴重治安災害事故、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特大人身傷亡事故使國家財產蒙受巨大損失的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處分、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篇3:航頭鎮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2015年)
關于印發《航頭鎮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航府(20**)147號
航頭鎮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加強航頭鎮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根據《上海市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20**)》(滬府辦發〔20**〕13號)、《關于加強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滬府辦發〔20**〕3號)、《浦東新區關于加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浦府辦發〔20**〕3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鎮實際情況,現就加強航頭鎮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提升人民群眾的居住滿意度為目標,以解決住宅小區中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落實主體責任和夯實基層基礎為重點,以提高業委會自管能力和政府部門指導監督能力,努力構建“政府監管、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居民自治”四位一體和良性互動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格局。
(二)基本原則。一是加強領導、合力推進。發揮各居委會、工作站在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中的領導作用,整合資源,合力推動相關管理責任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二是市場主導、專業服務。加快實現物業服務收費全面市場調節,進一步培育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服務市場。三是問題導向、聚焦民生。聚焦安全隱患和頑癥難題,加大協調解決力度,著力解決住宅小區中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民生突出問題。四是居民自治、社會參與。發揮居民自治作用,調動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提升業主大會、業委會的自治能力,強化居委會的指導、服務和監督功能,引導專業社會中介組織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管理。
(三)主要目標。至20**年,完善住宅小區管理體制、機制,綜合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形成以住宅小區為基礎單元的住宅小區自治和社會共治機制,業主自我管理能力和住宅小區社會共治能力明顯增強;建立“按質論價、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收費協商和監督機制,推動物業服務市場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建設,物業服務水平和行業滿意度明顯提高;基本解決住宅小區中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居民居住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二、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提高住宅小區綜合管理水平
(一)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按照《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要求,建立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定聯席制度,明確聯席會議工作職責,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和專項工作經費,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信息通報、綜合協調、考核督辦等相關工作,及時牽頭協調解決住宅小區中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
(二)推動城市網格化管理進住宅小區。在本鎮住宅小區中實施網格化管理,加強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居委會等對住宅小區突出問題的發現能力,暢通報送渠道,加大城市網格化管理對住宅小區內綜合管理問題的處置解決力度,推動鎮和社區基層從發現、受理、處置解決的有效循環,提高問題發現率和處置率。
三、發揮市場作用,促進物業行業健康發展
(一)建立物業服務市場機制。堅持市場化方向,按照“按質論價、質價相符”的原則,引導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建立物業服務價格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物業服務價格的變動。建立市場信息發布機制,定期發布區域內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拂去價格等參考信息。建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社區建設”工作,推進物業服務企業綜合素質提升。
(二)建立物業服務費收繳信息平臺。建立責任明確、相互支撐、互相支持的社區管理體制,在對物業服務企業實施政府補貼及優質服務獎勵的基礎上,建立物業服務費收繳信息平臺,將物業服務費繳納的情況納入個人誠信管理檔案,將個人的繳納情況分為優、良、中、差四等,直接登記入信息平臺,供各個職能部門進行調閱審核,如未繳清物業服務費的人員,應當做不錄取,不評優,不補貼等處理。
(三)健全物業企業優勝劣汰機制。加強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建立動態檢查和物業資質批后監督管理評估機制。對物業企業取得資質后開展執業準入后評估,對不具備從業資質的,建立企業資質升降獎懲機制。完善物業招投標管理,規范招投標代理行為。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推動物業服務企業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組,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較大規模的物業服務企業,引導規模小的物業服務企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
四、發揮居民自治和社會共治作用,增強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能力
(一)理順物業自治管理機制。強化各居委會、工作站對業主大會、業委會組建、換屆、日常運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職責。提高業主大會、業委會的組建率。加強基層對社區的掌控力,重點負責選擇推薦好業委會成員特別是業委會主任、副主任人選,原則上業委會主任應在居委會主任或成員中推出人選,選舉產生并兼任。對于兼任業委會成員的居委會主任或成員,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依法從物業管理收益中提取報酬或由適當調高津貼補貼考核系數,以調動相關人員積極性。
(二)形成物業矛盾調處機制。制定《關于開展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辦法》,落實相關經費和人員,完善住宅小區矛盾化解長效機制,充實人民調解專業力量,提升調解人員的專業水平,實現小區層面調解工作的全覆蓋。
(三)落實物業保安專項治理機制。以老小區為重點,分別采取專業分包、勞務輸出、聯動執勤、人技共防等多項措施,解決人員來源復雜、薪酬待遇偏低、管事效率
較差方面的問題,以社區保安隊伍一體化為原則,提高小區安全、秩序和社區治安管理水平。
五、整合各方資源,解決住宅小區民生突出問題
(一)加強老舊設施設備改造和居住環境改善力度。結合專項維修資金的補建、續籌,重點對航頭、下沙老舊住宅小區的消防設施、電梯等高風險隱患設施,實施更新改造。通過規劃、建設、管理等措施,努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難”矛盾。
(二)加強違法建設、“群租”等頑癥治理力度。繼續完善違法建設和破壞房屋承重結構、“群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影響房屋使用安全行為的發現、報告、勸阻、處置機制,落實管理執法主體相應責任、建立快速處置工作流程。有效整合法律、行政、社會和社區規范等資源,整治和消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重復信訪的違法違規建設和使用房屋的行為。依托物業服務企業和社會專業機構開展住宅小區閑置住房的代理經租,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保障,從源頭上遏制“群租”現象蔓延。
(三)加強專項維修資金補建和續籌力度。切實解決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缺失問題。對特定期間規定范圍的住宅小區,按照“業主出資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原則,解決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缺失的歷史遺留問題。對原以職工住宅立項“售后房”小區的公共設施維修資金缺失問題,按照初始籌集標準,由市、區縣政府支持解決。在此基礎上,“售后房”小區維修資金由三項歸并為一項,與商品房住宅小區并軌。對維修資金余額不足初始歸集額30%的住宅小區,制定完善續籌辦法,建立維修資金續籌的長效機制。
(四)加大整治“居改非”違規行為力度。堅決制止 “居改非”違規行為,根據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抵制“居改非”勢頭的擴散和蔓延,消除因居住房屋“居改非”而帶來的擾民現象及安全隱患,保障社區居民安居生活,進一步改觀小區的整體環境面貌,推進小區平安建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將住宅小區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大財政投入。各住宅小區綜合治理聯席會議日常工作機構正常運行,以及工作人員培訓、課題調研項目、服務平臺建設、輿論宣傳等需要的經費要予以保證。
(三)加強培訓力度。圍繞本市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和物業管理工作內容,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不斷完善培訓大綱和培訓教材,增強教育培訓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落實相關經費,加強對居委會、業委會、社會中介機構、各職能部門等相關人員的培訓。
(四)加大考核力度。依托住宅小區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建立工作評價指標體系,完善住宅小區督促考核和工作評價機制。建立住宅小區綜合治理工作第三方測評制度。健全由行政監察部門牽頭的跟蹤督辦和問責機制,將考核督查結果與相關部門的獎懲績效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