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應急指南(20**)
建設部關于印發《電梯應急指南》的通知
建住房〔20**〕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了應對電梯緊急情況,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設備安全,我部制訂了《電梯應急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做好宣傳、貫徹工作。
建設部
二○○六年一月四日
電梯應急指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電梯乘客在乘梯出現緊急情況(困人、開門運行、溜梯、沖頂、夾人和傷人等)時能夠得到及時解救,幫助人們應對電梯緊急情況,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導致傷亡事故,最大限度的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設備安全,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加強對電梯運行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指南所指電梯,是指動力驅動、沿剛性導軌或固定線路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本指南所指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是指設有電梯房屋建筑的產權人或其委托的電梯管理單位。
第二章 電梯的應急管理
第四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電梯管理人員,落實每臺電梯的責任人,配置必備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的通訊設備。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五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定維修保養合同,明確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的責任。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作為救助工作的責任單位之一,應當建立嚴格的救助規程,配置一定數量的專業救援人員和相應的專業工具等,確保接到電梯發生緊急情況報告后,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社會救援體系。有條件的地方,應當設立電梯救援中心,組織專業力量,按區域建立救助網絡。
第七條 電梯發生異常情況,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立即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向電梯救援中心報告(已設立的),同時由本單位專業人員先行實施力所能及的處理。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或電梯救援中心應當指揮專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救助。
第八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各種電梯緊急情況應對常識的宣傳。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當每年進行至少一次電梯應急預案的演練,并通過在電梯轎廂內張貼宣傳品和標明注意事項等方式,宣傳電梯安全使用和應對緊急情況的常識。
第三章 電梯的應急救援
第九條 乘客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當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護措施:
(一)通過警鈴、對講系統、移動電話或電梯轎廂內的提示方式進行求援,如電梯轎廂內有病人或其它危急情況,應當告知救援人員。
(二)與電梯轎廂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保持一定距離,聽從管理人員指揮。
(三)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不得撬砸電梯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電梯轎廂外。
(四)保持鎮靜,可做屈膝動作,以減輕對電梯急停的不適應。
第十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接報電梯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
(一)值班人員發現所管理的電梯發生緊急情況或接到求助信號后,應當立即通知本單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同時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
(二)值班人員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
(三)值班人員應當了解電梯轎廂所停樓層的位置、被困人數、是否有病人或其它危險因素等情況,如有緊急情況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
(四)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專業人員到達現場后可先行實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難,應當配合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實施救援。
第十一條 乘客在電梯轎廂被困時的解救程序:
(一)到達現場的救援專業人員應當先判別電梯轎廂所處的位置再實施救援。
(二)電梯轎廂高于或低于樓面超過0.5米時,應當先執行盤車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實施救援:
1.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
2.關閉電梯總電源;
3.用緊急開鎖鑰匙打開電梯廳門、轎廂門;
4.疏導乘客離開轎廂,防止乘客跌傷;
5.重新將電梯廳門、轎廂門關好;
6.在電梯出入口處設置禁用電梯的指示牌。
第十二條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善后處理工作:
(一)如有乘客重傷,應當按事故報告程序進行緊急事故報告。
(二)向乘客了解事故發生的經過,調查電梯故障原因,協助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三)如屬電梯故障所致,應當督促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盡快檢查并修復。
(四)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交故障及事故情況匯報資料。
第四章 緊急狀態時對電梯的處理
第十三條 發生火災時,應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
(二)按動有消防功能電梯的消防按鈕,使消防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以供消防人員使用;對于無消防功能的電梯,應當立即將電梯直駛至首層并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于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在乘客離開電梯轎廂后,將電梯置于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電梯轎廂廳門、轎門,切斷電梯總電源。
(三)井道內或電梯轎廂發生火災時,必須立即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四)有共用井道的電梯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將其余尚未發生火災的電梯停于遠離火災蔓延區,或交給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五)相鄰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避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第十四條 應對地震的應急措施:
(一)已發布地震預報的,應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發布的緊急處理措施,決定電梯是否停止,何時停止。
(二)震前沒有發出臨震預報而突然發生震級和強度較大的地震,一旦有震感應當立即就近停梯,乘客迅速離開電梯轎廂。
(三)地震后應當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試運行,正常后方可恢復使用。
第十五條 發生濕水時,在對建筑設施及時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時,應當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當將電梯轎廂停于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電梯轎廂進水。
(二)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較多,應當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三)對濕水電梯應當進行除濕處理。確認濕水消除,并經試梯無異常后,方可恢復使用。
(四)電梯恢復使用后,要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記錄清楚并存檔。
建設部
篇2:電梯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電梯應急措施注意事項
1.0目的
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措施,正確應對可能發生的緊急狀況;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負責人:電梯工;
3.2相關值班人員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按規定正確應對;
4.0定義
無
5.0規程
5.1火災場合
5.1.1發生火災時,絕對禁止使用電梯躲避。正在使用電梯時,監控中心使用對講機告知乘客火災狀況,讓乘客離開電梯。引導乘客向避難層下行。附近若有火災,可能會引起區域停電,電梯暫停運行;
5.2停電場合
5.2.1停電時,中控室值班員先通過對講機構確認轎內有無乘客,沒有應答時,巡樓保安還應從停梯層站處通過敲打轎壁來確認確實無人;
5.3地震場合
5.3.1若感覺地震,中控室值班員立即通過對講機構確認轎內無乘客,或通知乘客立即就近平層出梯后,關閉電梯停止運行。若震度3級以下,主管及電梯技術人員在轎內外有相互響應條件下,先用檢修,再用正常速度檢查電梯來回運行,確認無異常聲響,異常振動及沖擊后,才能讓電梯投入運行。震度4級以上時,運行前由電梯公司全面檢查;
6.0附則
采取應急措施處理,減緩乘客恐懼,安全解救;
7.0支持性文件
篇3:電梯困人救援應急預案
電梯困人救援應急預案
一、目的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時,電梯工應采取的援救應急處理措施,指導電梯困人時的解救工作,保證妥善、及時處理故障,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二、應急援救小組及職責
1、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項目負責人
副組長:工程部負責人
組員:電梯工、電工、當班安管、客服人員等
其他人員:電梯保養單位專業維修人員。
2、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組織落實電梯故障的處理,并對電梯故障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同時負責緊急狀態的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組織、監督工作。
2)工程部負責人實施本預案的培訓。
3)電梯故障困人緊急情況發生期間,由應急小組組長擔任現場總指揮并負責對項目人員及應急物資統一調配,項目各部門及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指示與命令。
4)安管部門負責緊急狀態下現場的秩序維護和事故處理配合。
5)工程部門負責緊急狀態下設備設施的臨時處理、控制與恢復工作。
6)客服部門負責緊急狀態下對客通知與溝通及現場人員的安撫工作。
三、應急預案
1、員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現電梯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準確地通知工程部、客服部或中控值班室。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及時通過對講通訊設備同轎箱內被困人員聯系,安慰乘客(被困人員),并說明情況,等候解救。
2、報告人通知相關值班人員時語言及敘述要清楚明白,講明電梯發生異常的樓層、電梯號及發現人的部門、姓名。
3、接警值班人員應及時將故障情況通知工程部門電梯值班人員,并視事故發生情況通報應急小組組長。
4、應急小組組長接到電梯困人事故通報后,立即通知應急小組成員按照《電梯困人電梯救援應急預案》實施救援行動。
5、客服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指派客服人員趕到電梯故障現場,做好安撫工作,告知乘客靜候解救,不可采取自救行動,以免發生危險。
6、安管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指派專人趕到電梯故障現場,進行現場秩序的維護,保證電梯值班人員的應急處理不受干擾。
7、工程部電梯工和值班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攜帶應急燈、對講機、電梯機房鑰匙、電梯廳門鑰匙,按應急處理措施實行解救工作,保證被困人員和電梯設備的安全,盡量縮短解救時間和停梯時間。
8、電梯工到達現場后,了解現場情況,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系,告知乘客靜候解救,不可采取自救行動,以免發生危險。
9、切斷對應梯號的電梯總動力電源。目的是為了防止電梯意外啟動,但必須保留轎廂照明。懸掛“禁止合閘”標識牌;
10、接通電梯控制柜內的門區檢測蜂鳴開關,當電梯停在門區位置時,蜂鳴器不會鳴響,操作人員可借此判斷轎廂是否在門區位置。
11、當電梯轎廂處于門區位置時,可以在該平層的廳門外用廳門鑰匙打開電梯門,協助乘客安全撤離轎廂。
12、確認電梯轎廂停在非門區位置時,可以用機械方式(盤車)移動轎廂到門區位置,然后按照下述的做法,協助乘客安全撤離轎廂。
注意:在用機械方式移動轎廂前,必須確認轎廂的位置、廳門及轎門關閉。
1)、救援人員配備及分工。移動轎廂過程中需手動釋放制動器,為保證安全, 有效控制電梯在釋放制動器后緩慢移動,需3名救援人員同時操作,2人把持盤車手輪,另一人用制動器釋放桿以一撬一松的方式(近似于點動方式)釋放制動器。負責盤車的2人應把持盤車手輪,做好盤車的充分準備后,再指令負責釋放抱閘的人操作,負責釋放抱閘的人應隨時做好將抱閘復位,使抱閘處于可靠制動狀態的準備;負責釋放抱閘的人必須注意所站立位置安全,防止滑到。
注意:嚴禁為圖方便,用任何方式作用于抱閘釋放桿,使抱閘為非負責釋放人員用手動撬動操控處于釋放狀態。
2)在移動轎廂前,必須通知被困乘客轎廂將會移動以救出他們,要求他們靜待轎廂內,不要亂動,并向他們再次確認轎門已關閉。
3)將盤車手輪從掛鉤上取下同時掛鉤上的插銷開關斷開,安全回路斷開。
4)安裝盤車裝置:
A、將軸輪轂安裝在曳引輪轉軸上,并用2個M16的內六角螺栓緊固。
B、將鏈輪底板安裝在軸輪轂上,三個滾動軸承朝外。
C、將大鏈輪安裝在軸輪轂上,并用4個M16的內六角螺栓緊固。
D、將小鏈輪組件安裝在鏈輪底板上,并將鏈條套在大鏈輪上,通過調整小鏈輪組件在鏈輪底板上的位置,使得鏈條套緊鏈輪,防止鏈條在盤車過程中脫出鏈輪。
E、將支撐臂安裝在軸輪轂和支撐架之間,同時用螺栓與小鏈輪逐漸連接起來。
此支撐臂用于支撐整個盤車裝置,必須牢固安裝好。支撐架是用4各T-18K導軌壓碼固定在主機承重梁上的。
5、安裝盤車手輪:
6、安裝制動器釋放桿:將兩根專用釋放螺栓(表面涂紅油漆)通過人手分別擰入左右兩個制動器中(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安裝及金庫釋放螺栓),手動擰緊即止;然后把兩根釋放桿分別插入釋放螺栓,用手緊握釋放桿尾端,作準備松抱閘操作(小心預防釋放桿跌落,以免砸傷腳)。
注意:進行制動器釋放桿安裝作業,嚴禁使用非配發的專用釋放螺栓;嚴禁使用任何工具安裝及緊固釋放螺栓;釋放桿必須按圖示位置及方向安裝,嚴禁裝反;嚴禁在制動器松閘撬桿、釋放螺栓和盤車手輪未拆除的情況下通電運行。
7、根據1)點的要求,盤動轎廂直至門區檢測蜂鳴器不再鳴響,然后拆下制動器釋放桿及盤車裝置。注:當轎廂超出頂層(底層)平層時,應向下(向上)方向移動電梯。
8、確認制動器處于正常狀態(制動狀態),然后再轎廂停層位置的層門外用專用機械鑰匙打開電梯門,協助乘客安全撤離轎廂。
9、乘客安全撤離轎廂后,整理各救援現場,把盤車手輪、制動器釋放桿、盤車裝置、釋放螺栓、內六角螺栓等工具放回原來位置,待故障處理完畢或電梯用電正常后確認電梯能否正常運行。
注意:當按照上述方法和步驟操作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上述救援操作,并及時撥打電梯公司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400-830-8333或、800-830-8333,通知電梯公司處理。
10)處理完畢后,應通知代維方檢查電梯,盡快恢復電梯常規運行,工程部門電梯專業人員應及時填寫《事故分析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