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小區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管理服務方)
乙方:(丙方確定之裝飾裝修單位)
丙方:(業主或合法使用人)
為維護“**·星城”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防止物業的公共部位共同設施受到破壞,確保物業的外觀統一。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供三方遵守。
一、裝修登記
1、乙方(丙方)進入本物業區域內進行裝飾施工前必須與甲方簽訂本協議,辦理裝修登記、提交由業主、裝飾單位共同簽名的裝修申請表。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加蓋鮮章之《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等復印件,個體從業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并向甲方繳交證照復印件。
3、乙方(丙方)裝飾裝修前需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及方案說明,包括裝修項目明細表(各種設備設施的位置)、施工圖(平面圖、水、電、氣系統圖、天柵平面圖等)并在圖紙上標注所有更改處,且做詳細文字說明。
4、乙主應向甲方提供裝飾裝修單位施工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貳份(需出示身份證原件)。
5、丙方為非業主的住宅使用人,還必須提供業主同意裝飾裝修的書面證明文件。
6、乙方(丙方)在進場裝修前必須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保證金與裝修質量無關):住宅2000元/戶,非住宅5000元/戶,裝修完畢驗收合格,如無違規行為,按規定如數無息退還保證金。
7、乙方(丙方)在進場裝修前必須向甲方交納正常裝修出渣轉運費(建筑面積):住宅2.5元/m2;非住宅5元/m2(如需拆墻按10元/m2加收費)。
8、乙方在領取《裝修施工許可證》后方能進場裝修,并將施工許可證貼于進戶門上高1.6-1.8米處。
二、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見《裝修申請表》。
三、裝修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天。
四、裝修時間:
1、裝修施工應安排在周一至周五8:00-19:00,(12:00-14:00實行靜音操作)。
2、雙休日裝修時間應安排在9:00-18:00,并實行靜音操作。
3、公眾節假日不準施工。
4、如果住戶裝修工期緊需要加班加點的,在獲得甲方同意后,裝修時間可延長至晚上21:00。夜間(19:00至21:00期間)禁止使用電動機械和發出各種噪音,在戶內進行油漆作業。
五、衛生及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必須及時用袋裝清運,其中廢棄木材類應用繩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點,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垃圾轉運費。
2、嚴禁向窗外、陽臺外以及在樓梯、過道、天臺等公共場所堆放、拋灑垃圾,嚴禁將垃圾倒入下水道內或將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3、凡散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應袋裝后方可進入小區,不得沿途傾灑垃圾。
4、裝修垃圾必須及時傾倒在指定地點。
5、裝修垃圾傾倒時間為14:00-17:00。
六、消防安全
1、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須保證消防設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損壞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亂放雜物。
2、用電時要采用適當的插頭,嚴禁將電源線直接接在漏電開關上,嚴禁在室內使用電爐、電烤火器等高電負荷產品。
3、保證天然氣管道和設備的安全要求,做到安全防火。
4、在裝修過程中,需要進行電焊和明火作業的,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過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現場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5、裝修施工現場,特別漆工、木工場地要禁止煙火。
6、在裝修期間,乙方(丙方)應作好現場防火工作。自備滅火器。
七、物業外觀要求:
1、本物業區域內不得安裝雨棚和外置式防盜網(可安裝內置式防盜網或紅外線防盜裝置)。
2、不得在天井、陽臺、庭園、平臺、屋頂、露臺以及道路或者其它場地搭建建筑物、構筑物,如丙方要求搭建則乙方應給予解釋,不予搭建,并有義務向甲方通報。
3、不得在建筑物、構筑物上亂張貼、涂寫、刻畫,不得在物業區域內派發傳單、廣告。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懸掛、安裝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廣告、旗幟。
5、陽臺裝修時應確保外觀顏色與原建筑顏色相統一,嚴禁擅自封閉陽臺或改變陽臺的設計用途。
6、空調的安裝應征求客戶服務中心的意見,將空調外機安裝在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外觀的統一。
八、電梯使用
1、超重、超長及易損壞電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必須走安全通道。
2、電梯內禁止吸煙、隨地吐痰、亂丟垃圾。
九、禁止事項
1、裝飾單位要保證各樓層的公共設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損壞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設施或者移裝公共設施設備。
2、禁止封閉、移裝或改、破壞水、電、氣等配套設備、設施。
3、不得侵占、毀壞綠地,不得亂倒垃圾、雜物、高空拋物。
4、在物業區域內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5、住戶室內原防水層,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破壞,如有損傷應及時做好防水處理。
6、嚴格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不得破壞房屋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不得將原設計未進行防水處理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不得隨意鉆鑿頂棚、樓板;不得損壞房屋的整體、外觀形象;不得破壞外墻裝飾,不得在分戶墻、外墻及外墻窗戶上開槽、開洞;不得拆除連陽臺的門窗、墻體,不得擴大原有門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門窗;不得封閉陽臺;不得隨意增加樓地面荷載,在室內做分隔或填充裝飾時
必須使用輕質材料,裝飾施工材料嚴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及吊扇;不得在陽臺上攪拌水泥、河沙,不得引起室內漏水及管道堵塞。7、裝修施工用電、用水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
8、躍屋住戶不得在后陽臺、屋頂上違章搭建,不得在廳內加層。
9、使用電錘必須安限位器,吊頂、安裝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過5公分,不得鉆穿樓板。
10、乙方施工時,必須對可視對講機實施保護,未經管理處認可,不得擅自移動位置。
十、施工人員管理
1、施工人員進入本物業區域前,必須進行登記,辦理臨時出入證。施工人員應到安防服務部辦理臨時出入證,按工本費10元/個、押金50元/個收費。工程裝修完畢憑出入證和收據退還押金,嚴禁超期使用和轉借、冒用證件。
2、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由施工負責人在物業管理處統一辦理。
3、施工人員進入本物業區域內,必須自覺遵守物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4、施工人員進入本物業區域內,嚴禁高聲喧嘩、嚴禁追逐打鬧。
5、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規定,嚴禁打架斗毆。
6、不準踐踏、占用綠地,不準摘拆花木。
7、不準在公共地方拉繩晾曬衣服。
8、不準攀、涂藝術雕塑。
9、不準從樓上往樓下扔雜物、果皮、紙屑。
10、不準在公共的樓梯間、通道、天臺、平臺等處堆放雜物。
11、不準有影響物業區內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現象和行為。
12、遵守消防法規,不得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災事故,木工、漆工場地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13、不準在物業區域內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果皮、飲料罐瓶。
14、不得在物業區域內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裝修房內煮飯及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和明火灶具。
15、不得破壞房屋的配套設施、設備。
16、當日施工結束,施工人員應自動離開物業區;非裝修時間不得進入物業區域。
17、施工人員不得在物業區域內留宿。
18、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違約金或收繳出入證,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9、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20、安全管理員有權制止無證施工人員進入物業管理區域。
十一、施工過程中,乙方(丙方)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對需整改的項目進行整改。
十二、裝飾單位憑《施工許可證》進場裝修,裝修人員憑《臨時出入證》進入物業區,完成裝修工程經業主初驗后到服務部辦理完工登記;業主正式遷入時請到管理處進行入住登記,以便日后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三、裝修保證金在工程竣工后無違約、無賠償時,經管理處驗查合格后90天無息退還。
十四、法律責任。
1、違反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由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2、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的,除施工單位承擔責任外,裝修戶應承擔連帶責任。
3、凡因裝修而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由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如屬乙方責任,由丙方找乙方修復和賠償。
4、裝飾單位,裝修戶和物業管理公司都要遵紀守法,加強協作與溝通,共同維護裝修秩序如違反本協議約定,將處以50-1000元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十五、甲方對違章施工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視情節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1、批評教育。
2、發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3、責令恢復原狀。
4、發出違約通知,處以違約金。
5、收繳出入證。
6、停工、收繳工具、停止能源供應。
7、要求賠償損失。
8、申請房地產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以上各條可單處也可并處)
十六、業戶自托親朋好友進行裝修,按照上述各條辦理。
十七、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丙方代表人
(簽字)(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篇2: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編號:ZJWY/KF/BG-014版本:A/0序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給廣大業主/住戶營造一個舒適,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維修公共利益及保證工程質量與財產安全,依照建設部(第1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申報登記工程開工前五天業主向甲方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二、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相關費用:裝修保證金:2000元/戶(業主繳1000元,裝修公司繳1000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裝修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人。(注:初檢合格后可申請退還業主保證金1000元,復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退還裝修公司保證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出入證進出本小區,否則甲方有權不允許其進出小區及施工現場。
四、裝飾裝修內容:
施工期間,須將服務中心簽發的《裝飾裝修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門外,業主/住戶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應進行現場監理,以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裝修手冊及政府相關規定,并且必須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進行規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須事先報甲方處審批,經甲方出具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裝修期限:
裝修時間:中小工程為45天,較大工程為60天,最好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延期,應到甲方辦理延期手續。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節假日除保證無噪音、無難聞氣味的作業經z客戶服務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準施工。
六、搬運規定:搬運裝修材料、工具等,要愛護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公共部分整潔,損壞賠償并扣款,運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須用袋裝好,并不能影響業主/住戶的正常出入,未經甲方同意,電梯不得運送裝修材料和貨物工具等。
七、遵守規定:
1、裝修期間不得占用樓梯、過道、天臺、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為加工場地;
2、施工現場保持物品整潔、擺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高聲喧嘩,不準煮食留宿,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4、有動火施工項目的必須填寫《臨時動火申請表》,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施工;
5、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標準為4公斤2支),并且須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裝修期間住戶大門必須關閉,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必須按甲方安排。
7、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位的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如超容量用電必須與甲方協商,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則承擔。
8、改動衛生間、廚房及排水渠等必須按規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閉水試驗。
9、易燃易爆的裝修材料及垃圾要當日清理離場。
八、禁止行為:
1、不能改變住宅外立面形狀、規格及顏色。
2、不能改變住宅設計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安裝防盜門、防盜網及安裝空調機且安裝位置錯誤而損壞小區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內不整改的,由甲方統一進行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500元。
4、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住宅原有設計的智能化系統、給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的,限期清理,修復損壞下水道,扣除裝修保證金30%為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
九、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協議,配合和接受z客戶服務中心或安管的檢查、監督,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者,要求乙方予以糾正或恢復,對于不聽勸告的,服務中心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處理。乙方要承擔違章裝修造成的損失,嚴重者甲方向市有關部門報告,裝修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若因本裝飾裝修問題對其他業主,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分等損害或損失,乙方須承擔一切相關責任及賠償費用。
十一、驗收:業主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務中心與服務中心約定初次驗收時間驗收,初次驗收合格日起三個月后再次約定時間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憑收據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z小區期 幢 座 號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業主或住戶):
乙方(物業企業):花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裝飾裝修住宅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積:______
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號)、《江蘇省住宅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蘇建法5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的特點,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裝飾裝修房屋的過程進行管理服務的權利。
3、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詳細閱讀管理處制定的《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清楚明白規定的內容,在裝修期間遵守《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其聘用的裝飾裝修企業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5、甲方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保證不發生下列(但不限于)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成衛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出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的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條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點和基礎等。
本條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他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住、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6、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活動,未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燃氣管理單位批準,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為:
(1)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墻上開門、窗。
(3)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7、甲方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以及涉及到第6條裝修工程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施工。
8、甲方有義務要求所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遵守施工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和設施。
10、甲方不得拒絕和阻礙乙方依據本協議和《裝修管理規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11、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損失和傷害時,須承擔陪償責任
12、甲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裝修押金和有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進行監管的權利。
2、根據本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裝修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對甲方裝修房屋的所有權證和裝修人資格進行確認,對裝飾裝修方案進行審核。
4、發現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有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行為的,或者未經批準實施第一條第6款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對于甲方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裝飾裝修企業強行推行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交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填寫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中,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裝修管理規定》對其進審核。
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裝修期限公寓不得超過90天,如確屬需要,必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的時間
施工作業時間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墻、電鋸、電鉆)裝修,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時間作業,以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日產日清,并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和清運,不得在公共樓梯、樓道及其他公共場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設施、防盜及戶外設施的安裝要求
甲方對于空調機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煙機排煙管道、燃氣熱水器排水管、排氣扇、防盜窗花、晾衣架、戶外增設照明、汽車防護篷、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的要求,服從乙方維護建筑物外觀和小區整體環境的統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現場指導。
第三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裝修保證金
1、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甲方向乙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為每戶1500元。
2、房屋裝修完畢,經查驗無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應在三個月內全額退還裝修保證金,發現有裝修違反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按實際損失扣除其裝修保證金,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應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裝修垃圾清運費
1、住宅裝飾裝修產生的裝修垃圾,有乙方負責統一清運。
2、甲方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向乙方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為2.5元/㎡。
3、甲方在裝修過程中,因拆除的墻體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實另收費用為30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內容及《裝修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勸要求甲方補交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協議,未實施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內容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裝修管理規定》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簽字之日生效。
附件:《裝修管理規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