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23號),切實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及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本辦法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進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
第三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并嚴格考核。
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應明確其工作內容、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要求。
第四條 施工現場帶班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
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第五條 建筑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第六條 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要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并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第七條 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對于有分公司(非獨立法人)的企業集團,集團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本條所稱“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詳見《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87號)的規定。
第八條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第九條 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
項目負責人在同一時期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企業和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要給予企業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的建設、監理等相關責任主體的施工現場帶班要求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篇2: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學校新建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小組職責
1、工程項目由項目學校負責工程技術,落實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為學校校長。建立項目質量責任人制度,項目質量責任人由該項目施工現場項目學校校長,全面負責施工質量,保證工程保質按時完成。
2、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勤下工地,除特殊情況外,應每天巡視施工現場,打樁實行全過程值班制。基礎、樁、梁等關鍵部位施工前應會同質監部門預先驗收,施工時必須到場監控,如遇特殊情況,要求請假的委托本學校人員進行管理,但離開工地時,須等另外人員到場并辦好交接手續方可離開。關鍵部位的施工一定要告知施工隊,須等管理人員到場方可施工,否則有權責令其返工。
3、施工現場管理員負責指導督促施工隊按施工圖規范施工。認真執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要對原材料及每道工序進行檢查把關,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更換原料或返工。非現場管理人員發現施工中的問題,應通過現場管理人員通知施工隊予以糾正(涉及到安全的問題除外),避免多頭指揮。
4、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對施工過程中的有關數據做好記錄,負責對實際發生事件進行如實簽證,但不能確定價格,其中隱蔽工程簽證,須由監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員和項目負責人員會簽,最后由分管局長審閱簽字。需簽定價格的須由教育局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造價。否則價格簽證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5、施工現場管理員應預先對圖紙會審、中間結構驗收、竣工驗收等安排向項目負責人提出建議,由分管局長負責進行安排。施工現場管理員應每月對工程進展、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困難,以及對今后施工中的建議等有關情況進行書面匯報。
6、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應尊重現場管理員的意見,對合理的意見應予以采納。
7、涉及到圖紙確需更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須向項目負責人報告,由項目負責人聯系原設計部門設計人出具變更聯系單。如改變設計而需增加工程造價的,施工現場管理員應向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造價人員按有關規定核算工程造價增額。否則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有效資料。
8、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以工作為重,明確責任,履行職責,敢抓敢管,避免推諉、扯皮,并做到客觀公正和廉潔自律。如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質量、安全等問題的應追究其相應責任。
文章篇3: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3)
房地產公司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辦法(三)
為規范工程施工現場簽證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定本辦法。
一.職責分工
1.建設單位派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的管理與實施,代表召集相關各方討論變更方案,并管理變更工程的實施,建立工程變更手續,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有關單位并存檔。
2、監理單位負責初審設計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意見,監理工程師在合同授權范圍內綜合處理工程變更事務,負責接納、初審工程變更申請并提出技術評審、造價評審、綜合評審意見,會同工程管理部門召集相關各方處理工程變更手續,隨時供相關單位查閱,并將經批準的變更文件分發至有關單位存檔。
3、合同預算管理部門負責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設計變更預算,同時對變更負責審核。
4、工程部擁有對工程變更的最終審批權,對工程變更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對工程費用實行動態管理。工程管理部門是公司現場管理的代表,負責對一般變更實行審批,重大變更由工程管理部門初審后,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二.簽證工作內容
1.基礎開挖到滿足設計要求時,必須進行簽證確認。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圖和設計變更以外的工程內容。
4.甲方確定的必須通過簽證才予以確認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必須簽認的。
6.法律、法規及現行有效標準規定必須簽證的。
三.現場簽證參加人員
甲方代表、甲方預算員、乙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
四.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現場簽證單一式四份,甲方辦公室、財務部、監理單位、乙方各留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三方簽字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和機械臺班,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五.現場簽證程序
1.乙方提出簽證申請 甲方、監理單位同意進行簽證 甲方代表組織相關人員現場進行工程量測量、簽字確認。
2.乙方填寫現場簽證單(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國家統一標準規范表格) 各單位必須簽字蓋章并留存 乙方對簽證單做一份完整預算作為結算依據。
六.現場簽證結算方式
單體施工單位分三個階段分別辦理簽證結算。即基礎部分、主體結構部分和安裝及裝修部分。每個階段在正式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將結算資料提交到甲方預算部,否則停止撥付工程進度款。
七.本辦法自行文之日起執行,由工程部負責統一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