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停車場收費系統操作指導書(三)
1.0目的
確保停車場收費系統操作安全、正確,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和環境不被破壞,保證收費正常。
2.0范圍
zz廣場停車場收費系統。
3.0職責
3.1管理處收費中心員工負責收費系統的操作。
3.2 機電管理部弱電技術員負責收費系統的檢查與維護保養。
3.3 機電管理部弱電主管負責對收費系統的檢查、監督及維護保養的技術指導。
4.0作業用具
萬用表、打線鉗、人字梯、網絡測試儀、安全鞋
5.0作業準備
穿好安全鞋、工作服。對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的安全性及完好性進行檢查
6.0工作內容
6.1開機
6.1.1開UPS 電源
6.1.2 開顯示器電源
6.1.3 開主機電源
6.2 登錄網絡
6.2.1 開機提示輸入網絡口令時,根據用戶名的最后一位數字,輸入網絡密碼,點擊確認鍵,進入網絡。
6.2.2將切換器切換至另外一臺電腦,按4.2.1步操作啟動網絡。
6.3進口操作
6.3.1 在對應進口電腦上,啟動停車場收費系統,輸入如"××01"用戶及密碼,進入進口操作界面。
6.3.2 月租車進場時,電腦提示讀卡,車主將月卡在感應區掠過,若在有效期內則升閘進場,走后閘桿自動落下。
6.3.3 臨時車進場時,電腦提示讀卡,車場操作員取卡讀卡,待閘桿自動開啟后將卡交于車主,車走后閘桿自動落下。
6.4 出口操作
6.4.1 將顯示器切換至出口電腦,啟動停車場操作系統,輸入如"××02"用戶名及密碼,進入出口操作界面。
6.4.2 月租車出場時,電腦提示讀卡,車主持月卡在感應區掠過,屏幕上出現該卡進出口照片,操作員進行對比,若一致,則點擊放行按鈕,否則不予放行,并交值班室處理,做好記錄。
6.4.3 臨時車出場時,操作員將卡在感應區掠過,屏幕上出現進出口照片及應收費用,操作員進行對比,若圖像一致時,操作員按照提示費用收費,給票后放行,不需收費的可直接放行。若圖像不一致時,不予放行,并交值班室處理。
6.4.4特殊車出場時(諸如:軍警車、持停車場檢查證車輛),讀卡后,出現進出場照片和應收費用,此時單擊特殊車輛,光標移至車牌號碼輸入欄,輸入號碼后單擊確定,放行,并做好記錄。
6.5 交接班操作
6.5.1 選擇菜單上的交接班,在交接班對話框中輸入交班操作員密碼后確認,電腦顯示該操作員的接班時間,交班時間及所收金額。
6.5.2接班操作員確認后,輸入編號及操作編號、操作密碼,單擊"確認"按鈕,完成交接班操作。
6.5.3 附流程圖
7.0 注意事項
7.1禁止在此電腦上打開外來磁盤,以免感染病毒,禁止進行與系統運行無關的操作。
7.2禁止刪除收費目錄文件及Windows系統文件。
8.0日常維保
8.1查殺病毒。
8.2整理硬盤。
8.3查看車輛進出場記錄。
zz廣場停車場操作流程圖
月租車月租車
有效期內
通過后不一致報警進出一致
篇2:湖州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
關于湖州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
湖發改商價〔20**〕241號
開發區建設局、度假區建設局、吳興區發改委、吳興區建設局,市各物業服務企業、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為規范湖州市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維護車主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停車場所經營服務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浙價服〔20**〕408號)、《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浙價服〔20**〕167號)和《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州市中心城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辦發〔20**〕1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湖州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和實行準物業管理的老小區公共停車場所(含占用業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的停車泊位,下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已成立業主大會(除實行準物業管理的老小區外)的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業主大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自主定價。
二、按照政府定價實行分級管理要求,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太湖旅游度假區范圍內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中心城區除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太湖旅游度假區以外的由吳興區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三、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是否實施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業主大會成立前,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物業所在社區居委會決定;業主大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
四、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太湖旅游度假區范圍內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的公共停車場所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地面車位(含道路停車)包月停放100元/月.個,地下車位包月停放200元/月.個,以上二項不得再另行加收物業服務費。機動車臨時進入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停放2小時(含2小時)以內的免收停車服務費,連續停放2小時以上-24小時的(含24時),停車服務收費標準為5元/輛,期間進出小區,憑當日停車收費票據通行,不得重復收費。連續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以上的,超過部分按上述收費標準重新計費。住宅小區實施機動車臨停收費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單位要具備相應的計時收費管理設施。
實行準物業管理的老小區地面車位(含道路停車)包月停放60元/月.個,不得再另行加收物業服務費。
五、軍車(武警)和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等特種車輛執行公務時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應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放服務場所或繳費窗口的醒目位置,公示小區公共停車場所車位總數、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免費停放時間、服務承諾、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收費時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經營服務票據。機動車停放服務單位應當每年公布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收支情況,接受小區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七、本通知自20**年10月1日起執行。
本通知實施前,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有約定或者物業服務企業已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商定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所收費標準的,仍可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后應當按本通知規定要求執行。
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年8月26日
篇3: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承諾書
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承諾書
致:z豪苑
我方承接的z豪苑停車場智能收費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于試運行過程中,因若干問題的產生,以致系統未能正常運行。后經雙方協商決定,對系統進行徹底整改,并于本月21日整改完畢,交付貴處使用。我方承諾在雙方商議的一個月試用期內:確保系統正常運行,若因設備運行造成系統故障不能正常運轉,我方愿意接受貴處對該系統的一切處理意見。
致禮!
深圳市z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