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會所經營助理崗位職務說明書
崗位名稱:會所經營助理 所屬部門:經營部
職務等級:直接主管:經營部主管
職責:
對會所經營場所售賣產品品質、服務品質、場所衛生進行抽查以對內部管理進行監督
對會所人力資源進行管理:提出需求并及時補充、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及在職培訓、對員工考評、對員工的晉降提出建議
制定會所年、月經營管理計劃,并付諸實施
對會所日常工作進行抽查:帳務登記、各類記錄表格
建立客戶意見簿,對其反映的意見進行及時跟蹤處理
對會所人力、物料、能源進行成本控制
年滿意度調查及其后繼改進
建立神秘顧客監督品質服務制度并付諸實施
職權:
1、對會所經營的監督權
2、對會所員工的獎懲權
3、員工晉降的建議權
4、物料購買的審核權
5、對會所年、月度計劃的審核權
資格要求:
1、教育要求:
2、資格要求:
3、技能要求:
4、工作經驗要求:
5、健康要求:
實施者簽字:日期:
篇2:(會所)經營部銷售助理崗位工作職責
(會所)經營部銷售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會所、板房物品的管理,確保物品的齊全,遺失或損壞的需有記錄并及時上報
2.會所、板房房屋及其設備設施管理,保證會所、板房的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正常運行,需有記錄并及時上報
3.會所、板房綠化、清潔工作的監督,務求達到標準
4.會所、板房秩序的維護,保證正常的秩序。
5.負責樣板房的銷售助理每天9:00上班后,對銷售通道、大堂、樓梯間、板房進行巡查,檢查所有的燈具、音響、電器是否全部開啟,清潔、綠化是否到位、達標,物品是否齊全,做好記錄于《交接班本》、《板房日檢表》,并做進一步處理
6.全面檢查完畢后,需在會所板房門口迎送客人,期間間隔進行以上的巡查,
7.如遇突發事件,需先控制局面避免繼續惡化并及時上報。
8.如施工單位需進場維修,需驗證其施工許可證,小型維修可請示主管同意后可放行,施工期間,銷售助理要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防止對房屋結構及物品的破壞,施工完成后對質量進行驗收,有不及格的要求繼續維修完成
9.每天18:00下班前,對銷售大廳、會所內板房進行巡查,檢查所有的燈具、音響、電器是否全部關閉,填寫《交接班本》、《會所板房日檢表》,關好門窗后方可離去。
10.熟悉掌握物業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
11.積極做好與各部門相互溝通、協調和配合工作。
12.樣板房銷售助理
12.1客戶進入銷售中心范圍時,銷售助理向客戶微笑致意并問候;
12.2客戶在銷售中心咨詢洽談時,銷售助理主動為客戶端水、沖泡咖啡、沏茶等;
12.3客戶進入樣板房大堂,銷售助理向客戶問候,告知樣板房的位置,提醒客戶穿上鞋套,為客戶按電梯;
12.4客戶上到樣板房時,樣板房的銷售助理,禮貌接待,客戶在無售樓人員的陪同下,銷售助理能主動介
12.5紹樓盤及樣板房的有關知識;
12.6客戶離開時,銷售助理向客戶致謝:謝謝光臨,請慢走。
篇3:公司經營管理助理員工作說明書
公司經營管理助理員工作說明書
一、崗位標識:
崗位名稱:經營管理助理員崗位評級:
職位編碼:直接上級:經營管理組業務主管
編 制 人:審 核 人:
編制日期:薪酬:
二、工作職責
1. 概述
協助經營管理組主管的工作,具體完成公司經營管理的各項工作。
2. 工作職責和范圍
(1)負責公司及其下屬單位成立或變更的審核、批復及工商登記工作;
(2)辦理有關公司及協助辦理下屬單位的營業執照年檢工作,并作好備案工作;
(3)辦理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并歸檔備案;
(4)在項目組主管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公司對內經營協議和對外經濟合同或協議的文本起草工作,參與公司對外談判及合同、協議的簽訂工作,并負責談判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5)審核經濟合同,負責經濟合同的管理,建立經濟合同檔案,向公司領導提供有關經濟合同資料及合同履行情況;
(6)管理合同印章,對經審核合格的合同履行加蓋印章手續;
(7)在項目組主管的指導下,負責對下屬單位經營管理與經濟效益進行分析,具體制訂公司經營管理辦法或措施,并進行實施和監督控制工作;
(8)在項目組主管的指導下,完成對下屬單位經營業績的檢查、考核工作;
(9)做好本公司與航空公司地面服務代理協議的管理工作,并在項目組主管的指導下,負責處理和協調下屬單位與中外各航空公司的業務關系;
(10)負責定期組織公司有關人員的相關法律培訓活動;
(11)負責相關法律咨詢和糾紛處理等工作;
(12)負責進行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
三、額外職責要求
(1)搜集國內外同業經營管理方面好的思路和做法,并進行分析,供領導決策使用;
(2)了解有關航線及航班狀況及發展情況,與華北空管局一起制定機場的航線和航班分配計劃,并做好計劃實施工作;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與任務。
四、監督及崗位關系
(一)所施監督與所受監督
1. 接受經營管理業務主管的直接監督和指導;
2. 對下屬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控制。
(二)本崗位與其他崗位的關系
1. 對外將會與工商行政部門、中外航空公司等發生聯系;
2. 對內將會與本部門其他項目組、公司其他職能部門、下屬單位等發生聯系。
(三)本崗位職務晉升階梯圖
部門經理
經營管理組主管
經營管理助理員
五、工作流程及考核標準
主要工作內容工作標準與要求
1. 辦理公司各種經營證件,如公司代碼、注冊等;填寫營業執照年審申請表,對年審報告書進行備案;辦理各種經營批件,如企業代碼、注冊商標及各種特許經營證件;審核下屬單位設立時的批復文件、資產驗明等情況以及對企業法人變更、增資增項變更、清算注銷情況的材料進行審核;制訂法人授權委托書標準格式、填寫授權內容、提請領導審批、對委托書進行歸檔備案;對經審核合格的合同履行加蓋公章手續。
2. 定期向下屬單位索取經營業績情況的數據和文字報告,進行必要的檢查,對業績考核提出合理意見。
3. 具體解決下屬單位與航空公司的業務問題;
4. 向運行管理部門了解航班密度情況,主動了解民航總局政策,與華北空管局一起制訂機場的航線和航班分配計劃。
5. 設計問卷或以訪談形式,進行法律方面相關培訓需求分析,與高等院校或專門機構聯系,組織相關人員的特定法律培訓活動,并進行評價考核。
6. 接待相關法律咨詢、處理或參與處理合同的法律糾紛和勞動爭議的調解與仲裁工作;定期進行普法宣傳教育。1. 按規定時間辦理各種證件年檢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經營批件,應及時予以審核;對有可能對響公司聲譽情況造成不利影響的經營項目設立或變更,應及時加以阻止;相關歸檔備案工作應全面、合理。
2. 經營數據應全面反映下屬單位經營情況,做定期收集與分析工作,并應每月以報告形式向領導匯報。
3. 問題處理時間限定在48小時內,重大棘手問題,在24小時內,向有關領導
請示協助解決。
4. 審核工作要以國家、地方、行業以及公司政策、法規、制度為依據。
5. 選擇調查方法,應科學合理,并能真實反應公司真實情況,培訓評價層面應全面,側重于掌握知識情況、行為變化情況和績效改善情況。
6. 接待咨詢應耐心、誠懇,對產生的法律問題糾紛應在48小時內合理解決,涉及面廣泛的法律糾紛和有關仲裁問題,應按照法律規定在時效范圍內進行調解。
六、職務權限
1. 對下屬單位經營問題擁有質疑權、建議權;
2. 在項目主管的領導下,擁有對下屬單位經營業績的檢查考核權;
3. 對經營管理辦法或措施擁有制訂權、實施權和控制權;
4. 對違反法律的規章制度或經營行為有監督和糾偏的權力;
5. 對公司無形資產(主要涉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以及技術秘密等)的運作有監督權和建議權。
七、工作條件
本崗位工作屬于智力管理工作,具較輕體力即可;工作環境中的溫、濕度適中,無噪聲、無粉塵污染,照明條件良好。
八、工作資歷:具備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九、身體條件:從事本崗位工作要求具有健康的體魄,精力充沛,并具有耐力和自我調整力等要求。
十、心理品質與能力要求
1. 智力:要求思維敏捷,具有很強的學習能力和理解指令能力;
2. 很強語言表達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
3. 對事物的發展變化有較強的分析能力、應變能力;
4. 較強的沖突解決能力。
十一、所需知識和專業技能
1. 擔任本崗位職務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
(1)經營管理與行政管理方面的基礎知識;
(2)本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及生產指標的計算方法方面的基本知識;
(3)法學基礎知識以及經濟合同法基本知識;
(4)民航運輸企業生產管理基本知識;
(5)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6)經營管理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技能;
(7)國家、地方以及民航行業有關法律和政策法規;
(8)《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9)經濟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基本知識;
(10)公司法、勞動法基本知識;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
2. 招聘本崗位員工時應考核的內容
(1)企業經營管理與行政管理的基礎知識;
(3)經營管理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知識與技能;
(4)經濟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基本知識;
(5)公司法、勞動法知識。
3. 上崗前所應接受的培訓內容
(1)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以及生產指標的計算方法與各指標間的聯系培訓;
(2)民航行業生產管理知識的培訓;
(3)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培訓;
(4)國家、地方以及民航行業有關法律和政策法規;
(5)《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4. 上崗后應進行繼續教育訓練的內容
(1)經營效益分析與新的管理方法;
(2)相關法律培訓。