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物業裝修手續辦理程序
1.目的
加強對裝修業務的審批,明確相關手續的辦理,保障顧客及公司利益,確保房屋結構安全及使用壽命。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部門經理或授權人員負責審批裝修申請及方案。
3.2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受理裝修申請,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顧客如需室內裝修,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單位向管理處進行申報登記,并提交如下資料:
A.裝修施工圖紙;
B.施工隊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承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代收裝修稅費的需提供裝修合同復印件(施工隊與顧客簽訂);
C.裝修施工隊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
D.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E.裝修負責人、施工人員照片;
F.如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申請人還應向管理處提交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及政府設計審批部門的審批證明材料;
G.只鋪木地板、墻壁表面粉刷的房屋裝修,裝修戶可不提供施工隊《承建資格證書》及《裝修合同》(施工隊與顧客簽訂);
4.2裝修手續辦理
4.2.1管理處與顧客、裝修者三方共同簽定《裝修管理責任書》。
4.2.2 由部門經理負責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批(也可書面授權主辦以上人員審批,部門經理負最終責任),對施工人員進行審核,包括人員身份、技術狀況、裝修資質證明、施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機械設備工具情況及負責人聯系辦法,于三日內做出批復。
4.2.3由經理指定人員將批準意見知會裝修申請人,同時知會管理處各部門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4.2.4裝修開始前,裝修者應到管理處辦理《裝修許可證》、《人員臨時出入卡》以及交費工作,《人員臨時出入卡》有效期一般為一個月,到期可以再續延。
4.2.5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裝修人員應到當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憑相關證明到管理處辦理留宿手續,經管理處驗證無誤后,在相關人員的《人員臨時出入卡》上標明"留宿"字樣并加蓋部門公章,同時將證明材料存入裝修管理檔案中。
4.3裝修過程的監控
4.3.1 對裝修現場的管理依照裝修現場監控辦法執行。
4.3.2 如裝修工程需延期,管理處應及時知會顧客會同裝修者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管理處應在裝修許可證上標明延期期限并加蓋部門公章。
4.3.3裝修時進行物資搬運應按相關規定執行。如裝修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管理處應開具《裝修違章通知書》要求顧客和裝修者及時整改。
4.3.4裝修工程結束,顧客驗收合格后,由顧客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管理處驗收合格后,辦理裝修保證金退還手續。
5.質量記錄表格
**WY7.5.1-G02-F1《裝修申請表》
**WY7.5.1-G02-F2《裝修管理責任書》
**WY7.5.1-G02-F3《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WY7.5.1-G02-F4《裝修許可證》
**WY7.5.1-G02-F5《裝修違章通知書》
7. 裝修手續辦理流程圖
篇2:房屋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程序
物業公司程序文件
房屋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程序
1目的
保證裝修工程質量,確保房屋使用壽命,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安全、利益及小區良好的生活環境。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
3職責
3.1管理處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審批裝修申請,審核裝修方案。
3.2管理處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對裝修過程進行巡查記錄、監督整改及驗收。
3.3管理處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受理裝修申請,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業主(使用人)需要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須會同其委托的裝修施工隊向管理處進行申報登記,提交裝修圖紙、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及其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填寫《裝修申請表》和《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裝修施工人員還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并粘帖在《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的背面。
4.2如需改變建筑物主體或承重結構,由申請人向管理處提交建筑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及政府設計審批部門的審批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3管理處與業主、裝修施工隊三方或管理處與業主雙方簽定《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書》。
4.4管理處經理以書面授權的形式指定主辦以上專人負責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批,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審核,包括人員身份、技術狀況、裝修資質證明、施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機械設備工具情況及負責人聯系辦法,于三日內做出批復。
4.5由經理指定人員將批準意見知會裝修申請人,同時知會管理處各部門予以留意和配合,并建立裝修管理檔案。
4.6裝修開始前,裝修者應到管理處辦理《裝修許可證》、《出入卡》以及交費工作,《出入卡》有效期一般為一個月,到期可以再延期。
4.7安全管理員負責對照《出入卡》對裝修施工人員進行放行,嚴禁裝修施工人員帶煤氣瓶進入高層住宅。
4.8管理處負責要求裝修施工隊將《裝修許可證》張貼在裝修戶門外,《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書》復印件張貼在裝修戶門內,以便于裝修工人對照執行和管理處監管。裝修管理技術人員及各班巡邏安全員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4.9如裝修工程延期,管理處應知會裝修申請人會同裝修施工隊到管理處辦理延期手續。
4.10在整個裝修過程中,安全巡邏員每天至少檢查一次各裝修隊的《裝修許可證》、《出入卡》及必要上崗證是否齊全有效,消防措施、材料堆放、垃圾處理、裝修時段是否符合要求,有無無證留宿、生火做飯及違法違章行為等;專業人員每兩天至少檢查一次各裝修隊是否按經批準的方案、統一格式裝修,是否有亂接、擅改管線,是否有違章打墻、鉆孔、破壞防水層,裝修材料、用電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情況記錄于《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如裝修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管理處應開具《裝修違章通知書》要求裝修申請人和裝修施工隊及時整改。
4.11裝修工程結束,業主驗收合格后,由業主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管理處指定專人對裝修工程進行驗收。經管理處驗收合格后,按照協議辦理裝修管理保證金及其他押金退還手續。
4.12裝修隊撤離時所搬物品應到管理處填寫《物資搬運放行條》,在安全管理員監督下清除垃圾并打掃干凈現場環境衛生時,方可予以撤離。
4.13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安全管理員在每日12:00負責檢查裝修戶施工人員停止作業情況,每日19:00負責督促施工人員離開小區。特殊情況要留宿的應到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
4.14如業主(使用人)與裝修施工隊因裝修問題產生爭議,管理處有義務勸阻爭吵行為,但不能代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履行約束或代追繳行為;出現嚴重糾紛情況應立即通知當地公安部門出面處理。
5引用標準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
6支持性質量記錄表格
**WY7.5.1-G03-F1《裝修申請表》
**WY7.5.1-G03-F2《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WY7.5.1-G03-F3《裝修許可證》
**WY7.5.1-G03-F4《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書》
**WY7.5.1-G03-F5《裝修違章通知書》
**WY7.5.1-A01-02-F1《裝修現場監控記錄表》
7裝修手續辦理流程圖
Yes
篇3:裝修手續辦理須知
一、填表:到物業公司索取申請表詳細填寫裝修項目等內容并交還物業公司(有關影響外觀及結構的項目不批)。二、審批:三個工作日內審批(遞表當日除外),并領取施工許可證。
三、辦證:
1、繳納裝修保證金2000元。
A.臨時出入證每證押金20元,工本費5元;裝修施工許可證工本費10元,臨時搬運證5個押金250元(如辦理超過5個需收取每證押金20元,工本費5元)。
B.裝修垃圾余泥清運費300元/戶(要求收樓時預交),如需拆墻另加收5元/m2的清運費。
2、如裝修公司做,裝修負責人在業主陪同下要帶以下的資料及符合以下條件:
A."建筑業企業資質證"(營業范圍須有裝修工程),正本及復印件。
B.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C.裝修負責人攜帶已審批裝修申請表及裝修工人憑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和彩色1寸相片一張,到物業公司辦理臨時出入證。
D.流動裝修公司原則上完成一間工程后方可再做第二間。
E.業主、裝修負責人和電工(帶IC卡電工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張)到物業公司簽署裝修保證書。
3、業主自做所需資料及條件:
A.裝修負責人及裝修工人到物業公司登記,持已審批裝修申請表及身份證正本及復印件和彩色1寸相片一張,辦理臨時出入證。
B.業主、裝修負責人和電工(帶IC卡電工證,正本及復印件一張)到物業公司簽署裝修保證書。
四、開工:所有裝修人員佩戴臨時出入證進入本小區,將施工許可證貼在裝修單元門口,滅火器放在明顯位置。
五、退證期限:裝修半年內,業主可憑臨時出入證及按金發票到物業公司退款(周六及周日不辦理退款手續),逾期無效。
六、退裝修押金:裝修完畢后,通知物業公司派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十五天后再復檢一次,憑裝修押金發票上姓名一致的身份證退還。
七、裝修施工時間規定為: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9:00。
八、注意:A、裝修期間須自備一個以上的4kgABC滅火器;
B、裝修人員不能在套間內煮食、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