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莊管家服務中心印章管理規定
1.0目的
規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與廢止工作。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z山莊管家服務中心各類印章的管理。
3.0職責
3.1管家服務中心經理負責管家服務中心印章用印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3.2公司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管家服務中心印章的刻制、發布、廢止、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3管家服務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負責保管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0程序要點
4.1印章刻制
4.1.1管家服務中心經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請,并提供印章圖案及要求;
4.1.2公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圖案是否美觀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規格;
4.1.3總經理審核后,加注審核意見;
4.1.4集團董事長審核印章是否需要并審批。
4.1.5公司行政人事部經理登記并安排刻制;
4.1.6公司行政人事部發文公布公章印模;
4.1.7公司行政人事部將印章交給相關使用部門保管,并登記在《印章領用登記表》內。
4.2管家服務中心行政印章的用印
4.2.1填寫《蓋章申請單》,并附蓋章文件原件;
4.2.2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審核;
4.2.3蓋章文件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審批;
4.2.4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核對公章文件份數并蓋章;
4.2.5通知部門取回文件。
4.3借用
4.3.1部門提出書面借章申請;
4.3.2部門主管審核借章用途是否屬實及其可靠性,原則上公章不能攜帶出管家服務中心;
4.3.3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印章借用;
4.3.4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收到經審批同意的申請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記;
4.3.5公章必須在歸還日期前完好地交還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如果超時歸還,需附書面說明并由部門主管確認后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備案。
4.4損壞、丟失處理
4.4.1印章損壞、丟失后,必須立即書面寫出報告,部門主管審核確認后,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上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處理;
4.4.2行政人事部或管家服務中心按規定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4.4.3使用部門提出重新刻制申請,并進行審批、刻制;
4.4.4印章損壞的使用部門交還舊印章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核對、收回舊章,并領取新印章(丟失的直接領取)。
4.5印章的廢止
4.5.1相關部門提出廢止印章意見書;
4.5.2總經理審批;
4.5.3行政人事部發出收回廢止印章通知并派專人收回;
4.5.4行政人事部核對廢止章,記錄歸檔。
4.6印章的保管
4.6.1管家服務中心印章由管家服務中心經理助理保管;
4.6.2用印前必須履行用印手續。
5.0相關支持文件
5.1文書管理規定
6.0記錄
6.1QP-01-06-F001蓋章申請單
6.2QP-01-06-F002公章印模登記表
6.3QP-01-06-F003借用公章登記表
6.4QP-01-06-F004公章廢止登記表
篇2:某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大學后勤處印章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后勤處印章管理,規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現問題,根據《廣東**大學大印章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后勤處各部門不得私刻公章或專用章,確因工作需要須提出申請,經后勤處負責人簽署意見,呈報學校“兩辦”審核同意后,由“兩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啟用和停用應嚴格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后勤處印章必須指定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工作認真負責,紀律性強的人員管理,專人專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員臨時外出時,可將印章交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代管。
4、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須按處領導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無誤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處名義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處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況下,個人用印須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
3)嚴禁個人擅自使用后勤處印章。
6、后勤處印章的使用須嚴格履行申請、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7、未經處長同意,印章不得在辦公室以外的地點存放或使用。
8、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后勤處計劃科負責解釋。
篇3: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6)
> 酒店介紹信和印章管理規定(六)為嚴格介紹信和印章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規定:
1、酒店印章、介紹信和各種文函的用印事宜,統一由總經理室負責。
2、酒店各部門因公需開具介紹信或需在文函上加蓋酒店印章(合同章),須認真填寫介紹信,并附有關材料,交由主管領導審批。店領導不在,授權總經理室主任核準。
3、員工因私須開具各種證明、加蓋酒店印章,必須書面申請,并附有關材料,經部門經理批準并報店領導審批。
4、凡違反上述規定,總經理室有權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