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崗位職責(協調、護衛、工程)
1.在總經理領導下,分管護衛隊、工程部和公司與政府和有關部門協調工作。
2.負責統籌公司內外部聯絡工作,協助總經理協調各部門、分管管理處之間的工作關系。
3.負責處理公共關系,加強同社會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系,處理好公司內外部各種公共關系,樹立物業公司在外部的良好形象。
4.負責管轄部門員工的思想教育和隊伍建設以及應聘員工的招聘、獎懲、辭退等管理工作。
5.主持工程部對所管物業及設施、設備的管理、養護、維保建立物業公司的設備、設施檔案及規范工作。
6.負責檢查、監督工程部,對一般性工程的審批、材料的購進。
7.負責建筑施工隊,建筑工程遺留問題的聯系溝通,跟蹤、落實情況。
8.負責物業小區工程項目的審核,施工隊的選定,落實組織施工和檢查監督管理工作。
9.參考公司重大戰略目標和戰略規劃的制定,以及經營計劃、方針策略的確定。
10.對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一切重大事項,及時向總經理反映,并提出建議,當好總經理的參謀和助手。
11.積極努力完成具體分工主管級以上的各項工作任務和事宜。
12.對直接下屬部門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反映。
13受總經理的委托,在總經理因事不在崗位時,帶行總經理職權。
14.完成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篇2: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3:物業財務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直接上級: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
管理范圍:財務部全體人員及日常工作
1、確定財務部工作崗位,制定崗位責任,安排日常具體工作。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報經批準后,貫徹實施。
3、按照財務制度和核算規程,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4、制定單位內部核算的自制原始憑證,建立健全核算管理制度,積極組織合理使用和加強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5、參與對外經濟合同、協議及有關經濟事項的制定,按季度對經濟狀況進行分析和預測并提供有關資料數據。
6、組織進行統計工作,并按月編制統計月報。
7、接受上級財務管理部門、稅務部門的審計、監督。
8、負責安排填制有關業務范圍內的會計憑證、自制原始憑證,登記有關明細帳目及總帳。準確及時完成財務報告,作出財務分析。
9、負責財務成果的計算、提留和分配,根據國家稅收條例和政策交納稅金。
10、負責本公司財務、物質的核算管理及應收、應支款項和內部往來備用金的結算業務的管理。
11、根據公司費用規定和開支標準,負責各種費用的收支核算。
12、負責對公司各部門有關財務業務的指導和監督。
13、協調配合相關部門作好工作銜接,努力探索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和規律,提高工作效率。
14、負責直接下級人員的任用、升遷提名。
15、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保守公司秘密,就本職工作及所轄人員的工作對總經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