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家具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家具是學校教學、科研、辦公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資,為加強家具類資產的管理,明確職責,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 第36號)、《XX市財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滬財教〔2016〕26號)、《XX市財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滬財教〔2016〕 27號)、《XX市教育委員會系統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細則》(滬教委國資〔2014〕31號)等相關條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的家具資產指通過各種經費渠道購置或調入、捐贈、自制的用于教學、科研、管理和生活等,使用期限超過一年,能獨立使用,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單位價值在 1000元及以上的木制、鋼木結構、皮制等桌、椅、床、柜、沙發、臺架等用品?;蛘邌挝粌r值雖未達到1000元,,但耐用時間在一年及以上不易移動的大批同類家具。
第三條 家具資產的購置和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從實際需求出發,合理配置,充分利用,防止盲購、積壓、損毀、丟失等現象的發生;管理和使用人員必須愛護家具資產,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保證家具資產在學校的各項教學、科研、管理和生活等工作中發揮其最大的效用。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根據“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資產管理處是學校家具一級管理部門,負責學校各系、部、處家具申購審核、采購、驗收、調配、報廢審批、建賬、對賬等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系、部、處為家具管理的二級管理部門,需做好本部門家具的管理,其中會議室、公共教室、琴房、小音樂廳、報告廳、學術廳、學生宿舍、食堂、其他公共場所家具由后勤保衛處負責管理。各部門需指定資產管理員負責本部門家具資產驗收入賬、資產清查、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到責任到人、物盡其用。資產管理員要相對穩定,如工作需要調動時,須做好相應賬、卡、物及資產管理交接手續,并報資產管理處備案。
第三章 需求申請及采購
第六條 各部門申購家具,需詳細說明購置家具的用途、名稱、數量、規格要求、安置地點以及經費預算、原有家具處置等內容。制作專用家具的,申請部門還需配合提供詳細圖紙和技術要求。
第七條 各部門批量申購家具,需在前一年5月份提出預算申請報資產管理處,經資產管理處分析論證后報財務處,預算經學院審議通過,財務處撥付后,需求部門在資產管理系統提交申購申請,資產管理處依據學院采購管理辦法實施采購。各部門不得自行購買。
第八條 各部門零星申購家具,需在資產管理系統提交申購申請。資產管理處按照辦公家具配置標準配置。
第四章 到貨驗收及入賬管理
第九條 凡新增添的家具,都必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辦理入賬及領用。
第十條 對于到貨家具,由資產管理與使用部門共同負責驗收。對批量采購的教室、學生宿舍家具,由資產管理處組織驗收小組聯合驗收,逐條核對數量、規格。檢驗合格后驗收小組在驗收單上簽字存檔,驗收小組不得少于3人。
第十一條 驗收時如果發現破損短缺、與合同要求不符等情況,應向供貨商提出退、換或辦理賠償、補償手續。
第十二條 家具驗收合格后,資產管理處依據發票、合同、驗收記錄辦理資產入帳、入庫手續。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三條 各系、部、處要做好家具的日常管理,珍惜愛護家具資產。
第十四條 各單位使用的家具應在指定位置相對固定使用,不得隨意改變家具用途,更不得挪作私用。
第十五條 各部門組織活動借用家具,須向資產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辦理借用手續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六條 家具資產維修:
1.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定期對其使用管理的家具進行巡查,發現損壞的家具應及時填寫《家具維修申請單》報資產管理處統一安排維修。
2.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家具設備非正常損壞的,使用部門要查明原因,并追究當事者責任,在辦理賠償手續后,報批維修。
3.若使用部門有大批量的家具維修需求,須于每年的5月份之前提交,以便資產管理處在暑假內安排實施。
第十七條 家具資產調撥調整
1.教職工在學校內部調動,原則上不得攜帶家具到新的崗位,應與原部門資產管理員辦理移交手續;新崗位需要的家具應由所在部門資產管理員向資產管理處申請,由資產管理處調劑安排。
2.學校教職工調離學校、離退休、離職等,應在本部門資產管理員處辦理所使用家具的移交手續;在教職工單身集體宿舍借用家具的應在后勤保衛處辦理退還手續,完清手續后方可辦理離校、離退休手續。
3.已確定校內調撥的家具,由調出部門資產管理員在資產管理系統上填寫調撥申請,經調出和調入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人同意,報資產管理處審批后,辦理調撥。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家具資產轉移至校外部門或個人,一經發現,資產管理處有權責令追回并上報學校,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的責任。
第六章 報廢、遺失(損毀)管理
第十八條 家具資產的報廢管理
(一)報廢的家具設備必須達到使用年限且已無法正常使用,也無維修價值的家具。
(二)資產管理處每年定期組織家具報廢,所有擬報廢的家具在申請報廢的同時,須保留原物,在完成報廢審核和殘值評估后方可由資產管理處統一安排處置。對于原物已不存在的家具設備,按家具資產遺失(損毀)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家具資產的遺失(損毀)管理
(一)對于所有非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有賬無物的家具資產都將按照遺失(損毀)予以認定。
(二)家具損壞或丟失者均應賠償,其中失竊須上報學校后勤保衛處備案;嚴重失職,發生重大事故又隱瞞不報者,除責令賠償外,應根據具體情節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具體參見《XX音樂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辦法》。
第七章 資產清查盤點
第二十條 學院將根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家具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工作,清查盤點的主要內容為賬賬核對、賬卡核對及賬實核對。
1. 按統一要求,由各部門對所使用家具資產進行自查,并將自查結果上報資產管理處。
2. 資產管理處根據各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0%),做出家具資產管理清查報告。
3. 資產管理處將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對全校的家具資產進行全面檢查。
第二十一條 資產管理處將根據家具資產清查結果對各使用部門的家具資產管理工作作出評估和評比。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2:某大學學生宿舍家具管理制度
大學學生宿舍家具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校財產的完整和學生生活需要,給學生創造舒適、整潔、優良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規定。
1、學生宿舍家具由學管中心負責管理和調配。
2、學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員編號、登記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備標準進行調配,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舍長負責家具完整,樓長負責檢查監督。
3、家具實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經學管中心同意,不準擅自搬移、拆卸,違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產,自覺維護校產家具的完整。嚴禁涂寫、刻畫、損壞家具校產的不良行為,如有損壞和丟失,將按照家具賠償標準的規定進行賠償。責任能落實的由責任者賠償,落實不清的由全舍學生集體賠償。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檢查所在宿舍家具校產和設施的完整情況,并在校產家具用品登記本上簽字。離校由樓長和管理員檢查驗收,合格后在學校離校手續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校手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給以校紀處分。
6、學生宿舍家具配備標準(每舍):
名 稱單位博研生碩研生本??粕鷤渥?/p>
篇3:學生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
> 大學學生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一)學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和管理。
(二)每間學生宿舍每兩個人配備一張雙層床,每室一張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處,并配有日光燈、插座等照明、用電設施和電視、電風扇等。
(三)宿舍內門窗、玻璃、桌椅、床櫥、水電設施、電風扇等公共設施應愛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裝或挪移。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與所在樓值班室聯系報修。宿舍內衛生工具調整宿舍時自行帶走。未滿使用期限申請更換者,需交費領取。屬自然損壞者,可以舊換新。
(四)學生宿舍配備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設施屬學校財產,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轉用。不要私自調換宿舍門鎖或另加門鎖。
(五)學生宿舍家具的維修,以公寓中心有關人員檢查與住宿學生報告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學生簽名登記為依據(學生宿舍的門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設施維修同此)。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同意,請勿將任何家具轉借他人;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動、拆裝、丟失、損壞家具及設施設備的行為。如按規定調換宿舍時,書桌、床鋪、家具及其它公共設備不能擅自搬遷。如有違反當事人有責任將房間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對丟失、損壞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學校相關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六)新生入校時,住宿學生要對所住房間的家具配備情況進行核查,填寫“學生宿舍公物設施驗收單”,有問題的須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內報本樓樓長;學生調整宿舍或畢業時,由公寓中心對其所在宿舍的家具進行統一清查,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務中心統一配備或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規定與該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