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用戶水電過戶流程
一、用水過戶辦理方法
1、發展商供用水協議、供水合同執行單、繳清水費的專用發票。
2、自來水用戶更名申請(詳樣本)。提供公司帳號前必須經過公司會簽。
3、**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自來水公司與物業公司簽訂)
4、更名后的供水合同執行單(同發展商的供水合同執行單,只是用戶名不同,用水比例沒變)
5、變更用水比例后的供水合同執行單
注:一般由發展商辦理好用水比例變更后,再進行自來水用戶更名。也可以有變通方式,如讓發展商補貼水費至定下的比例。例:居民用水由70%變至90%,在發展商未辦下變更前,其中20%的差額由發展商補貼。(雙方另簽協議)
辦理用水比例變更需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如果港澳人沒有辦理居留證,則按商業用水收費。)
水費內因含有二次加壓費,所以自來水公司暫未實行抄表到戶,由管理處代收。二次加壓費為正常水費的20%
附:自來水用戶更名申請
原因:更改戶名的原因(詳細)
"**"住宅小區今年*月已正式入伙,該樓共有住戶**戶,已入伙**戶,完全具備入住的一切條件,現申請用水過戶到**市嘉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用戶名稱:(蓋章)新用戶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用水地點:
用水項目名稱: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注:此表一經執行,原用戶的用水指標則全部轉出給新用戶。
此后,水費全由新用戶支付。
附:(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及上月水費發票復印件一份)。
申請用戶(蓋章)
日期:
二、用電過戶辦理方法
1、新項目開工,發展商先辦理用電許可證。再根據用水情況,按變壓器上報,申請辦理供用電合同(每個合同的編號對應相應變壓器的編號)
2、繳清電費的專用發票。(可與發展商協商繳費交接的具體時間)
3、過戶前辦理抄表到戶。
居民:管理處填寫《信息采集表》,包括業主名稱、帳號及對應的電表表號,由供電局再進行核對。
管理處公共部分:管理處提供帳號、單位名稱、電表表號。
4、提供公司帳號前必須經過公司會簽。
5、物管用電屬其他類,是低壓供電收費,如果相關管理處實際為高壓送電,應向供電局要求返回設備維護費。
注:**市用電許可證表明供電局同意該物業指定的變壓器用電,用電過戶后,許可證不重新辦理。新裝或增加用電設備,新增應事先向供電部門提出用電申請,核發用電許可證;增加用電設備,憑用電許可證辦理設備變更容量手續。
篇2:水電過戶審批制度
水電過戶審批制度
1、用電、用水過戶更名/抄表到戶直接關系到物業管理運營成本,各單位嚴格遵守審批制度。
2、用電、用水由發展商過戶到管理處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各項政府驗收通過,物業接管驗收、房屋設備驗收合格,計量裝置符合要求。
b、工程施工收尾工作均結束,無施工臨時用電、用水發生。
c、水電居民、商業比例發展商已調整到合理的數值。未調整到合理數值者,就發展商對多支出的水電費進行補貼事宜已達成協議。
d、以住宅為主的小區/大廈,發展商已申請辦理抄表到戶。
e、原用電用水戶結清已發生的水電費。
3、水電過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并辦理合同會簽手續。管理處須向發展商索要原《供用電合同》、《供水合同》、《供水合同執行單》及近期電費、水費單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通過后,由管理處具體辦理過戶、抄表到戶事宜,未經財務部審核管理處不得自行辦理。
4、水電過戶審批流程圖
篇3:(學校)水電工工作職責
> 小學(學校)水電工工作職責一、水電工的職責范圍包括教學區、生活區和校內職工住宅區。
二、每學期在開學前、學期中及學期末分別對所有線路、水路、保險、電閘(開關)、插座等用電用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任何不安全隱患。
三、對教學區內所有插座、接頭、電閘等危險部位,要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安全,按放在學生不易觸摸的位置,并貼上“有電危險”的安全標識。
四、對已經外露、老化的電線、插座等要及時更換,發現漏電、斷電、漏水、管道堵塞等情況應及時排查維修。
五、不斷學習水電維修等相關知識,用科學的知識和科學的方法解決實際問題,對學校水電工作的安排與布置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隨時做好水電維修工作記錄,及時反映有關情況,做工作中的有心人。
七、對由于技術操作不當和個人責任意識淡漠所造成的損失,負有完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