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城物業各部門主要工作職責
●物業公司總部:
1)負責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濱海新城的管理情況及實際成效,控制費用開支,合理調配人力、物力;
2)定期與相關主管部門溝通匯報,并根據其相關意見調整濱海新城的管理計劃。
● 管理中心項目經理:
1)執行公司決議,負責濱海新城日常工作的整體計劃、協調、組織、控制及跟進落實;
2)對項目的服務質量及經營成本進行目標控制;
3)參照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對項目每日的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及督導落實整改;
4)每月對小區的管理實效進行綜合評審考核,并對存在問題組織及時、有效的專項整改,保障高質量的社區管理及服務。
●客戶服務部:
1)面向業主現場接受咨詢、意見、建議、投訴、求助、質疑等工作,突發性事件處理及報告;
2)定期組織進行業主意見調查,回訪統計分析工作,及時掌握業主綜合評價等數據;;
3)根據業主的實際需求,協調其他各部門,及時為其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4)根據交樓的計劃安排樓宇前期介入、接管驗收、單元移交及樓宇交收統籌工作;
5)定期落實社區文化活動的擬定及組織工作;
6)二次裝修的申報、監督、管理工作;
7)接受業主的零星報修工作,并及時反饋工程人員,安排工程人員及時上門進行維修服務;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9)負責濱海新城項目的清潔、綠化、消殺工作承包商的合同的審定、評議、工作質量的監督管理等。
●財務部:
1)對濱海新城項目各類型物業進行管理費收繳、代收代支費用的收繳等;
2)進行管理中心物業管理費用的核算、報表編制、稅務繳納等;
3)進行管理中心的成本控制、資金計劃和管理。
●行政部:
1)主要負責管理中心的內勤管理,包括文件、檔案、正常辦公運作、會議召集、固定資產及物品的采購和保管等工作;
2)負責管理中心人員招聘、培訓的組織;
3)負責管理中心人員的考核、薪酬管理等;
4)負責管理中心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度及實施監督等。
●保安部:
1)根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落實小區的安全防范、消防、監控、交通等管理工作,制定小區公共安防、交通管理及巡更等設備、設施、器材的定期保養計劃,并組織有效落實;
2)定期組織各類安全防范、消防公益宣傳,引導業主正視家居安全防范、消防自我防護,確保小區整體安全。
3)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發生的安全防范、刑事案件;
4)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站崗值勤,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做好24小時監控工作;
5)對進出小區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
6)對進出小區的裝修、家政等勞務人員實行臨時出入證管理。
7)每年對定期對管理中心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對火災、安全防范、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篇2:物業公司財務部部門職責
物業公司財務部部門職責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收支計劃、會計出納、經濟核算,租金、統管費、有償服務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做好公司財務報表及費用分析報告,接受工商、稅務部門及業主的監督檢查,以及完成員工的工資獎金計算發放等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2)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工作,做好與本部門業務相關的合同評審工作。
(3)根據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的有關經濟條款,組織辦理經費收支款項的結算。
(4)組織公司年、季、月財務收支計劃的編制與實施,控制費用支出,合理使用資金,完成公司各項經濟指標。
(5)擬訂各項財務計劃,提供財務分析報告,為公司經理提供會計信息。
(6)正確、及時計算應繳納的各項稅款。
(7)組織實施公司會計報表、統計報表的統一編制工作。
(8)執行審批制度,按規定開支范圍和標準核報所有費用,并負責發放員工工資、獎金。
(9)配合辦公室做好庫存物品、設備的盤點及登記入賬工作。
篇3:物業質量手冊-部門職責描述
3.0 部門職責描述
3.1 總經理(管理者)
3.1.1負責總體調控公司資源配置,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公司機構數量、人員編制、公司長遠發展規劃等。
3.1.2負責按照GB/T1900-2000 idt ISO9001:2000標準要求制定公司的質量方針、質量目標。
3.1.3負責(或授權)批準發布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并保證其有效運行。
3.1.4負責任命管理者代表。
3.1.5負責公司經營目標,經濟指標的制定。
3.1.6負責管理評審。
3.1.7負責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等工作。
3.1.8負責組織并主持物業管理項目合同或標書的評審和簽批。
3.1.9負責總經理的其它職責。
3.2 管理者代表
3.2.1組織有關部門按GB/T1900-2000 idt ISO9001:2000標準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
3.2.2 負責質量體系文件的審核。
3.2.3 協助總經理做好管理評審,組織內部質量審核。
3.2.4 向總經理報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
3.2.5 負責組織監督不合格項目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
3.2.6 負責提出與質量管理體系相關的培訓要求。
3.2.7 負責就質量體系的相關工作進行外部聯絡。
3.3行政人事部
3.3.1 負責公司規章制度的統籌管理及匯編工作。
3.3.2 負責起草公司工作總結、計劃、報告、文電和公司領導的重要講話稿。
3.3.3 負責公司公文的收發、文件質量的把關、檔案管理、印章的管理與使用、信函的收發及保密工作。
3.3.4 負責公司總經理會議和每周例會的安排及其會議記錄、紀要工作。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包括公共關系事務的處理、企業經營理念的提煉、企業形象的策劃和對內、對外的宣傳工作。
3.3.5 負責公司領導指示的傳達與貫徹,檢查公司有關指示、決定的執行情況,協調公司各部門、下屬各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
3.3.6 協助經營部審核重要經濟合同;存檔公司所有經濟合同文本。
3.3.7 負責公司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登記、年審等管理工作。
3.3.8 負責擬制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部門工作職責。
3.3.9 負責制訂公司定員定編計劃、人才需求計劃、工資分配計劃和人才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3.3.10負責公司員工(主管以上)的內部培養選拔、調動、晉升、輪崗和委任;負責公司員工(主管以上)離職手續的辦理。
3.3.11負責公司本部員工的作息時間制定和公司員工考勤管理。
3.3.12負責公司薪金制度的貫徹落實和員工工資的發放;負責公司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工作。
3.3.13負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和職稱評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